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維新(原浙江省副省長)

李維新,陝西省安定(今子長人)。早年在本村私塾和縣立高級國小讀書時,就參加了謝子長等領導的革命活動,並於1927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維新
  • 國籍:中國
  • 民族:先後任商業部部長助理兼民族
  • 出生地:陝西省安定
  • 性別:男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1934年謝子長在安定縣建立革命武裝,李由任子新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共支部書記、赤衛隊隊長,參加了粉碎井岳秀部對陝北蘇區發動的第一次“圍剿”。1936年任中共米西縣委組織部部長,次年2月被調到中央黨校學習。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李先後擔任中共中央組織部機關總支部書記、陝甘寧邊區黨委組織巡視員、伊克昭盟工委組織部部長、中央西北局民運部科長,為黨的建設,為發動民眾、組織抗日做了大量工作。1942年再次調入中央黨校學習,結業後任陝甘寧邊區關中分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物資局局長、貿易公司經理。1949年5月擔任陝北區行政主任公署工商處處長兼貿易公司經理,為醫治戰爭創傷、恢復老區經濟做出了貢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先後擔任西安市工商局局長、陝西省商業廳廳長、西北軍政委員會貿易部副部長等職務,為恢復西北國民經濟,發展生產,穩定物價,促進商品有序流通,建立國民經濟計畫體製做了大量工作。1955年1月調國務院,先後任商業部部長助理兼民族貿易局局長、商業部政治部主任、商業部副部長。他經常深入各省進行調查研究,在商業戰線上為第一個五年計畫的勝利完成勤奮工作。1958年6月被下放到浙江省擔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兼財貿部部長、財貿政治部主任。1962年,中共中央擴大的工作會議(又稱七千人大會)之後,任浙江省副省長,主管財貿工作。時在三年困難後期,商品物資供應緊張。他貫徹毛澤東主席關於發展經濟、保障供給的財經工作總方針和陳雲提出的財貿工作三大觀點(政治觀點、生產觀點、民眾觀點),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組織發動全省財貿戰線廣大幹部和職工,服務生產,服務民眾,發展經濟,保障全省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共渡難關。“文化大革命”開始,由於林彪、江青一夥的破壞,省委不能正常工作,由李負責接待聯絡工作。他不分晝夜,為上訪的青年學生送飯送水,耐心地做疏導工作。雖遭殘酷迫害,被掛牌游斗,仍堅持原則,從不誣陷他人,表現了一個共產黨員的高風亮節。1968年3月25日病逝於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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