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志

村志是地方志的一種,就是以某一個行政村或自然村為記述範圍的志書。2014年1月22日,在上海市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上,包括上海市地方志辦公室主任劉建在內的11名市政協委員聯合提交提案,倡議開展村志編修,承續鄉土文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村志
  • 類型:地方志的一種
  • 功能:存史、資治、育人
  • 體裁:記、述、志、傳、錄、表、圖、照
簡介,村志編修的開展,村志的社會功能,資治,存史,興利,文化交流,教育,警示,立傳,反映普通人生活,鄉村志與縣市志,村志的編纂,

簡介

村志和鄉鎮志是地方志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省、市、縣三級志書的延伸和補充。它以基層行政單位為記述對象,全面盤點鄉村地理、歷史、經濟、風俗、文化、教育、物產、人物等方面的狀況,是十分珍貴的歷史遺產,有著特殊的歷史價值、文化價值和學術價值,具有其他書籍不可替代的功能。

村志編修的開展

自古以來,隨著縣誌、府志、省志的編修,各地也編寫了不少鄉村志。只是由於歷史變遷,留存下來的甚少。近年來,隨著社會的穩定、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現代鄉村的迅速變化,鄉村志的作用日益顯現,加上全國第二輪修志工作的開展,各地村志、鄉志編修情況也在逐步開展中。
每個村莊都是一部歷史,都有著自己的獨特文化和品格,每一個村莊的變遷,都印證著一個時代社會、歷史發展的軌跡。在這個鄉村快速變化的時代,編修村志,全方位記錄鄉村狀況以及鄉村變化,已成為一種挽救村落文明的一大方式。

村志的社會功能

村志、鄉村、鎮志和縣誌一樣,都有著地方志的基本功能:存史、資治、育人。

資治

鄉村志使我們“前有所稽,後有所鑒”;盛世修志,功在當代,惠澤無窮。
鄉村志可幫助地方官員了解地方山川地貌、風土人情和人文歷史。志書是考察一地地情的工具書,很多中央領導到地方考察都要先查看地方志。

存史

村志、鄉志是全面記載農村歷史的一個重要載體,可以全面盤點鄉村地理、歷史、經濟、風俗、文化、教育、物產、人物等方面的狀況,追溯鄉村的歷史淵源,填補文獻空缺,總結鄉村發展進程中的經驗教訓,特別是較詳細地記錄現當代鄉村發展變化情況。可以說,鄉村志是十分珍貴的歷史遺產,有著特殊的歷史價值、文化價值和學術價值,具有其他書籍不可替代的功能。
隨著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深化,還有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有些村落已難以看到舊有的痕跡,昔日田園相望的農村景象已被高樓大廈所替代等等。鄉村的飛速巨變,迫切地要求我們把各鄉村的人文書寫下來、保留下來,以便激勵子孫承上啟下,繼往開來,爭取更大的業績。
城中村修志一方面可以記錄傳承鄉土社會的風俗人情;另一方面又細緻反映了當代鄉村向城市演進的過程,為社會學研究保存了第一手資料。

興利

當代方誌體現的是人民方誌人民寫,人民方誌寫人民,是官修全社會用。新村志、鄉志不僅為政府和各級領導者提供了用志材料,而且為社會各階層、為廣大民眾提供了各自所需的材料。

文化交流

無論是地方開發,吸引外資,還是發展與其他地區的全面關係等相關方面,往往都要對該地方進行全方位的考察研究,而鄉村志作為鄉村優秀文化的載體,是最好的鄉村地情書,交流功能更加突出,可以起到友誼的橋樑和紐帶作用。
鄉志、村志,是一項十分重要的鄉村文化建設工程,是鄉村地域文化的集大成者,作為一種文化軟實力,促進著地方經濟發展。一部鄉村志,真實地反映好當地各方面的大文化狀況,記述本地地域文化與其它地域不同之處、特色之點,呈現出了強大的發展效益和潛力。

教育

鄉志、村志,可以在正確的意識形態的指導下,弘揚社會主旋律,宣傳時代精神,為社會主義服務和為廣大民眾服務,有利於鄉村人們繼承優良的歷史文化傳統,不忘過往,勵精圖治。
鄉志、村志,可以以特別生動翔實的材料為村民提供熱愛家鄉的生動教材,正確而又適度地調動人的戀鄉戀地情結,既可教育今人,又可啟迪後代。特別是,如果一個地方有著悠久的歷史,厚重的文化內涵,鄉民有著淳樸的古風,一代代前赴後繼追求和諧幸福的精神,其鄉村志就更具教育、啟迪作用。

警示

村志、鄉志具有黨委領導政府主持的“官書”權威性,通過對反面典型的記述給人們以警示,可以正確引導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

立傳

鄉村志可以為當地古今名人,為對當地政治、經濟、文化等發展有卓越貢獻者留名立傳。
鄉村志的編纂,可以“以人為本”主線記述,可以打破“生不立傳”之說,入傳人物不以“生”、“死”為論,以入傳標準為依據,主要看其對社會歷史發展所起的作用及其影響。同時,留名立傳形式也可以打破“傳、錄、表”的模式,不局限以往只表現個體人物的傳表形式,而增設表現群體的“人才志(篇)”等多種形式體例展開。

反映普通人生活

此外,鄉村志可以反映普通民眾的生活、情感。
與縣誌、省志不一樣,鄉志、村志充滿著濃厚的鄉土氣息,可以反映普通人的生活、情感。當地民眾可以從鄉村志中了解鄉村情況,熱愛自己的家鄉,建設自己的家鄉。
如某地方編纂村志的《指導意見》對村志的內容作了以下規定:村志是村莊發展、變化的歷史見證,所記的村情村事是村民看得見、摸得著的日常生活事例,這裡有政治生活、經濟活動、文化娛樂情景,村民感到特別親切,特別有說服力和感染力。

鄉村志與縣市志

從鄉志、村志中,我們能看到縣誌、市志中看不到的東西,這對研究當時社會最底層的政治、經濟、文化以及人們風俗、生活狀況等,都提供了可貴的歷史依據。

村志的編纂

村志、鄉志雖小,但謀篇布局,與縣誌大體相當。
在篇目排列上,村志一般設建制沿革、自然環境、人口變化、黨基層組織、社會團體、民兵兵役、村民委員會、農業、副業、工商業、教育衛生、精神文明建設、人物、村民生活、習俗、方言諺語等;
從編纂體例、體裁的規定方面,要求明確志書的斷限時間、篇目結構、行文格式、歷史紀年、地理名稱、數字書寫、話語角度等;
從體裁來說,包括記、述、志、傳、錄、表、圖、照等多種方式;
從編纂行文來看,要注意以下基本原則:語言要凝鍊、明白、通暢;用語措詞要準確規範;記述要全面,行文結構要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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