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行為規則

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中規定了我國會計人員必須遵循的六條職業道德,可以說內容比較實在。

分配、企業清算”可以歸入《公司法》中:“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對外投資、營業收入和利潤、外幣業務”可以歸入《企業會計準則》中:“成本和費用”屬於企業的商業機密,其開支範圍本屬於稅法調整的內容,政府無需特別規定,而且就現有內容看,也與《企業會計準則》重複:“財務報告和財務評價”作為企業(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歸入《公司法》中也未嘗不可。

既然理論上沒有存在的基礎,實踐中又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明智的辦法應是廢棄。

三、關於會計職業道德問題
但是,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①體系不完整,規定過於抽象,操作性較差;②對違反會計職業道德的行為缺乏相應的處罰措施,約束力不夠;③職業道德缺乏應有的評價手段,無法形成社會對會計工作的理解和重視。
筆者認為,會計職業道德的完善和作用的發揮,應主要做到:
1、體系完善。初步構想,中國會計職業道德體系應該是:①會計職業道德概念,提出會計人員應有的行為,以達到行為守則所規定的最低可行的標準,主要包括職業精神、職業修養、職業責任和職業公正。②行為守則,這是強制性的道德標準,可以充分借鑑世界會計的優秀成果和我國的傳統文化,予以制定。③行為守則說明,為明確行為守則的範圍和實施提供指南,以提高其現實操作性。
2、環境協調。中國會計職業道德在管制上應實現行業自律與政府行為的統一、協調。在政府管制上必須在堅持行業自律原則的前提下明確管制的範圍與形式,重點應放在通過《會計法》、《公司法》、《證券法》等對各種非規範的、並造成嚴重後果的會計職業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評價方式。可以確立自我評價、本單位內部評價、用戶評價和社會評價等方法。對評價的結果應該使用獎懲手段、示範道德榜樣、大眾傳播媒介等方式,使每位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狀況始終置於企業、組織內部和廣泛的社會督導之下。
四、會計規範的實現
會計主體、會計行為和會計規範是會計行為過程的三大要素,會計規範的實現,除了規範本身的完善之外,重要的是會計主體行為的最佳化和會計行為的控制問題。
(一)會計行為主體的全程最佳化
會計行為主體的全程最佳化,就是通過會計個體進行最佳化組配,以實現群體行為的整合效應,提高工作效率,為會計規範的實現創造重要的“主體”保證和環境。
1、會計個體行為。個體行為的規範實現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第一,法律、道德、準則等規範設定的模式直接通過個體行為轉化為現實,形成現實會計實踐中的互補和補足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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