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華榮(法學家、華東政法大學教授)

朱華榮(法學家、華東政法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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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華榮(1929年1月26日—2018年2月15日),四川省璧山縣人,華東政法大學教授。

1948年秋畢業於四川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士學位;1951年8月被保送到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學習;1953年2月被抽調到中國人民大學刑法教研室任教員,研究蘇聯刑法,並負責籌建中國刑法教程,成為新中國刑法學的創始人之一;1958年被錯劃成“右派”,調往資料室;1963年被下放支援安徽蕪湖,先後在中國小任教,直到1978年恢復重建華東政法學院,被調往上海任教。

朱華榮主要學術研究方向為中國刑法學、中國古代刑法史、比較刑法學和法律思想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朱華榮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29年1月26日
  • 逝世日期:2018年2月15日
  • 職業:教學工作者
  • 畢業院校:四川大學法律系
  • 代表作品:《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總則講義》
  • 性別:男
人物生平,主要成就,主要貢獻,學術研究,社會任職,個人生活,人物評價,

人物生平

1929年,朱華榮出生於日本國京都市(四川省璧山縣人),其後隨父母回國。
1948年秋,朱華榮畢業於四川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
1949年成都解放,朱華榮被任命為接管委員會委員,參與接管舊法院和監獄,並擔任軍管會司法處審判員,後任成都市人民法院刑庭審判員兼第六組組長,主要審理煙毒案件。
1951年秋,年輕有為的朱華榮被保送到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深造(學習蘇聯法學),因成績出色,次年就被留校任教,專項研究蘇聯刑法,並負責籌建中國刑法教程。此外,他還參與了我國1954年憲法的起草工作。
1955年,朱華榮參加最高人民法院主持的作為全國第三屆司法工作會議檔案之一的《罪名、刑種、量刑幅度》的資料研究、討論和檔案編寫工作。
1958年,因其出生富家、年輕、直率,被錯劃成“右派”,調往資料室編修《馬恩列斯論法律》,期間,朱華榮閱讀並翻譯了一批法律文獻。
1963年,朱華榮被下放支援安徽蕪湖,先在一所中學教英語,後下農村教國小、中學的英語、化學、語文、音樂等,一乾就是十多年。
1978年,恢復重建華東政法學院,朱華榮被調往上海任教。
1982年,朱華榮參加法務部領導的“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律師組工作,被該案特別法庭指定為江青的辯護律師,後因江青拒絕任何人為其辯護而未果。
2018年2月15日6時38分,朱華榮教授因肺部感染在華山醫院仙逝,享年89歲。

主要成就

主要貢獻

朱華榮教授參加了起草委員會將各地關於《五四憲法》討論的相關意見歸納、統一起來,成文上交,供中央有關領導審閱的工作。之後“統購統銷”相關法律的調研、起草的準備工作;1955年最高人民法院主持的作為全國第三屆司法工作會議檔案之一的《罪名、刑種、量刑幅度》的資料研究、討論檔案編寫工作朱華榮教授也都參與其中。
後來受到“反右”運動影響,朱華榮教授被調到資料室工作,他卻依然專心於學術,於此時通讀了馬恩列斯的著作,並編修了《馬恩列斯論法律》;在1962國家經濟困難時期,雖被下調至安徽蕪湖一所中學教授英語,但他依然留戀專業,利用業餘時間翻譯法律資料,如《南斯拉夫刑法典》,交人民大學資料室使用。

學術研究

主要學術研究方向為中國刑法學、中國古代刑法史、比較刑法學和法律思想史。朱華榮教授從事法學研究和教育工作50多年,將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一生筆耕不輟,發表專業學術論文100餘篇,參加編寫、任主編或副主編的刑法教科書、專著等10餘部,先後獲得科研或教材優秀成果獎共9項。
  • 論文著作
論文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的有期徒刑緩刑”,載1954年《政法研究》第4期;
2.“論我國刑法中的犯罪構成”,載《求是學刊》1980年第3期;
3.“我國‘緊急避險’的法律概念早於歐洲十個世紀——從唐代的一份判文談起”,第一作者(與陳浩然合著),載《法學》1982年第9期;
4.“刑法中告訴制度的比較研究”,第一作者(與陳正雲合著),載《比較法學的新動向——國際比較法學會議論文集》,北京大學出版社1983年版;
5.“認定姦淫幼女罪的關鍵在哪裡?” 第一作者(與趙國強合著),載《法學》1985年第4期;
6.“我國刑法面臨新的挑戰——試論樹立適應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刑法觀”,載《法學》1987年第1期;
7.“論對法人犯罪的兩罰原則”,第一作者(與林建華合著),載《法學研究》1987年第6期;
8.“關於誹謗罪構成中的關鍵問題”,第一作者(與游偉、楊誠合著),載《民主與法制》1988年第10期;
9.“略論刑法中的罪過”,載甘雨沛主編:《刑法學專論》,北京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
10.“論法人犯罪的立法”,第一作者(與張春合著),載《中國法學》1990年第2期。
著作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總則講義》上、下冊,撰稿人,執筆第八章《排除社會危害性的行為》和第十二章《判刑》,1957年由最高人民法院印刷發行;
2.《刑法學》,撰稿人,執筆第十四章《故意犯罪的階段》和第十五章《共同犯罪》,法律出版社1982年版;
3.《各國刑法比較研究》,主編,武漢出版社1995年版;
4.《各國刑法比較研究》,國家“七五社科重點課題”、國家八五重點出版物
5.《中國刑法通史》,隋唐五代部分主編,國家重點科研項目
6.《中國法律思想史》,近代篇副主編,國家重點科研項目

社會任職

曾任上海市司法研究所研究員、四川大學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南開大學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兼刑法研究室主任、中國法學會比較法學研究會理事、上海市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

個人生活

  • 家庭背景
朱華榮家學淵博,朱華榮祖父朱大鏞先生是晚清進士,曾入翰林院任編修,參與發起過“公車上書”運動,並以律師身份當選過四川省議會議長;朱華榮父親朱顯禎先生畢業於日本京都帝國大學,曾任國民革命軍19路軍少將,後棄官從教,歷任中山大學法律系主任、四川大學法律系主任、四川大學代理校長等職。
妹妹朱華澤是北京大學法理學教授,兒女也傳承了家族衣缽。

人物評價

以讀書為快、以研究為樂,這是他一輩子放不下的興趣,也是他為人、為師、為學的基礎與成就。(澎湃新聞網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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