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剛(“我爸是李剛”事件核心人物)

李剛(“我爸是李剛”事件核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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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剛,“我爸是李剛”事件的核心人物之一,河北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區分局副局長(副科級),是在河北大學校園開車撞死和撞傷兩個新生的肇事者李啟銘(又名李一帆)的父親,因其子(李啟銘)酒後駕車撞人後口出狂言而出名。2010年10月16日晚,其子李啟銘酒後在河北大學內飛車接女友,將兩名女生撞飛,致一死一重傷(經搶救無效後亡故);事發後,李剛憑藉後台關係調離北市區繼續上任。李剛被網友評為“四大名爹”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剛
  • 外文名:tom li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職業:政府官員(現已開除公職)
  • 主要成就:任公安分局副科級副局長(已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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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內容

2010年10月16日晚,其子李啟銘酒後在河北大學內飛車接女友,將兩名女生撞飛,致一死一重傷。在撞人慾逃被截之後,口出狂言“有本事你告去,我爸是李剛!”
李剛李剛
人民網》2011年09月10日報導,李雙江與李剛齊名被評為“四大名爹”:“這是一個拼爹的時代,國產四大名爹:李剛、王軍盧俊卿李雙江,總有一款你傷不起,拼不起。”其中李剛位列“四大名爹”之首。

首度道歉

2010年10月21日晚8點40分,保定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訊息稱,當日下午,河北大學校園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李啟銘的父親李剛接受採訪,向受害人及家屬表示誠懇道歉。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長李振華也於21日表示,將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無論涉及到誰,都將依法嚴肅懲處。李剛提出,如果雙方家長能夠協商解決問題,就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就按照法律程式走。
事隔6日,李剛首次就該事件接受採訪,公開向受害人及家屬表示誠懇道歉,並深深鞠躬。

爆料闢謠

李剛門”事件發生後,保定市公安局曾先後四次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案件進展,但他們的聲音完全被各種媒體鋪天蓋地的質疑和責罵所湮沒。事發當晚,保定市公安局就立即著手召開新聞發布會,48小時內新華社就發布了河北大學校園車禍案的所謂“訊息”。此後,他們組織專門民警針對網上的傳言,迅速調查真相。結果表明“李剛有五套房產”、“李剛岳父是某省副省長”等網上的爆料均是“謠言”,但所有的調查結果卻未向媒體和社會公布。
2011年3月28日,河北法制報頭版刊登長篇報導,題目為《“我爸是李剛”是怎樣炒起來的——李啟銘交通肇事案的前前後後》。文章說,保定市公安局調查表明“李剛有五套房產”、“李剛岳父是某副省長”等網上的爆料均系謠言,但所有的調查結果卻未向媒體和社會公布,因為“任何一個澄清都將招致更猛烈的嘲諷和謾罵”,“不回應”反倒成了暫時平息社會輿論的唯一選擇。

相關案件

莫名入獄的搶劫犯:王朝遭李剛刑訊逼供
2006年8月11日中午,河北保定發生一起入室搶劫案,警方從手機通話清單上查到,石家莊青年王朝有作案嫌疑。王朝遂被逮捕,並於2007年12月10日,以搶劫罪被判刑13年。
而王朝母親列舉出案中諸多疑點,比如手機通話清單缺乏出具人簽名,多名證人證明案發當天王朝在石家莊處理交通事故。她懷疑,此案可能是兒子的合伙人聯合有關民警,偽造而成。
2010年11月22日,河北省高院撤銷原判,發回重審,還認為被告人提供的沒有作案時間的證據不能排除。
2011年3月27日,主管刑偵的保定北市區公安局副局長李剛說,“我保證這案子不存在造假”。
事情源於2006年8月,保定市北市區發生一起入室搶劫案。經過近3個月的偵查,北市區警方鎖定王朝是此案的疑犯。
在王朝案中,主管刑偵的保定北市區公安局副局長李剛,參與了審訊。
王朝倒霉透頂的日子,可以回溯到2006年8月11日。
依據石家莊市涉案物品價格鑑證中心工作人員出具的報告,那天上午10點半,王朝在石家莊被鑑定自己的車損為一萬三千多元。
而按照保定北市區警方的調查,那天上午12點10分,王朝在保定市華電生活區入室搶劫。
這兩樁事件,相差1小時40分鐘,相距152公里,則在同一天擊中了王朝。
2010年10月31日19點前後,李剛帶領民警,在石家莊逮捕了使用“139××××1190”號碼的犯罪嫌疑人王朝。
旅館里,王朝的頭罩被拿開,他看到一位“長臉、戴眼鏡”的男子走進房間。
“這位是保定市北市區公安分局的李剛副局長。”一位民警介紹說。
在給母親楊惠賢的信中,王朝說,接下來的一夜,是他一生中最難熬的一夜,他“遭遇了從前在歷史課本中得知的種種酷刑”。2011年3月12日,王朝在石家莊鹿泉監獄接受記者採訪說“第一個動手的就是李剛,他給我的左手上了夾棍。當繩子抽緊的時候,我忍不住大叫起來:‘我的手斷了!’”王朝說,刑訊逼供過程中,他想認罪都不知道該認什麼罪。2011年11月2日,王朝被送到保定市看守所,他說自己因被打得遍體鱗傷,看守所法醫拍下照片,並依法拒收,又被送到保定市中心醫院等醫院搶救了11天,於2011年11月13日送回看守所。
李剛刑訊逼供案疑犯重審後再次獲刑13年
中新網石家莊9月9日電 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區法院剛剛發布的訊息稱,9日零點40分,備受媒體關注的河北“王朝搶劫案”在保定北市區法院的審理有了一審結果。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王朝再次獲刑13年。
法院經再審審理查明:2006年8月11日上午8時許,王朝駕駛汽車從石家莊出發,11時32分到達保定市華電生活區。12時10分許,被害人陳英茹下班回家,王朝趁陳不備,將其推入屋內,使用膠帶將陳嘴封住,手腳捆綁。在翻找財物過程中,王朝數次接聽其母親電話;並從餐廳酒架上取下REMY紅酒一瓶(標有力嬌酒中文字樣),放置於臥室門口。王朝搶走陳家現金13000元,紅色三星手機一部,金項鍊2條、黃金、翡翠等戒指4枚、XO酒一瓶。
14時30分許,王朝在京石高速公路石家莊新樂附近使用所搶手機接聽邢世平打來的電話,邢世平催促王朝趕去處理交通事故。15時07分王朝到達石家莊橋西,與邢世平在橋西事故中隊辦理交通事故相關手續。期間,王朝將所搶手機送給朋友底某。底某將手機交妻子史某可使用。案發後該手機被追回並發還被害人。
法院認為,原審被告人王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取暴力、威脅手段入室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經構成搶劫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王朝系入戶搶劫,且搶劫數額巨大,依法應予嚴懲。
法院認為,根據王朝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判決:王朝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20000元。判決書將在五日內送達。
法院表示,如王朝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北市區法院或者直接向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河北媒體8日23時說,保定市北市區人民法院當日對被社會廣泛關注的王朝搶劫案公開開庭審理,截至發稿時前,合議庭正在進行合議,尚未宣判。據報導,作為主審法院的保定市北市區法院專門在新浪網上註冊了官方微博,適時發布有關信息,與網友互動。
王朝搶劫案”於2007年5月由保定北市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同年12月經北市區人民法院審理認定王朝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20000元,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王朝不服,提出抗訴,二審維持原判。後經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審,發還北市區人民法院重審。此案因主角王朝自稱遭李剛(河北大學校園車禍肇事者李啟銘之父)“栽贓陷害”一度引發社會關注。
此前,公訴人對媒體表示,對“王朝案”重新開庭審理,體現了司法機關對法律的高度負責和嚴格公正、公開透明執法的決心。專程趕到保定旁聽此案的河北省公安廳負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全省公安機關將認真反思該案在公安偵查辦案環節存在的瑕疵,舉一反三,認真汲取教訓,提升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水平。

人物事件

2006年,王朝被指為一樁搶劫案的兇手,但因沒有作案時間被發回重審,保定中院終審維持原判。該案經歷10次裁決,最終王朝於昨日再提起申訴,已被正式受理。該案辦案人員系“我爸是李剛”案的李剛。此前,他曾否認案件造假。(@@北京青年報 )

人物去向

2015年10月13日,記者致電北市區公安分局,當記者詢問李剛現在是否還是北市區分局副局長時,工作人員稱已經不是了,但李剛具體的去向,該名人員並無透露。此訊息在保定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那裡也得到了確認,不過他表示也並不清楚李剛具體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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