村提留鄉統籌

村提留鄉統籌是指鄉(鎮)或村合作經濟組織依法向所屬單位(包括鄉鎮、村辦企業、聯戶企業)和農戶收取的款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村提留鄉統籌
  • 實質:民辦公助事業的款項
  • 收取單位:指鄉(鎮)或村合作經濟組織
  • 用途:興辦公益福利事業等
  • 類型:民辦公助事業
用於本鄉(鎮)或村範圍內的維護或擴大再生產、興辦公益福利事業和日常管理開支費用以及鄉村兩級辦學(即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計畫生育、優撫、民兵訓練、修建鄉村道路等民辦公助事業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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