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灼冰

李灼冰

李灼冰,男,漢族,1961年9月出生,廣東台山人,大學學歷,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江門市人大常委會專職委員、恩平市委書記。

2018年8月,因嚴重違紀違法,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19年8月因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灼冰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廣東台山
  • 出生日期:1961年9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雙開起訴,

人物履歷

1985年07月,歷任江門市委辦公室副科長、科長、副主任,市委副秘書長、市區工委辦主任;
1998年12月,歷任江海區委副書記、區紀委書記,區政協主席;
2008年03月,歷任恩平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7年01月,任江門市人大常委會委員,恩平市委書記;
2017年07月,任江門市人大常委會專職委員。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18年12月,據江門市紀委監委訊息:江門市人大常委會專職委員、恩平市委原書記李灼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雙開起訴

219年8月因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江門市紀委監委對江門市人大常委會原專職委員、恩平市委原書記李灼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灼冰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李灼冰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知敬畏,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江門市委常委會會議決定,並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後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灼冰開除黨籍處分;由江門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廣東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江門市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