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伯

李端伯(今山東省德州市慶雲縣)。登進士第。熙寧中,為度支判官、江西轉運副使。 元祐初,召為戶部侍郎,未至,改集賢殿修撰、河北都轉運使。終朝請大夫

基本介紹

  • 本名:李端伯
  • 字號:端伯
  • 所處時代:北宋
  • 出生地滄州無棣
  • 出生時間:不詳
  • 去世時間:元祐二年
  • 性別:男
人物生平,個人成就,

人物生平

登進士第。熙寧中,為度支判官、江西轉運副使。御史周尹劾廣西提點刑獄許彥先受邕吏金,命之純往究其端,乃起於出婢之口。之純以為蕪俚之言,不治,彥先得免。《慶雲縣誌》里記載工部尚書李之純等八位慶雲籍的名人,供奉於明朝的慶雲縣城“鄉賢祠”內。  徙成都路轉運使。成都歲發官米六千石,損直與民,言者謂惠民損上,詔下其議。之純曰:“蜀郡人恃此為生百年,奈何一旦奪之。”事遂已。秩滿復留,凡數歲,始還朝。神宗勞之曰:“遐方不欲數易大吏,使劍外安靖,年穀屢豐,以彰朝廷綏遠之意,汝知之乎?”以為右司郎中,轉太僕卿。

個人成就

元祐初,加直龍圖閣、知滄州,召為戶部侍郎。未至,改集賢殿修撰、河北都轉運使,進寶文閣待制、知瀛州。俄以直學士知成都府,還為戶部,三遷御史中丞。建言:“朝廷事下六部,但隨省吏視其前後批,以制緩急之序,是為胥吏顓處命令也。若大臣不暇省,宜令列曹長貳隨其所承,當行即行,當止即止,必稟而後決,毋拘於文,則吏不得舞權,而下情達矣。”又言:“眾賢和於朝,則萬物和於野。燮理陰陽,輔相之職。間者,國論稍虧雍睦,語言播傳,動系觀望,不可以不謹。”  董敦逸、黃慶基論蘇軾託詞命以毀先帝,蘇轍以名器私所親,皆以臨司罷,之純疏其誣罔,乃更黜之。以疾,改工部尚書。紹聖中,劉拯劾其阿附轍,出知單州。卒,年七十五。從弟之儀。  之儀字端叔。登第幾三十年,乃從蘇軾於定州幕府。歷樞密院編修官,通判原州。元符中,監內香藥庫。御史石豫言其嘗從蘇軾辟,不可以任京官,詔勒停。徽宗初,提舉河東常平。坐為范純仁遺表,作行狀,編管太平,遂居姑熟,久之,徙唐州,終朝請大夫。  之儀能為文,尤工尺牘,軾謂入刀筆三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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