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紀民

朱紀民,曾任三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25年1月,據三門縣紀委監委訊息,朱紀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三門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5年6月,朱紀民被開除黨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朱紀民
  • 國籍:中國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

人物經歷

曾任三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接受審查調查
2025年1月,據三門縣紀委監委訊息,三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朱紀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三門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5年6月,據台州市紀委監委網站訊息,日前,經中共三門縣委批准,三門縣紀委監委對三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朱紀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朱紀民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和收受禮品;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毫無法律底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建築渣土跨區運輸消納、“船證不符”漁船整治、專項捕撈海域權屬糾紛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較大。
朱紀民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三門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三門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朱紀民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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