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典館署

建築物名。清代會典館並非常設機構,因此也沒有固定的會典館址。

每次撰修會典均是在皇帝頒旨之後,由內務府在紫禁城內臨時指撥房屋,作為會典纂修人員的辦事之處。會典纂修完畢,會典館人員即分批陸續撤回,館址則仍繳回內務府撥作他用。此處所指會典館,乃是纂修光緒會典時之會典纂修人員的辦事處所。位於文華殿東橋北三座門內,其舊址為養鷹狗處(後遷東安門大房)。會典館計有總裁堂三間,科房、廚房共八間;提調堂七間;滿總纂房七間,書庫、科房、茶房共九間;漢總纂房三間,科房、廚房、茶房共二十間;漢纂修房五間。又謄錄房七間, 茶房一間, 紙庫、科房、界畫處、裝訂處共十九間。收掌房、科房共十二間,紙班房、皂班房、茶房共七間。以上共房一百零八間。光緒會典撰修完成後,館址照例繳回內務府,光緒二十七年(1901) 此處曾為會議政務處的辦事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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