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

未婚同居

未婚同居即男女雙方以非夫妻名義公開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種兩性關係,該種關係在我國不受法律保護,對於同居雙方都沒有配偶的同居行為,現行法律不做干涉,一方或雙方都有配偶的同居行為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還會構成重婚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未婚同居
  • 外文名:Unmarried cohabitation
  • 含義:男女雙方以非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基本信息,缺點,

基本信息

未婚同居即男女雙方以非夫妻名義公開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種兩性關係,該種關係在我國不受法律保護,對於同居雙方都沒有配偶的同居行為,現行法律不做干涉,一方或雙方都有配偶的同居行為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還會構成重婚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缺點

同居會阻礙婚姻進程
研究發現:一個人同居的經歷越多,對婚姻生活就越排斥。同居並不能幫助人們進行所謂的婚前嘗試。換句話說,同居關係維持得越長,不結婚的可能性就越大。而且美國學者在調查中還發現,經過同居而結婚的夫妻比沒有經過同居而結婚的夫妻離 婚率更高。
因為同居者沒有承諾,只有類似君子協義的約定,這種自由越持久,同居者就越是厭惡婚姻中的各種束縛。也就是說,從同居中未必能學到有效的婚姻經驗,反而會阻礙婚姻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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