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民寏

李民寏(이민환,1573年—1649年),朝鮮王朝中期文臣。字而壯,號紫岩,本貫永川。官至刑曹參判。他曾在薩爾滸之戰中作為朝鮮軍都元帥姜弘立的從事官助明圍剿後金,兵敗投降,扣留一年多以後被放回國。他在這期間所撰的《柵中日錄》和《建州聞見錄》是研究後金初期歷史的重要史料。

基本介紹

人物生平,人際關係,主要作品,

人物生平

李民寏是南人學者金誠一、張顯光之門人。1600年別試文科丙科及第,歷任藝文館檢閱、兵曹佐郎,1603年任平安道暗行御史。1608年外放永川郡守,翌年丁父憂,終制後任忠原縣監,因與執政的大北派的矛盾而罷官。1618年被都元帥姜弘立闢為從事官(李民寏的父親李光俊在壬辰倭亂時任江陵府使,是時任江原道觀察使的姜弘立父親姜紳的下屬),翌年隨軍出征。朝鮮軍在富車慘敗,姜弘立打算投降,李民寏準備跳崖自殺,被侄子和奴僕所阻止,最終成為俘虜,居於赫圖阿拉,後又遷居者片(界凡城)。1620年七月,努爾哈赤為報答朝鮮送回逃到朝鮮的女真人,決定釋放三名朝鮮官員,通過抽籤決定,李民寏與中營將文希聖、右營將李一元被抽中,得以回國。然之前因運糧不繼的問題移書責備平安道觀察使朴燁,與他結下樑子,故歸國後被迫待罪於義州,直到仁祖反正、朴燁被殺,他才得以回到漢城。當時西人當權,他屬於南人,加上有降敵的污點,所以長期得不到升遷,只做了大同察訪、洪原縣監之類的小官。這期間,他曾在丁卯之役和丙子之役時召集過義兵,丙子胡亂後才開始升官。1638年任成均館典籍、軍資監正、東萊府使,1641年任掌隸院判決事,1643年提拔為戶曹參議,1644年被仁祖“特命”為刑曹參判,1645年外放慶州府尹,不久辭職還鄉。1649年病卒。1871年獲賜諡號“忠簡”。
李民寏
李民寏家系圖

人際關係

  • 父親:李光俊(官至江原道觀察使)
  • 母親:申氏(本貫平山,申權之女)
  • 哥哥:李民宖、李民宬
  • 妻子:李氏(本貫廣州,結婚不到數月就去世)、洪氏(本貫南陽,洪龜祥之女),
  • 兒子:李廷相、李廷㩋、李廷機、李廷材、李廷彬
  • 女兒:四女,分別嫁李襑、朴羾衢、申弘望、宋世彬

主要作品

李民寏著有《紫岩集》。《紫岩集》第五、六卷中的《柵中日錄》和《建州聞見錄》對研究後金初期歷史和早期滿族社會情況具有重要價值,故遼寧大學曾將其作為清初史料叢刊發行校釋本,又被收錄進《清入關前史料選輯》第3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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