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紘(北宋官吏)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3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李紘,字仲綱,李昌齡從子,宋州楚丘人。父克明,仕至提點廣東刑獄。紘,進士及第,試秘書省校書郎、知歙縣。地產黃金,民輸以代賦,後金竭,責其賦如故。紘奏罷之。歷知於潛、剡縣,治有惠愛。御史知雜呂夷簡薦之,改著作佐郎、監丹陽縣酒稅,知靈池縣。劉均蔡齊舉為御史台推直官,拜監察御史。時召成都府樂工許朝天等補教坊,紘言:“陛下即位,尚未能顯嚴穴之士,而首召伶人,非所以廣德美於天下。”朝天等遂罷歸。遷殿中侍御史。閣門使王遵度領皇城,遣卒刺事,告賈人有為契丹間諜者,捕系皇城司按劾。命紘覆訊,紘悉得其冤,抵卒罪,降遵度曹州兵馬都監。

基本介紹

  • 本名:李紘
  • 字號:字仲綱
  • 所處時代:北宋
  • 性別:男
判三司開拆司。輔郡旱,流星墜西南有聲,會僧禳於文德殿,紘奏曰:“文德殿布政會朝之正位,每災異,輒聚緇黃讚唄於其間,何以示中外?”改鹽鐵判官,歷梓州、陝西、河北路轉運使,遷侍御史。建言:“西北久通好,士習安佚,不知戰陣之法。宜擇良將,練精卒,去冗惰,實倉廩,豐財用,為守御備。”舉種世衡等數人,及奏罷貢余物遺近臣。遷知雜事、權同判流內銓。
為三司度支副使,使契丹。故事,奉使者以皇城卒二人與偕,察其舉措,使者悉姑息以避中傷。前此劉隨為所誣,坐貶,久未復。紘使還,具言其枉,稍徙隨南京。除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遷刑部郎中,還,同知通進、銀台司,進龍圖閣直學士、知秦州,卒。紘方介有吏材,篤於交遊,與劉顏為友,顏死,移任子恩官其子。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