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岩

李宏岩,男,因搶劫殺人被警方依法逮捕。

1998年4月23日至26日陝西省寶雞市金台區連續發生3起歹徒夜間尾隨騎車單身女性,在其下車地點,趁其不備,用鈍器猛擊受害者後腦部,致其昏迷或死亡,實施搶劫的案件、造成l人死一亡,2人重傷,搶劫財物價值6000餘元。案件發生後,1金台分局立即組成特偵組開展偵查工作。6月24 日、25日,寶雞市又連續發生5起此類案件。26日23時許,金台分局刑警大隊在巡邏盤查中,抓獲兩名可疑人員,當場從二人身上搜出4磅鐵錘一把,匕一首一把,手機兩部.金項鍊一條,金戒指兩枚。經審查,李宏岩(化名姜波,男,25歲,漢族,初一文化程度,住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區新地一號街84號飛、邵偉(化名于海龍,男,24歲,漢族,初一文化程度,住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區新地號街22號)正是寶雞特大系列持械搶劫殺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至此,金台分局成功偵破先後兩次來寶雞作案名起,持鐵錘殺死2人,卜重傷6人的系列搶劫殺人案件。經進一步審查李、邵二人交代了自1997年12月至1998年6月先後在吉林、內蒙、山西、陝西、雲南6省區8地市搶劫作案31起、殺死8人、重傷23人、搶劫財物價值30餘萬元的犯罪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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