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核算餘額軋差法

材料核算餘額軋差法簡稱“軋差法”。材料核算按計畫成本進行時,由材料收發分類軋差表和材料卡片結合進行材料明細分類核算的一種方法。在軋差法下,材料倉庫保管人員登記材料卡片。卡片中,平時一般只登記材料收、發、存數量,定期按計畫單位成本計算結存金額;會計部門按月編制按材料類別開設的材料收發分類軋差表。會計部門定期將收料憑證和發料憑證,分別按對應帳戶歸類匯總,加計金額,填入 表內有關各欄。同時,根據同期登記過收、發料業務的卡片即有數量變動的卡片上的資料,加結期初期末餘額填入軋差表中變動卡片各欄,然後可按下列公式進行核對。

表內月初結存欄,根據上月份本表月末結存欄數字填列。本月收入和本月發出欄分別根據收入材料匯總表和發出材料匯總表中有關數字填列。月末結存欄根據月初結存加本月收入減本月發出計算填列。當材料的總分類核算和明細分類核算都按實際成本進行時,表內只需填列各類材料的實際成本。在材料的總分類核算按實際成本進行、明細分類核算按計畫成本進行而不設定“材料成本差異”明細帳戶的情況下,則需通過“材料增減及成本差異計算表”計算材料成本差異和材料成本差異率並用以確定月份內收入、發出和結存材料的計畫成本和實際成本。材料收髮結存分類匯總表主要用於材料總分類帳戶和其所屬明細分類帳戶間的相互核 對。核對時,表內有關數字一方面要與材料總分類帳戶核對相符,另一方面又要與根據材料明細分類帳所編制的庫存材料月報表核對相符。由於該表按照材料類別編制,故利用該表,還可了解到儲備資金的增減變動及其運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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