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奉郎

朝奉郎

朝奉郎,官名。宋初為文散官,秩正六品上。太平興國元年(公元976年),由朝議郎改名。元豐三年(公元1080年)廢,遂為新寄祿官,相當於舊寄祿官後行員外郎、左右司諫。

基本介紹

奉郎是散官,而散官是古代表示官員等級的稱號,或者有官名而無職事的官稱
職事官表示所任職務的稱號相對而言。例如唐代文散官自開府儀同三司至將士郎凡二十九階,武散官自驃騎大將軍至陪戎八校尉副尉凡四十五階。故散官亦稱階官宋代稱為寄祿官。明清則職居幾品,即授幾品階官,故無散官之名,但亦可特授較高級的階官。
漢至南北朝,朝廷有時對高級文武官員於本官外另加位亞三司、儀同三司等名號,以示尊崇而無職掌。隋始定散官名稱,加給文武重臣,皆無實際職務,而統稱官員之有實際職務者為職事官唐承隋制,置開府儀同三司特進文林郎將仕郎共二十九階為文散官,驃騎大將軍輔國大將軍鎮國大將軍至陪戎校尉陪戎副尉四十五階為武散官,凡九品以上職事官皆帶散位,稱為本品。職事官隨才錄用,遷徙出入,參差不定;散位則皆以門蔭結品,然後勞考進敘。職事官與散官品級不定一致,散官低而充高級職事官稱守某官,散官高而充低級職事官,稱行某官,待遇則按其散官品級。宋初沿唐制,置文武散官,神宗元豐三年(1080)改革官制,依官名確定職掌,據唐朝及以前散官舊制,制定文臣階官,用以規定官員地位、俸祿等待遇,徽宗政和六年(1116)又制定武臣階官。金、元皆有文武散官,並有司天散官、太醫散官、內侍散官、教坊司散官等。明、清官員級別和待遇依實際所授職官品級,散官僅存名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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