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華(建國前早期女共產黨員)

李清華,192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最早來寧工作的女共產黨員。在北平燕京大學讀書。從事黨的地下工作,積極參加中共地下黨組織活動,負責北平市委機關刊物《婦女》月刊的編輯、出版、發行工作。後因叛徒出賣,被通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清華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信仰:中國共產黨
個人生平,個人經歷,

個人生平

1934年9月,與王森一同來寧夏,組建中共寧夏特別支部,李清華任特別支部秘書。王森和李清華已有多年的戀愛關係,此時便組成家庭,住在寧夏城(今銀川市)內西府井(今新華西街展覽館路北),作為特支機關駐地。
不久,趙子明通過關係,幾經周折,為李清華找到了在寧夏省鹽務局長馬繼德家當家庭教師的職業。李清華的英文很好,受到學生、家長的歡迎和賞識。同時,也通過職業接觸到了一些中上層人士,得到了黨組織所需要的情報。

個人經歷

1935年5月,北平國民黨憲兵三團得知李清華在寧夏省城的訊息,電告馬鴻逵抓捕李清華及有關人員。一天下午,馬鴻逵憲兵隊到李清華住處抓人,當時正好有兩位國小教師(一男一女)相偕來李清華家串門。李清華不在家,王森陪他們談話。突然響起一陣急驟的敲門聲,王森急忙去開門,剛拉開半扇門,6名憲兵闖進院裡,厲聲問道:“谷景邨、李雲清在哪個屋?”這時王森已明白是怎么回事,便指指他的住處,敵憲兵像一窩蜂似的撲去,把屋裡一男一女當成要抓的人,大聲喊道:“舉起手來!”王森見門外沒有崗哨,迅速出門去迎李清華,但走了一路也沒有看到。事實上,李清華是在當天回家的路上被憲兵抓捕的。敵人對她幾次審訊,因無任何證據,於12月由寧夏鹽務局長馬繼德保釋出獄。但敵人不許李清華離開寧夏省城,要求隨傳隨到。
1936年6月,紅軍西征抵達寧夏東南部的鹽池、豫旺(今同心)等縣,馬鴻逵驚恐萬分,下令清查戶口,逮捕關押所謂的可疑分子李清華再次被捕,直到1937年3月,西安事變和平解決後被武裝押送到包頭釋放。李清華輾轉到了浙江金華。黨在寧夏的組織又遭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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