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樹彪

李樹彪

李樹彪,郴州宜章縣梅田荷葉塘村人。湖南省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原主任。1999年9月至2004年1月,李樹彪利用其擔任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的職務便利,擅自調度住房公積金存款資金,並指使、利用被告人歐陽山青、王詩義等人協助作案29次,從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非法獲取貸款6675.5萬元,實際占用6229.1061萬元,歸其個人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和境外賭博等非法活動,案發時尚有2074.1061萬元未予歸還,這件案件是郴州市自建國以來判處的涉案金額最大、社會影響最廣的特大職務犯罪案件,被稱為“全國住房公積金第一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樹彪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日期:1964年
  • 原名:李樹標
  • 性別:男
個人簡介,個人履歷,從政經歷,案情梗概,犯罪事實,案件查處,案發緣由,副秘書長被害牽出李樹彪,“財神爺”李主任,豪賭紀錄,庭審判決,

個人簡介

個人履歷

李樹彪,幼時家境並不寬裕,故只完成國中學業。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在郴州市汝城縣的郴州冶煉廠車隊當一名普通司機。這份工作得益於他叔叔李節生的幫助。李節生歷任郴州市統計局副局長、局長,退休前任市地稅局調研員
1998年初機構改革,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從房改辦獨立出來,李樹彪當上了主任;又沒過兩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升級,李樹彪跟著升為了副處級。雖然級別並不算高,卻是單位的“一把手”,掌管著郴州市6億元之巨的城鎮職工住房公積金。
一些了解李樹彪的人說:他沒多少文化,開會也說不出幾句話,一直都在做生意,在人際交往中就知道用錢開路。這樣的人在如此重要的領導崗位上,不出事才怪。
曾經協助他騙取貸款的郴州市信息中心信息化推進科原科長吳建祥,和李樹彪是同鄉、頗有些交情。他說:“其實我也看不慣他的為人,他生活奢侈,喜歡吃喝玩樂。我也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過他,說他總是玩、不上班,怎么能夠管好事!”

從政經歷

李樹彪,原名李樹標,郴州宜章縣梅田荷葉塘村人,1964年生。
1994年,李樹彪離開市體改委車隊,和朋友籌建郴州市科達燃料公司,掛靠在市體改委之下。此後四年間,李樹彪活躍於郴州各產煤縣市。
在宜章縣城某街心,至今可見一處方形圍欄,欄內植一蒼勁松柏,旁有假山相襯。知情者介紹,這是李樹彪發達後耗公款建成,意在標榜其原名“李樹標”。
但”二字“太土氣,沒霸此後不久,他又對一位朋友說,“樹標氣”,遂改現名。
李節生歷任郴州市統計局副局長、局長,退休前任市地稅局調研員。
因郴州冶煉廠倒閉,李樹彪一度待業。他曾回宜章做過煤炭生意,但無功而返。後經叔叔李節生運作,李樹彪先後在郴州市統計局、市體改委當司機
郴州市勞動局一位幹部回憶,1990年左右,他親自為李樹彪辦理了“軍人”轉業為“工人”手續,當時的材料均為假造。
知情者回憶,在郴州市體改委任司機時,李樹彪喜好通宵達旦玩紙牌,搓麻將,以至於養成睡懶覺的習慣。單位原計畫給他分配一輛桑塔納,但考慮到其表現,最終配了一輛破舊的吉普
科達公司初期投入相當小,但簽下了與廣東省雲浮市某電廠的長期合作協定。當時煤炭供大於求,故公司可以從煤礦低成本賒貨,然後脫手套現,投資回報驚人。
此後四年間,李樹彪活躍於郴州各產煤縣市。知情者稱,其公司基本上通吃煤炭生產和流通中的大部分利潤,觸角已延伸至生產、銷售各個環節。
與李樹彪合作多年的一位商界人士稱,當時科達公司往廣東送一列車煤炭,可賺10萬元。
這段經歷,不僅為李樹彪帶來了不菲身家,他還贏得了“文化不高、智商很高”的評價。但知情者表示,其中不能忽略郴州市體改委時任領導起到的作用。
1997年底,李樹彪再次回到郴州市體改委,其身份已由工人轉為幹部。次年年初,李調任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為副科級。
“可以肯定的說,李樹彪為這個身份轉換付出了代價,他的代價就是不斷替人埋單。”一位知情人士說。

案情梗概

犯罪事實

2004年1月下旬,郴州市檢察院接到民眾舉報稱: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樹彪經常到澳門賭博,而且每次下注數額較大。該院反貪局初查發現,李樹彪利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單位存款作質押擔保,僅從一家銀行就挪出資金700餘萬元,且資金都流向了廣東的珠海、深圳等地。2004年1月30日,該院決定對李樹彪以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偵查。次日,李樹彪在廣州住所被抓獲,辦案人員當場搜出了8枚私刻的公章和大量的貸款資料及銀行票據。經過進一步的偵查查明:李樹彪從1999年9月至2004年1月,利用職務之便,先後作案44次,貪污公積金 5848.9萬元,挪用公積金5952.6萬元,總計涉嫌犯罪金額達11801.5萬元。
犯罪嫌疑人 李樹彪犯罪嫌疑人 李樹彪

案件查處

該案是湖南省至今發現的數額最大的一起職務犯罪案件,該案的偵查工作得到了湖南省委和省檢察院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成立了專案協調組。特偵組辦案人員夜以繼日輾轉千里抓捕逃犯,搗毀地下錢莊,查清了李樹彪等人的犯罪事實。全案的案卷材料達200餘冊,審結報告達50餘萬字,目前共立案偵查10案15人,包括李樹彪在內的9人已於近日被提起公訴,全案共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近4000萬元。

案發緣由

副秘書長被害牽出李樹彪

李樹彪2003年12月29日,郴州市政府原副秘書長肖鵬金意外被害,令李樹彪暴露在調查者視野中。
事發當晚,肖鵬金入住在郴州賓館迎賓樓601豪華套間。當晚23時許,樓層服務員發現肖被害後報警。因死者身份特殊,湖南省公安廳、郴州市公安局及案發地北湖公安分局三級刑偵機構介入調查。
肖鵬金,男,1951年生,湖南寧鄉人,轉業後一直在郴州市政府工作,遇害前協助副市長分管並聯繫城建、公安、消防等工作。此人正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樹彪的頂頭上司。
郴州賓館一位負責人證實,事發當晚,李樹彪也住在郴州賓館,與遇害的上司肖鵬金在同一樓層。
正月初九當晚23點時許,郴州市反貪局局長袁亞軍帶3名辦案人員連夜趕往廣州,直撲李樹彪在當地的住所——位於番禺區錦繡香江花園的一棟別墅。
次日上午,辦案人員先請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切斷水電,未見有房主諮詢。就喬裝成水電工入室,同樣發現屋內無人。
下午4點半鐘,李樹彪開著他的廣州本田出現在自家別墅門口,隨即被押解回郴。

“財神爺”李主任

2003年上半年,李樹彪曾向多名朋友提起:“沒想到自己能當這么大官,沒想到自己能掌握這么多的錢。”
此話有其背景:2002年年底,郴州市體改委撤銷,原從屬於該委的市房改辦,直接歸市政府管理,與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級別升至副處級。
不僅如此,郴州下轄六縣區的住房公積金劃歸市級統管,資金總額高達6億元。而據《郴州日報》報導,2003年郴州各銀行流動資金總額不過15億元。
就此,李樹彪陡然成為當地各商業銀行花大力氣拉攏的財神爺。
據檢方事後調查證實,2003年,農業銀行郴州市分行營業部從李手中爭取到4000餘萬元公積金存款。這一數字,相當於該行年度存款指標的一半。
據國務院1996年8月發布的“國辦發[1996]35號”檔案規定,承辦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受託銀行,原則上一座城市委託一家辦理。
但檢方調查顯示,在郴州的各大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李樹彪開設了數十個公積金賬戶。李時常因一些要求得不到滿足,動不動就揚言要把資金撤走。
“誰能給他更大好處,他就把公積金存在哪家銀行。”工行郴州市支行信貸部一位人士說。
同樣將李樹彪視為財神的,還有郴州各事業單位負責人。
郴州賓館那位負責人告訴記者,該賓館就依託李樹彪,用公積金作為擔保從銀行貸出1000多萬元用於賓館資金周轉。
李樹彪與雷淵利的關係具體的操作方式是,以賓館職工個人名義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獲得公積金擔保後,每人貸款6萬元,再聚零為整。
辦案組一位人士則透露,2002年郴州曾啟動一個城建項目,因資金周轉不過來,也由政府出面以住房公積金抵押從銀行調用數筆資金。
據介紹,這些事業單位以上述方式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有的單位確實是用於職工集資建房,但也有部分單位負責人將資金投入了個人項目。
1999年實施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提供擔保”。但基於上述原因,李樹彪一旦向關聯銀行提出抵押擔保,銀行辦理貸款均一路綠燈。“甚至不問對方是什麼單位、具體做什麼項目。”知情者稱。

豪賭紀錄

有知情者表示,李樹彪赴澳賭博實際賺了2000多萬元。但按湖南省檢察院發布的數字,被李樹彪挪用的1.2億元中,賭博輸掉8000萬元,另有4000萬元被追回。

庭審判決

2005年8月24日,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李樹彪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後,李樹彪不服一審判決提出抗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同年9月立案受理,並於2008年11月12日在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李樹彪被判死刑李樹彪被判死刑
2009年1月13日下午,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李樹彪依法宣判:李樹彪犯貪污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挪用公款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0年3月25日,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媒體通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09)刑二執87716027號執行死刑命令,該院於25日上午對“全國住房公積金第一案”主犯李樹彪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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