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連生(原香港基本法咨委會執行委員會副主任)

廣東寶安人。1937年生。1946年隨家遷港,就讀乾華南中學。職業生涯中學畢業後,當過木器技工,運輸工人,後任文職工作。先從事教育工作,任漢華中學香港仔分教處國小教師。1970年開始從事社團工作。先出任香港漁民互助社秘書,又出任香港農牧職工會秘書。1980年後任該會副主席、主席;又發起組織新界社團聯會,出任會長;1985年被邀任為香港基本法咨委會執行委員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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