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擬訂本區域企業最低工資指導標準;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制度。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本溪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總部地點:本溪市
  • 經營範圍:勞動和社會保障
  • 公司性質:保障局
主要職責,職員和職務,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依法管理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落實就業援助制度;擬訂並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配合有關部門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養計畫
(四)擬訂並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基金的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統籌擬定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的綜合管理和分配製度改革工作;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津貼、補貼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管理、服務工作。
(八)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外國專家管理、出國(境)培訓及重點聘請外國專家項目的政策、管理辦法和計畫,並組織實施。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獎懲、任用、培訓、辭退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管理辦法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公務員登記管理工作;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承辦市政府管理的部分領導人員的行政任免事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組織實施政府獎勵制度。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職員和職務

黨組書記、局長:於兆旭
主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機關服務中心、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和市就業服務局工作。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兼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局長:李懷眾
主持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全面工作。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李傲松
分管財務和基金監督處、人力資源開發處、人事處、機關黨委、市外國專家局和市人才服務
黨組成員、副局長兼市就業服務局局長:樊增軍
主持市就業服務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景權
分管職業能力建設處、勞動關係處、市技工教學研究室(市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市職業技術學校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王殿舉
負責紀檢工作。分管監察室、工傷保險處、軍官轉業安置處(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何黨生
分管公務員管理處、錄用流動處、培訓教育處和市政府績效考核辦公室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陳福
分管養老保險處、醫療保險處、農村社會保險處、市勞動保障信息中心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金道衡
分管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處、市退休幹部活動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關健
分管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支隊、綜合法規處、工資福利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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