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北極環境保護的條約

《有關北極環境保護的條約》是一個有關北極地區的條約。

1911年,美國、俄國、日本和英國共同簽署了一項保護毛皮海豹的條約。規定在北緯30°以北的太平洋里禁止捕獵海豹。
兩年以後,美國和英國又簽定了一項保護北極和亞北極候鳥的協定。
類似的條約和協定還有:1923年由美國和英國提出並簽定的保護太平洋北部和白令海峽的魚類的協定;1931年美國和其他25個國家簽定的捕鯨管理條約;1946年,共有15個國家簽定的捕鯨管理國際條約,並成立了一個國際捕鯨委員會;1973年,由加拿大、丹麥、挪威、前蘇聯和美國共同簽定的北極熊保護協定;以及1976年由前蘇聯和美國簽定的保護北極候鳥及其生存環境的協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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