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伯

李超伯,山西省平遙縣人,1920年2月10日生,1936年冬在山西太原參加犧牲救國同盟,任縣政治幹事。1938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抗日戰爭時期,李超伯參加晉中游擊戰爭,任晉中游擊三支隊第二大隊教導員,為開闢武(安)東根據地和堅持游擊戰爭做出了貢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超伯
  • 出生日期:1920年2月10日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 籍貫:山西省平遙縣
簡介,事件“,

簡介

解放戰爭時期,李超伯歷任太行行署第二專署建設科長、太行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二分局副局長。1947年隨軍南下,任豫皖蘇邊區第八專署副專員。1948年11月任豫皖蘇邊區商丘市市長。他任商丘市市長期間,為地方政權建設和組織支援前線,進行了不懈的努力。建立健全了市政府各個工作機構,組建了市保全大隊和工商聯合會,積極恢復被國民黨反動派破壞的各項設施,努力安定社會秩序,鞏固新生政權,並親率商丘市支前委員會,協同中原軍區總兵站,勝利完成了支援淮海戰役的後勤供應工作,同時動員擴充新兵源,補充第二野戰軍。
1949年3月,李超伯調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野戰軍後勤部財經處副處長。南京市解放,任南京市貿易總公司經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李超伯歷任川南財經委員會秘書長,商業廳黨組書記、副廳長,西南行政委員會財經委員會副秘書長,西南行政委員會統計局長。國家統計局工業統計司司長,國家統計局副局長。1956年12月,調化學工業部工作,先後任部長助理兼計畫司司長、辦公廳主任、副部長。1962年11月後,先後任國家物資管理總局副局長、國家經濟委員會委員、物資管理部副部長。期間,他為整頓繁榮市場,恢復發展國民經濟,組建全國物資管理機構,加強物資的調儲管理,保證重點基礎工業和生產建設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事件“

文化大革命”期間,遭受林彪、“四人幫”極“左”路線的迫害,直到1972年6月恢復工作,調任蘭州化學工業公司黨委書記、革委會主任,甘肅省委常委、省委書記、省公交辦公室主任、省革委會副主任等職。“文化大革命”的年代裡,他和其他老同志一道,帶領廣大幹群,抵制林彪、“四人幫”的倒行逆施,排除干擾,全面開展企業整頓,使蘭州化學工業成為全國化工系統的先進旗幟。
1977年8月,他被選為黨的“十一大”代表。1978年7月,調任國家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理事長、國際自然和自然資源保護同盟中國理事。1982年國家機關機構改革中,改任國家城鄉環境保護部顧問。1983年6月初,改任國家化學工業部顧問。同年6月27日逝世。他在分管環境保護工作期間,進行了大量的開拓性工作,為我國環境保護事業的迅速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李超伯畢生忠於黨,忠於人民,忠於無產階級革命事業。他以飽滿的革命熱情和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圓滿地完成了黨交給的各項任務。他一生光明磊落,嚴於律己,寬以待人,始終保持一個老革命家的艱苦樸素的優良作風。他在患癌症住進醫院的一年中,念念不忘黨的事業,繼續為開創我國環境保護工作的新局面,出主意,想辦法。在其病情惡化、生命垂危之際,還讓人幫其蒐集有關化工方面的資料,直到生命最後一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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