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句自救

格律詩“拗救”的一種。在出現拗句的情況下,通過本句調整平仄用字來使平仄字的比例恢復正常的做法,叫做“本句自救”。

一般是第一字(五言)或第三字(七言)拗了,則用第三字(五言)或第五字(七言)來救。如第一字本當用平聲字而用了仄聲字,則把第三字的仄聲改用平聲,例如“救孤平”就常採用本句自救的辦法(參見“救孤平”條〕。還有一種情況,是在五言“平平平仄仄”與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的句式中,五言句的第四字與七言句的第六字本當用仄而用了平聲,那么,就必須將本句的第三字(五言)或第五字(七言)的平聲改為仄聲字,寫成“平平仄平仄”或“仄仄平平仄平仄”。這種拗句,宋人很喜歡用,形成一種習慣性的特殊拗句。例如杜甫《秋興八首》“西望瑤池降王母,東來紫氣滿函關”,上句的第六字用了平聲的“王”字,便在第五字處用了仄聲的“降”字,這樣便“救”回來了。這也是“本句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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