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明(原阿圖什市水利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李春明原阿圖什市水利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15年1月,給予阿圖什市水利局黨組副書記、局長李春明黨內警告、撤職處分。

2015年1月,經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監察廳、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紀委監察局依紀依法嚴肅查處了艾尼瓦爾·吐爾地等32名黨員幹部,在朝覲事務管理工作中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濫用職權、失職瀆職、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的違紀違法案件。給予阿圖什市水利局黨組副書記、局長李春明黨內警告、撤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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