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貞

朱小貞

朱小貞,麗水市慶元縣竹口鎮人,6·22杭州小區縱火案遇難女主人。

出生於1983年,高中畢業後開始從事服裝工作,2003年到杭州創業,因保姆縱火,2017年6月22日清晨在杭州“藍色錢江公寓”2幢1單元1802與三個孩子一同遇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朱小貞
  • 出生地:麗水市慶元縣竹口鎮 
  • 出生日期:1983年 
  • 逝世日期:2017年6月22日
  • 丈夫:林生斌
人物生平,重要事件,後續處置,

人物生平

1983年,朱小貞出生在浙江西南部山區的慶元縣竹口鎮一戶農村家庭,兄妹共三人。
高中畢業後,在二哥朱慶豐開在老家縣城的服裝店幫忙。
2003年,和妹妹在杭州‘服裝一條街’武林路找了個開店。
2005年,在杭州武林路開店的朱小貞經常光顧一家理髮店,與理髮師林生斌相識、相戀。起初,家人並不同意,但朱小貞的執意讓家人改變了態度。婚後,林生斌辭去工作,與朱小貞一起經營服裝店,開始共同創業。
2007年5月,朱小貞和林生斌的長子出生。
婚後的朱小貞和林生斌從門麵店發展到設計坊、小工廠,一步步做大。
2008年開了服裝公司,2009年實體市場開始受網店影響時,轉型做設計、貼牌,2017年公司有40多人。
2011年,第三次懷孕,因為當時的住房不到100平方米,貸款買了“藍色錢江”360平方米的大房子。
2016年下半年,從未謀面的朱小貞與莫某晶有了交集。經上海某家政公司介紹,莫某晶前往朱小貞家做保姆。
2017年6月22日清晨,“藍色錢江公寓”2幢1單元1802室突發火災,朱小貞和三個孩子遇難。

重要事件

2017年6月22日凌晨5時07分,杭州市上城區鯤鵬路藍色錢江公寓2幢1單元1802室發生火情。經過消防全力搶救,5時54分,現場火勢得到控制;6時48分,現場火被撲滅。據了解,起火建築為25層磚混結構的居民住宅,起火部位位於18樓1802室,面積約300平方米,火災過火面積約50平方米,燃燒物質為家具,具體原因正在調查。
該居民房共有住戶6人,經現場搜尋,搶救出4名傷者,全部送至浙二醫院救治。遺憾的是,截至24日上午11時,4名傷者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杭州市上城區公安局確認,這四名死者為一名成年女性和三名兒童。成年女性朱小貞,34歲,即為房子的女主人,是麗水市慶元縣竹口鎮人。3名死亡小孩分別為林檉一(男,10歲)、林臻婭(女,8歲)及林青潼(男,6歲,香港籍)。
據了解,事發時,遇害女主人丈夫林生斌(36歲,福建省霞浦縣人)正在外地出差,事發後得知情況才從外地趕回。
24日晚,杭州公安經調查後發布了案件通報,明確這是一起縱火案件:該戶女保姆莫某晶(34歲,廣東東莞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現已被公安機關控制。
經審查,莫某晶其對放火、盜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7月1日,根據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決定,杭州市公安局對涉嫌放火罪、盜竊罪的犯罪嫌疑人莫某晶依法執行逮捕。

後續處置

2017年8月21日,杭州市人民檢察院以放火罪、盜竊罪,依法對“藍色錢江放火案”被告人莫煥晶提起公訴。
2018年2月9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杭州保姆縱火案”被告人莫煥晶一審判處死刑,並處罰金一萬元。
2018年6月4日下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抗訴)一案作出二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原判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莫煥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朱小貞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