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剛陷害門

李剛陷害門

2006年8月11日中午,河北保定發生一起入室搶劫案,警方根據手機通話清單,認定石家莊青年王朝有作案嫌疑。此後,王朝以搶劫罪被當地法院終審判刑13年。離奇的是,有較為充足的證據證明,案發時王朝並不在保定而在石家莊處理車禍。警方所提供的有罪證據疑點重重,王朝更指當時負責辦案的保定市北市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李剛親自參與審訊並對其嚴刑逼供。2007年12月10日,保定市北市區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王朝有期徒刑13年,第二年保定市中院終審判決維持原判。終審後王朝連續三次提起申訴,2010年河北省高院對本案提出14個疑點,撤銷原判,發回重審。2011年3月27日,主管刑偵的保定北市區公安局副局長李剛說,“我保證這案子不存在造假”。由於本案中提到的李剛和“我爸是李剛”事件中李啟銘父親李剛是同一人,此案受到媒體的廣泛關注,被網友稱為“李剛陷害門”。

詞語來源,事件經過,

詞語來源

在“我爸是李剛”事件之後,身為河北保定市北市區公安分局副局長的李剛,再次受到輿論的關注,因為34歲的河北石家莊市民王朝稱遭李剛“栽贓陷害”入獄。
2006年8月11日中午,河北保定市北市區發生一起入室搶劫案,警方從手機通話清單上查到,石家莊青年王朝有作案嫌疑。經過近3個月的偵查,北市區警方鎖定王朝是此案的疑犯。在王朝案中,主管刑偵的保定北市區公安局副局長李剛,參與了審訊。王朝遂被逮捕,並於2007年12月10日,以搶劫罪被判刑13年。而王朝母親列舉出案中諸多疑點,比如手機通話清單缺乏出具人簽名,多名證人證明案發當天王朝在石家莊處理交通事故。她懷疑,此案可能是兒子的合伙人聯合有關民警,偽造而成。
因入室搶劫罪名遭逮捕的王朝稱,案發當天,他正在150公里外的石家莊市,不可能分身去保定作案。 他認為,其入獄的根本原因在於一筆數百萬元的工程款,其生意夥伴與保定市北市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李剛聯手栽贓陷害,搶劫案發地正屬於李剛轄區。而主管刑偵的保定北市區公安局副局長李剛說,“我保證這案子不存在造假”。
2007年12月10日,保定市北市區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王朝有期徒刑13年,第二年保定市中院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終審後王朝連續三次提起申訴,2010年河北省高院對本案提出14個疑點,包括具體案發時間不確定,酒瓶和指紋的證據提取不符合法律程式也不符合常理,王朝沒有作案時間,警方認定王朝使用過被搶手機、但話單顯示的串碼與被搶手機不同等。11月22日,河北省高院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此案經媒體報導後,受到網友的廣泛關注,並被稱為“李剛陷害門”。

事件經過

疑點叢生的案件
李剛陷害門
省高院認為,被告人提供的沒有作案時間的證據不能排除,並發回北市區法院重審 2007年12月14日,一審宣判的當天,王朝的母親楊惠賢收到北市區公安局三名幹警當面交給她的一封舉報信,信中稱,李剛是為幫助朋友,而將王朝投入監獄。
在獄中的王朝也曾對母親說,他在接受審訊時,幹警曾暗示過他工程款的問題,但沒有更多的暗示。
3月27日,李剛說,王朝的案子和工程款沒關係。王小龍是一名普通民警,和王朝從來不認識,也沒來往過。“這不是一個人在做這個案子,而是一個特偵組在做的這個案子。”
當天,李氏兄弟也在電話中否認與李剛認識。
二審終審後,王朝又連續提起三次申訴,最後一次是2010年初,河北省高院決定提審。
獲悉的一份省高院的資料顯示,省高院對此案提出了14個疑點,包括具體案發時間不確定、酒瓶和指紋的證據提取不符合法律程式也不符合常理、王朝沒有作案時間、警方認定王朝使用過被搶手機,但話單顯示的串碼與被搶手機不同等。
綜上,河北省高院認為,此案可以定案的證據存在許多疑點,其中關鍵的一點是,被告人提供的沒有作案時間的證據不能排除。
從石家莊到保定,大約為150公里。一位常年跑這條線的鄭姓司機說,正常情況下單程較短時間為1小時15分,這還不包括離開高速,進出市區的時間。
根據公務員郭永軍等人的證詞,王朝一直在石家莊處理交通事故;而根據警方調查認為王朝是早晨8點從石家莊出發,約10點到達保定,作案後,又迅速返回石家莊。
“退一萬步講,即使王朝辦完車損再趕赴保定搶劫,也還是來不及。11點交完鑑定費,一個小時出頭就讓他趕到石家莊,他又不會飛!”楊惠賢說。
此外,高院還指出,提取指紋的酒瓶又發回被害人,難以再次鑑定,因此無法確定100%準確,並排斥一切疑點。
2010年11月22日,河北省高院撤銷原判,發回北市區法院重審。王朝將面臨重新一輪的審判。
“我保證,在這個案子的工作過程中,絕對不存在造假。”李剛說。
如今這個案子發回北市區法院重審,將來肯定會非常有意思。
楊惠賢已經自己準備了辯護詞,一旦法院開庭,她將自己站到辯護席上為兒子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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