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漢藩

李漢藩

李漢藩(1901~1928),字意產,衡永郴桂道衡州耒陽縣南鄉新坡洞管子山(今衡陽耒陽市泗門洲鎮)人。無產階級革命家、著名烈士,中國共產黨早期優秀黨員、黃埔軍校一期學生,1922年入黨,歷任湘南學生聯合會總幹事、黃埔軍校政治部宣傳科長、國民革命軍第二軍政治部宣傳科長兼黨務科科長、國民革命軍第六師獨立營營長、國民革命軍第二軍第二團黨代表兼宣傳委員會主席、中共湖南省委軍事委員、中共湖南省軍委書記。

基本介紹

人物履歷,人物年表,

人物履歷

1919年,考入衡陽私立成章中學(今衡陽市第八中學),參加回響北京五四運動的學生愛國活動,被選為校學生會負責人、耒陽旅衡學友會負責人。不久同夏明翰、蔣先雲等發動衡陽各校師生和各界民眾掀起“驅張”運動。
1921年春,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1922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23年秋,被選為湘南學生聯合會(湘南學聯)第十屆總幹事,在組織和領導湘南40餘縣的學生運動中顯露才華,受到中共中央總書記陳獨秀的稱讚,不久會見來到衡陽的毛澤東。
1923年年冬,中學畢業後赴廣州,考入孫中山大元帥府陸軍講武學校,直接聆聽孫中山的教誨。
1924年5月,轉入黃埔軍官學校第一期第三隊學習,為一期學生中僅次於蔣先雲的著名共產黨員。
同年11月畢業後,被黃埔軍校政治部主任周恩來調到政治部,任政治部秘書、宣傳幹事、科長。參與制訂政治教育計畫,組織進行政治理論教育。
1925年2月參加中國青年軍人聯合會,成為領導骨幹,經常到湘軍中進行串聯宣傳,堅決反對國民黨右派的破壞活動。
1925年2月底,廣東革命政府東征陳炯明,成立黃埔學生軍,任東征軍第一團一連黨代表,參加討伐陳炯明的第一次東征,在淡水戰役中,他親率“敢死隊”冒著敵人的炮火,爬上城牆,打開城門,攻入城內——在這次戰役中,李漢藩為“十勇士之一”。
1925年6月,回師廣州,被選為中國青年軍人聯合會候補執行委員。
1925年10月,周恩來隨軍東征,黃埔軍校政治部便由一期畢業生、共產黨員李漢藩、楊其綱、李默庵三個科長實際負責。
1925年11月15日,廣州黃埔軍校耒陽籍學員李漢藩、李天柱和國民革命軍耒陽籍軍人徐康等在廣州創辦以“改造中國、改造耒陽”為宗旨的《耒陽新潮》半月刊。當時在廣州編印,運回耒陽發行。李漢藩在發刊詞中說:“本刊的使命是“揭露帝國主義的陰謀,公布軍閥禍國殃民的事實,使民眾都了解痛苦的原因,去乾國民革命的事業”,“喚醒耒陽人的覺悟,使他(她)們同跑(上)國民革命的道路”。
1926年初,任國民革命軍第二軍政治部宣傳科科長兼黨務科科長。積極協助政治部主任李富春,開展部隊政治教育和統戰工作,起草重要檔案。
1926年6月,改任國民革命軍第六師獨立營營長、國民革命軍第二軍第二團黨代表兼宣傳委員會主席。
1926年7月隨軍北伐,參加了攻占湘南、攻克衡陽、武昌、南昌、南京等重要戰役。
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變後,被迫離開國民革命軍第二軍,轉去湖北蒲圻第十三軍舊友文修信團長,被委任為步兵營營長,從事兵運工作。
中共“八七”會議後,李漢藩同妻子張覺非回湖南,被中共中央長江局派回湖南,任中共湖南省委軍委委員,參與組織準備發動長沙暴動。
1927年9月,在長沙福寧里被捕,在獄中嚴守機密,受盡酷刑,始終未暴露身份。
1928年1月,經黨組織營救衝出監獄,中共中央長江局被委任為中共湖南省軍委書記。他重建被破壞的軍委機關,時長沙白色恐怖籠罩,無法開展工作。不久李漢藩經長江局同意,將湖南省軍委機關遷往衡陽,組織領導湖南省農民武裝暴動和鬥爭。
1928年春,在衡陽市被耒陽豪紳窺見,密告督軍衡陽的白崇禧部,次日被捕。在獄中,幾經嚴刑拷打,堅貞不屈,視死如歸,最後英勇就義于衡陽湘江西岸。著有《耒陽新潮》發刊詞等。

人物年表

李漢藩,著名烈士,黃埔軍校第一期畢業。又名意產,衡陽市耒陽人;父從農商。經濟中等,自給尚余。
1901,出生於衡永郴桂道衡州耒陽縣南鄉新坡洞管子山(今衡陽耒陽市泗門洲鎮)。
先後就讀於耒陽縣南鄉雲鋒鎮模範國小高級班、衡陽私立成章中學、廣東大元帥府陸軍講武學校、黃埔軍校。
1921年春加入社會主義青年團,1922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湘南學生聯合會總幹事。
1923年8月由鄧鴻鳴(國民黨衡陽黨部籌備委員)介紹加入國民黨。同年秋在衡陽結識毛澤東。同年底赴廣州考入大元帥府陸軍講武學校。
1924年春由毛澤東夏曦袁達時(均為湖南省出席國民黨一大代表)保薦投考黃埔軍校,同年5月入黃埔軍校第一期第二隊學習,畢業後留軍校政治部,協助周恩來工作,參與制訂政治教育計畫,組織進行政治理論教育。
1925年2月參加中國青年軍人聯合會,為中央候補執行委員。後任黃埔學生軍第一團第一營一連黨代表,同年3月參加第一次東征,親自率敢死隊員攻人淡水城西門。
1926年初任國民革命軍第二軍政治部宣傳科長兼黨務科長,積極協助軍政治部主任李富春開展部隊的政治教育和統戰工作,起草重要檔案。同年6月改任第六師第二團黨代表。參加北伐戰爭。
1927年“四一二”政變後,被迫離開第二團,同年夏往湖北蒲圻第十三軍任營長,後返長沙任中共湖南省委軍委委員、中共湖南省軍委書記,組織農民武裝暴動。
1928年1月,經中共中央長江局同意,他重建被破壞的軍委機關。將湖南省軍委機關遷往衡陽,組織領導湖南省農民武裝暴動和鬥爭。
1928年春,在衡陽市被耒陽豪紳窺見,密告督軍衡陽的白崇禧部,次日被捕。在獄中,幾經嚴刑拷打,堅貞不屈,視死如歸,最後壯烈犧牲于衡陽湘江西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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