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李案

李李案是指中國女留學生李李(1983年出生於武漢)2005年初在法國法雷奧公司實習期間因為拷貝數據而被錯誤地懷疑是間諜的案件。在為時兩年多的調查沒能發現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法國司法當局於2007年12月以“背信罪”判處李李有期徒刑1年,緩刑10個月。一般認為這一案件和當時西方的反華情緒有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李案
  • 別名:無
  • 出生地武漢
  • 出生日期:1983年
  • 畢業院校法國貢比涅技術大學
  • 2005年初:在法國法雷奧公司實習
案情,調查和審判,媒體報導,爭議,

案情

李李中學畢業後於2002年2月赴法國貢比涅技術大學留學,2005年2月1日進入法國法雷奧汽車零配件公司空調部門實習,契約截止日期為7月15日。在實習期間李李把公司電腦上的一些數據拷貝到她的個人電腦設備上。公司因為李李攜帶個人筆記本電腦出入辦公室而產生懷疑,並與4月26日報警,稱李李涉嫌盜竊數據。公司認為李李拷貝的數據有一部分是保密的。李李表示並不知道公司不允許拷貝這些數據,她拷貝數據是為了撰寫實習報告。

調查和審判

2005年4月29日法國當局以調查需要為名,將李李關入凡爾賽女子看守所,後於6月20日釋放。此後當局繼續進行了兩年的調查,仍未發現李李從事間諜活動的任何證據。2007年11月20日凡爾賽輕罪法庭開庭審理這一案件。檢方認為李李雖然不是間諜,但是受過教育,能夠理解企業保密規則,對李李求刑1年,緩刑10個月;法雷奧公司則提出15萬歐元的名譽賠償要求。12月18日,輕罪法庭以“背信罪”判處李李有期徒刑1年,緩刑10個月,賠償法雷奧公司名譽損失費7000歐元、訴訟支出1500歐元。由於此前已被羈押53天,李李無需再返回監獄。她表示自己無罪,並對審判結果非常失望。
在整個調查審判期間,李李的護照被法國當局扣押,李李被禁止離開法國,同時禁止在法國工作。雖然李李的法語水平不高,審判仍然完全以法語進行,沒有任何翻譯。

媒體報導

法國媒體在案發後進行了大量的虛假報導,誣衊李李是間諜。從2005年5月2日起,法新社世界報、法國電視1台等法國主流媒體爭相發表報導,把李李描繪成中國製造的瑪塔·哈里。報導說她有六台電腦和兩張容量極大的硬碟,說她有數學流體力學套用物理等多種文憑,說她在3個月內就學會了法語,還會多國語言(德語英語西班牙語和一點阿拉伯語)。連武漢是工業重鎮、李李收到過來自中國的編碼郵件,都成為李李是間諜的佐證。另外,報導中連李李的名字都被錯寫成Li Li Whuang。
貢比涅技術大學的一位負責人迅速對這些不實指責作出了澄清。事實上李李只有兩台電腦,她當時的最高文憑是高中畢業文憑,她的語言水平和電腦水平都很平常。此後有個別媒體對此前媒體報導的真實性提出了保留意見。但是部分主流媒體到2007年仍然不斷重複虛假的信息,給讀者留下李李有間諜嫌疑的印象。
法國媒體的報導,包括虛假報導,被大量西方其他國家的媒體轉載。

爭議

一般認為,李李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和2005年中國紡織品爭端在西方引起的反華情緒有關。媒體最初報導李李案的2005年5月2日,正值時任中國商務部部長薄熙來訪問法國的敏感時期。
法國的司法公正受到質疑,調查期間對李李長達53天的關押並沒有合理的解釋,判決結果實刑期和羈押期都是兩個月被認為是“司法不認錯”的體現。
法雷奧公司在本案中的表現也受到批評。對此,公司總裁Thierry Morin事後表示事情只是職業失誤,並稱公司從來沒有把此案定性為間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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