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往來港澳通行證辦理指南

本溪往來港澳通行證是由本溪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往來港澳通行證辦理指南
  • 諮詢電話:024-42822405
  • 投訴電話:024-42833228、43894110
法律依據,申請條件,所需材料,申請方式,辦理流程,辦公地點,辦公時間,辦結時限,收費標準,

法律依據

1、《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
2、《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受理、審批、簽發管理工作規範》

申請條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居民;
2、在本市暫住一年以上的省內非本市戶籍的居民(需提交在我市居住一年(含)以上的暫住證必須登入警務綜合平台查證屬實的);
3、不屬於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員。

所需材料

(一)往來港澳通行證首次申請
申請人需提供如下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並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還應當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及複印件。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證。
4、屬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5、現役軍人申請通行證,應當向其所屬部隊駐地的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並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6、按照公安部有關規定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還須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的證明;
(二)申請團隊旅遊類往來港澳簽注(本溪無個人旅遊類簽發許可權)
1、除提供第四條第一款所需的材料外,無需提其他材料;
(三)申請探親類往來港澳簽注
1、申請條件: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長期居住、就學或者就業的親屬;申請人的配偶、未滿18周歲子女可隨同申請。“親屬”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孫子女;“隨同申請”是指與主申請人同時申請相同有效期和次數的探親簽注。
外交部駐香港或者澳門特派員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或者澳門聯絡辦公室工作人員、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或者澳門部隊幹部的內地親屬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探親,另行規定。
2、申請材料:除提供第四條第一款所需的材料外,還需提交被探望親屬在香港或者在澳門定居、長期居住、就業、就學證明複印件,交驗親屬關係證明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1)親屬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複印件,親屬是外國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外國護照複印件;
(2)親屬在香港長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證、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進入許可以及有效旅行證件複印件;
(3)親屬在香港就業、就學的,提交相應香港進入許可複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證件複印件。
(4)親屬在澳門定居的,提交澳門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複印件,親屬是外國籍的,提交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外國護照複印件;
(5)親屬在澳門長期居住的,提交澳門居民身份證或者澳門特別逗留證、有效旅行證件複印件;
(6)親屬在澳門就業的,提交澳門主管部門批准在澳門就業的證明檔案複印件、有效旅行證件複印件;
(7)親屬在澳門就學的,提交澳門高校錄取通知書或者在學證明書複印件、有效旅行證件複印件。
親屬關係證明包括:結婚證、出生證、載明親屬關係的戶口簿等親屬關係證明、其他能夠證明親屬關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
兩年內再次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探望同一親屬(配偶和姻親除外)的,免交親屬關係證明。
(四)申請商務類往來港澳簽注
1、申請條件:
企業機構人員、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赴香港、澳門從事商務活動的。
“企業機構”是指經國家工商管理部門登記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在國家稅務部門辦理了稅務登記的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境外企業常駐內地代表機構。
申請多次商務簽注的,企業機構須事先向所在地有審批權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備案。
(商務簽注備案制度另行規定)
2、申請材料: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並提交以下材料:
(1)交驗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者有關登記證書、稅務登記證書並提交複印件;
(2)企業機構人員還須提交企業機構為本人交納社會保險的憑證(提交社保部門出具的在本企業機構繳納社會保險連續6個月以上的證明);企業機構出具的赴港澳商務活動事由說明。
(3)企業機構在備案時已提交過上述有關證明材料的,企業機構人員在備案有效期內申請商務簽注時無須重複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4)戶籍非遼寧省的登記備案人員,須提交在工作地連續暫住滿1年以上的居住證明(須能在警綜平台上查詢),並提交複印件
(5)不得在辦理香港商務簽注時搭車辦理赴澳門簽注,申請赴澳門商務簽注要查驗申請單位與澳門進行經貿往來的契約原件,以及澳門公司商業登記複印件等。
(五)申請逗留類往來港澳簽注
1、申請條件
(1)經香港有關部門批准赴香港隨任、就學、就業、居留、培訓以及作為受養人赴香港依親的;
(2)經澳門有關部門批准赴澳門隨任、就學、就業人員,經澳門有關部門批准赴澳門居留的就業人員親屬。
2、申請材料
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未滿16周歲人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由監護人或者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申請。監護人應當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並留存複印件。
並提交以下材料:
(1)赴香港隨任、就學、就業、居留、培訓人員或者作為受養人赴香港依親的人員,須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相應進入許可原件,並提交複印件。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香港就業的,還須提交有關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勞務合作項目審核表》複印件。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繼續申請逗留簽注的,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延期許可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2)赴澳門隨任,須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駐澳門內派人員未成年子女隨任身份證明表》。
(3)赴澳門就學,須交驗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出具的《確認錄取證明書》及澳門高等院校錄取通知書原件,並提交複印件;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繼續申請逗留簽注的,提交澳門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學證明原件。
(4)赴澳門就業,須交驗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外地雇員逗留許可”名單》或者澳門人力資源辦公室、澳門社會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請人姓名的批准檔案原件,並提交複印件;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澳門就業,還須提交有關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對澳門特別行政區勞務合作項目審核表》複印件;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繼續申請逗留簽注的,提交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有申請人姓名的續期名單表,或者交驗澳門人力資源辦公室、澳門社會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請人姓名的批准檔案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5)赴澳門就業人員的親屬,須交驗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批准通知書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六)申請其他類往來港澳簽注
1、申請條件:因治病、奔喪、探望危重病人、訴訟、應試、處理產業、學術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持逗留簽注在香港(澳門)期間,申請前往澳門(香港)的。
2、申請材料: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持逗留簽注在香港(澳門)期間申請赴澳門(香港)的,須交驗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逗留簽注原件,並提交複印件。因其他特殊事由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須交驗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二)往來港澳通行證換、補發
1、往來港澳通行證持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換髮或者補發往來港澳通行證:
(1)往來港澳通行證損毀、遺失或者被盜搶的;
(2)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不足6個月,或者短於擬申請簽注有效期的;
(3)個人身份信息變更的;
(4)補充申請免登記使用港澳自助通關服務的;
(5)持本式往來港澳通行證需換髮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的;
(6)其他確需換髮、補發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情形。
2、申請材料。
(1)內地居民在內地申請換髮、補發往來港澳通行證,應按照首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規定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2)逗留簽注持有人在香港或者澳門申請換髮、補發往來港澳通行證並申請逗留簽注的,須提交填寫完整的申請表、香港入境事務處或者澳門有關部門出具的確認其相關身份的證明。

申請方式

申請人須本人提出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申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應規定提交申請:
1、未滿16周歲人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由監護人或者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申請。監護人應當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並留存複印件;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委託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並留存複印件。
2、已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在原往來港澳通行證或者原簽注申請受理部門申請簽注的,可以委託他人代為申請。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委託人須出具委託書,被委託人須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申請人在港澳地區的,不得委託他人代為申請。
3、內地居民按照有關規定在香港或者澳門向深圳或者珠海簽證辦提出申請的,可通過香港或者澳門中國旅行社提交有關申請材料。

辦理流程

本溪往來港澳通行證辦理指南

辦公地點

本溪市平山區市府路9號本溪市公安局一樓左側
本溪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8:30--5:00;
周六(遇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00—5:00(周六僅受理辦證申請)。

辦結時限

首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註:10個工作日
再次申請往來港澳簽註:5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

往來港澳通行證:100元/證
一次簽註:20元
二次簽註:40元
多次簽註:100元
(計價格109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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