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通判

《李通判》是清代袁枚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李通判
  • 創作年代:清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袁枚
  • 作品出處:《子不語》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李通判
廣西李通判者,巨富也。家蓄七姬,珍寶山積。通判年二十七疾卒。有老僕者,素忠謹,傷其主早亡,與七姬共設齋醮。忽一道人持簿化緣,老僕呵之曰:“吾家主早亡,無暇施汝。”道士笑曰:“爾亦思家主復生乎?吾能作法,令其返魂。”老僕驚,奔語諸姬,群訝然。出拜,則道士去矣。老僕與群妾悔輕慢神仙,致令化去,各相歸咎。
未幾,老僕過市,遇道士於途。老僕驚且喜,強持之請罪乞哀。道士曰:“我非靳爾主之復生也,陰司例:死人還陽,須得替代。恐爾家無人代死,吾是以去。”老僕曰:“請歸商之。”
拉道士至家,以道士語告群妾。群妾初聞道士之來也,甚喜;繼聞將代死也,皆恚,各相視噤不發聲。老僕毅然曰:“諸娘子青年可惜,老奴殘年何足惜?”出見道士曰:“老奴者代,可乎?”道士曰:“爾能無悔無怖則可。”曰:“能。”道士曰:“念汝誠心,可出外與親友作別。待我作法,三日法成,七日法驗矣。”
老僕奉道士於家,旦夕敬禮。身至某某家,告以故,泣而訣別。其親友有笑者,有敬者,有憐者,有揶揄不信者。老僕過聖帝廟--素所奉也,入而拜且禱曰:“奴代家主死,求聖帝助道士放回家主魂魄。”語未竟,有赤腳僧立案前叱曰:“汝滿面妖氣,大禍至矣!吾救汝,慎弗泄。”贈一紙包曰:“臨時取看。”言畢不見。老僕歸,偷開之:手抓五具,繩索一根。遂置懷中。
俄而三日之期已屆,道士命移老僕床 與家主靈柩相對,鐵鎖扃門,鑿穴以通飲食。道士與群姬相近處築壇誦咒。居亡何,了無他異。老僕疑之。心甫動,聞床 下颯然有聲,兩黑人自地躍出:綠睛深目,通體短毛,長二尺許,頭大如車輪。兩夾々視老僕,且視且走,繞棺而行,以齒齧棺縫。縫開,聞咳嗽聲,宛然家主也。二鬼啟棺之前和,扶家主出。狀奄然若不勝病者。二鬼手摩其腹,口漸有聲。老僕目之,形是家主,音則道士。愀然曰:“聖帝之言,得無驗乎!”急揣懷中紙。五爪飛出,變為金龍,長數丈,攫老僕於室中,以繩縛樑上。老僕昏然,注目下視:二鬼扶家主自棺中出,至老僕臥床 ,無人焉者。家主大呼曰:“法敗矣!”二鬼猙獰,繞屋尋覓,卒不得。家主怒甚,取老僕床 帳被褥,碎裂之。一鬼仰頭,見老僕在梁,大喜,與家主騰身取之。未及屋樑,震雷一聲,仆墜於地,棺合如故,二鬼亦不復見矣。
群妾聞雷,往啟戶視之。老僕具道所見。相與急視道士。道士已為雷震死壇所,其屍上有硫磺大書“妖道煉法易形,圖財貪色,天條決斬如律令”十七字。

作者簡介

袁枚(1716~1798年)清朝詩人。字子才,號簡齋,後又號隨園,世稱隨園先生,浙江仁和(今杭州)人。乾隆進士,授翰林院編修,曾任溧水、江浦、江寧知縣。他博學多識,以詩稱於世。其文風灑脫不羈,對當時居統治地位的漢學、宋學均有抨擊。對詩歌創作,主張直抒性情,詩人應不失赤子之心,不為格律所拘,為清代詩壇中性靈派的主要代表。所作古文、駢文亦縱橫跌宕,自成一家。與紀昀齊名,有“南袁北紀”之稱。提倡女子文學,禮教之士譏其輕薄無行。所著有《小倉山房集》、《隨園詩話》、《子不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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