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玉(追查殺害弟弟兇手20餘年的當事人)

李海玉(追查殺害弟弟兇手20餘年的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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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玉,女,1977年出生,湖南邵陽新寧縣人,12·22湛江男童被害案被害人姐姐,為弟弟追兇20餘年。

1992年,易某華與李煥平父親李中祥發生糾紛,9歲的李煥平在廣東湛江遇害,犯罪嫌疑人易某華不知所蹤。1997年起,20歲的姐姐李海玉先後去了雲南、四川、貴州等地追查易某華的下落。2020年5月22日,潛逃28年的易某華被警方逮捕。2024年11月1日,易某華犯故意殺人罪一案在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案件尚未宣判。

2024年12月11日,李海玉在網路平台求助,稱75歲的母親王滿妹突發腦出血,在ICU病房接受治療,仍未甦醒。醫藥費她無力承擔,仍欠著醫院不少錢。12月26日,李海玉表示,她一邊等待著法院判決,一邊正在嘗試著回歸正常生活,也有導演找她把經歷拍成電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海玉
  • 國籍:中國
  • 籍貫:湖南邵陽新寧縣
  • 出生日期:1977年
人物經歷,早年經歷,母親患病,人物事件,弟弟被害,為弟追兇,提起公訴,案件審理,拜年祝福,

人物經歷

早年經歷

1977年,李海玉出生,比弟弟李煥平大6歲。
1992年,李海玉的父親李中祥帶著母親王滿妹和不到9歲的弟弟李煥平到廣東湛江承包甘蔗地,李海玉留在老家讀書。
1997年,20歲的李海玉離開家鄉邵陽。她一邊打工,一邊尋找弟弟。24年間被人騙過錢,被老鄉拐賣到山區,丈夫也與她離婚,父親鬱鬱而終。雖然沒有任何線索,但她從未想過放棄。
由於弟弟和父親早已離世,李海玉一直和母親相依為命,她平常做鞋子賣,收入有限。

母親患病

2024年12月7日,李海玉母親突發疾病,送到醫院後被診斷為腦出血。12月11日,李海玉在網路平台求助,稱75歲的母親王滿妹突發腦出血,在ICU病房接受治療,仍未甦醒。12月13日,李海玉的母親在重症監護室,醫藥費她無力承擔,仍欠著醫院不少錢。
2024年12月26日,李海玉在醫院床頭照顧生病的母親,李海玉母親病情好轉,這兩日已能下床行走。李海玉表示,她一邊等待著法院判決,一邊正在嘗試著回歸正常生活。媒體的大量報導也讓很多人知道了這位執著堅韌的姐姐。還有幾個電影導演曾聯繫她,希望將她的故事拍成電影,李海玉因為案件還沒有判決,並沒有應承下來。

人物事件

弟弟被害

1992年,時年15歲的李海玉在老家湖南生活。李海玉的父母帶著小兒子李煥平從湖南邵陽到廣東湛江承包果園。李海玉的父親僱傭了湖南老鄉易某青在果園做工。當年年底,雙方因工資糾紛發生了衝突。衝突發生後,易某青來到李煥平就讀的國小,以其母親病危為由,將9歲的李煥平帶走。1993年2月19日,李煥平的屍體被發現,易某青卻失蹤了。李海玉的父親隱瞞了李煥平遇害的事實,李海玉和母親一直以為弟弟是被易某青帶走拐賣了。

為弟追兇

2014年,李海玉的父親病重。臨終前,他囑咐李海玉,一定要找到易某青。看到遺書中記錄的易某青家的地址,李海玉才明白,父親找了易某青一輩子。只是父親在生命的最後一刻,也沒告訴女兒,這個人其實是殺害她弟弟的嫌疑人。
2015年,李海玉根據遺書上的地址,找到了易某青家所在的村子,距離她家僅僅幾十公里。李海玉時常來到這個村子,向村民打聽易某青家的具體位置。
2016年的某一天,易某青家門口的這個魚塘邊,一個陌生男人出現了。加上微信之後,李海玉與易某華網聊了三年。她懷疑這個人就是易某青。當時還留著長發的李海玉偽裝出了一種若即若離的曖昧,讓易某華放鬆戒備。
2019年,一次網路聊天時,易某華主動告訴李海玉,自己就是易某青。李海玉隨即將線索提供給警方。
2020年5月22日,潛逃28年的易某華被警方逮捕。

提起公訴

2021年2月,李海玉收到了一份《不起訴理由說明書》。湛江市人民檢察院稱,被害人李煥平下落不明,沒有找到屍體,當年也沒有做DNA鑑定,認定其死亡的證據不足,決定對易某華作出存疑不起訴的處理。因為證據不足,易某華僅僅被關押半年就釋放了。李海玉沒有放棄,她不斷地申訴,案情再一次出現轉機。
2022年7月5日,湛江市人民檢察院向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11月,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在立案複查過程中補充了部分新證據,認為現有證據足以認定易某華殺害李煥平的犯罪事實,易某華構成故意殺人罪,決定撤銷此前《不起訴決定書》,將案件移交湛江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易某華再次被捕。
2024年9月,廣東省湛江市人民檢察院已經向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起訴書,以故意殺人罪對犯罪嫌疑人易某華提起公訴。起訴書稱,經依法審查查明:1992年12月22日上午,被告人易某華與被害人李某平(歿年9歲)的父親李中祥因工資糾紛,到雷州市北和鎮鵝感村李中祥處討要工錢未果,雙方發生爭吵,經他人勸阻後易某華離開,當天下午,被告人易庚華到被害人李某平就讀的國小,藉口李某平需回家看望生病的母親,將被害人李某平從學校帶離。隨後,被告人易庚華將被害人李某平帶到邁車坎村村前池塘裡面的一甘蔗園內,持刀捅刺李某平左胸部等部位,致其死亡後潛逃。後被告人易庚華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李海玉(追查殺害弟弟兇手20餘年的當事人)
湛江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易某華無視國家法律,故意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之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案件審理

2024年10月26日,從李海玉處了解到,經過長時間的調查和準備,本案將於11月1日開庭,她作為刑事附帶民事原告人,將參與庭審。10月30日,李海玉開庭前特意剃了個光頭,她稱擔心別人看到自己有很多白髮,再加上這些年剃光頭已經習慣了。10月31日下午,李海玉帶著父親的遺像,從湛江出發到雷州市鵝崗村弟弟墳前祭拜。
2024年11月1日上午,案件在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李海玉特意帶上了父親的遺照,希望帶入法庭,“我沒有辜負父親的期望。”1日下午,參與庭審的人士處表示,經過4個多小時的審理,庭審已經結束。法庭宣布,案件將擇期宣判。公訴機關對被告建議量刑為死刑。庭審結束後,李海玉接受採訪時表示,庭審中,易某華聲稱,自己不是故意殺人。易某華的態度比較惡劣,沒有悔過,沒有道歉,還對她及其委託律師“指手畫腳”,這讓家屬非常氣憤。後面,她想把弟弟遺體帶回老家安葬,哪怕是衣冠冢,就葬在父親墓的旁邊。
李海玉(追查殺害弟弟兇手20餘年的當事人)
李海玉接受媒體採訪

拜年祝福

2025年大年初四,為弟追兇24年案件當事人李海玉通過瀟湘晨報·晨視頻向大家拜年,祝大家新年快樂,萬事如意。此前母親住院,春節前夕,母親的病情有了一些好轉,李海玉將母親接回了家,也開始籌備過年的事情。因為怕母親凍著,家來人重新將母親的房間收拾出來,並安上了一個空調。李海玉表示,今年春節有著特別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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