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岩歸自成》是清代文學家計六奇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李岩歸自成
- 創作年代:清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計六奇
- 作品出處:《明季北略》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李岩歸自成
李岩,河南開封府杞縣人。天啟七年丁卯孝廉。有文武才,弟牟庠士,父某進士,故世稱岩為李公子。家富而豪,好施尚義。時頻年旱飢,邑令宋某,催科不息,百姓流離,岩進白暫休徵比,設法賑給。宋令曰:楊閣部飛檄雨下,若不征比,將何以應?至於賑濟饑民,本縣錢糧匱乏;止有分派富戶耳。岩退捐米二百餘石,無賴子聞之,遂糾數十人,嘩於富室,引李公子為例,不從輒焚掠。有力者白宋令出示禁戢,宋方不悅,岩即發牒,傳諭速速解散;各圖生理,不許借名求賑,恃眾要挾。如違,即系亂民,嚴拿究罪。饑民擊碎令牌,群集署前,大呼曰:吾輩終須餓死,不如其掠,宋令急邀岩議。岩曰:速諭暫免徵催,並勸富室出米減價官糶,則猶可及止也。宋從之,眾曰:吾等姑去,如無米當再至耳。宋聞之而懼,謂岩發粟市恩,以致眾叛。倘異日復至,其奈之何?遂申報按察司云:舉人李岩謀為不軌,私散家財,買眾心以圖大舉。打差辱官,不容比較,恐滋蔓難圖,禍生不測。乞申撫按,以戢奸宄,以靖地方。按察司據縣申文,撫按即批宋密拿李岩監禁,毋得輕縱。宋遂拘岩下獄。百姓共怒曰:為我而累李公,於心忍乎?群赴縣殺宋,劫岩出獄,重犯俱釋,倉庫一空。岩謂眾曰:汝等救我,誠為厚意,然事甚大,罪在不赦,不如歸李闖王,可以免禍,而致富貴,眾從之。岩遣弟牟率家口先行,隨一炬而去。城中止余衙役數十人,及民二三百而已。岩走自成,即勸假行仁義,禁兵淫殺,收人心以圖大事。自成深然之。岩後薦同年牛金星等,歸者甚眾。自成兵勢益強,岩遣黨偽商賈,廣布流言。稱自成仁義之師,不殺不掠,又不納糧,愚民信之,惟恐自成不至,望風思降矣。
予幼時,聞賊信急,鹹雲李公子亂,而不知有李自成,及自成入京,世猶疑即李公子,而不知李公子,乃李岩也。故詳志之。
作者簡介
計六奇(1622~約1687年),字用賓,號天節子,別號九峰居士。江蘇無錫縣興道鄉(今前洲、玉祁一帶)人,明末清初史學家。從小家境貧困,早年寄讀塾館。十九歲隨岳父杭濟之就讀於洛社,二十一歲在母舅胡時忠家讀書,為邑諸生。入清後,曾於順治六年(1649)、順治十一年(1654)兩次鄉試,不舉。從此無意科舉仕進,在無錫、蘇州、江陰等地,以坐館教書終其一生。著有《明季北略》和《明季南略》二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