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發布檢務公開典型事例

最高檢發布檢務公開典型事例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於2015年02月28日發布,自2015年02月28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最高人民檢察院
  • 發布日期:2015年02月28日
  • 實施日期:2015年02月28日
  • 效力級別:司法解釋
  • 法規類別:檢察綜合規定
  
最高檢發布檢務公開典型事例
(2015年2月28日)
典型事例1
最高檢機關公開首份刑事申訴複查決定書
2015年1月23日16時,最高人民檢察院在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正式發布了一份刑事申訴複查決定書。這是最高檢機關通過網際網路公開的第一份法律文書。案件由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辦理,申訴人劉某某、石某某、楊某某因貪污、私分國有資產一案,不服武寧縣檢察院對其所作的不起訴決定,提出申訴。經武寧縣檢察院、九江市檢察院和江西省檢察院複查、審查,均維持原不起訴決定。申訴人仍不服,向最高檢提出申訴。經複查,認為申訴人不構成私分國有資產罪,並作出了相關決定。在正式向案件申訴人送達刑事申訴複查決定書後,依照相關程式,對公開文書中的當事人姓名、家庭住址等信息進行了禁止處理,報院領導審批同意後及時在案件信息公開網上發布。這份文書的公開,標誌著最高檢機關在推動案件信息公開工作中取得了新的進展。
據了解,2014年10月1日,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全面開通,正式運行全國檢察機關統一的案件信息公開系統,建成了案件程式性信息查詢、法律文書公開、重要案件信息發布、辯護與代理預約申請四大平台,標誌著檢察機關的檢務公開工作進入了跨越式發展的階段。最高檢機關作為案件信息公開網的統籌規劃和組織實施單位,在帶頭套用中也邁出了實實在在的步伐。截至2015年2月26日,最高檢機關共在案件信息公開網發布重要案件信息211條,發布案件程式性信息408條。
最高檢機關通過案件信息公開網還進一步加大對律師執業權利的保障,為律師執業提供更多的便利服務。1月26日,最高檢案件管理辦公室接待了代理某民事提抗案件的律師,在審查其相關證明材料後,通過登錄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為律師進行了現場查詢,並列印了網路查詢賬號和密碼,供其今後通過網際網路自行查詢。同時,根據律師約見案件承辦人的要求,與民行廳承辦人聯繫並確定了約見時間,27日上午完成約見。
典型事例2
黑龍江省檢察機關網上曬文書公開促公正
2014年8月25日,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在全國開始試運行,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前進區人民檢察院率先公開了5份起訴書,成為黑龍江省檢察機關終結性法律文書公開工作的“開拓者”和“探路者”。作為全國五個試點省份之一,黑龍江省檢察機關在積極、主動、及時、規範公開文書的同時,注重發揮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的各自優勢,不斷提升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力求讓人民民眾真正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截至2015年2月26日,黑龍江省檢察機關在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共公開法律文書10166份,導出程式性信息30952條,發布重要案件信息7616條。據統計,自系統上線運行以來,黑龍江省檢察機關法律文書的公開數量始終保持全國前列。
民眾知曉是前提。“網上曬文書”,目的就是讓民眾知曉檢察機關終結性法律文書可以網上自助查詢,每個人都能夠以最方便、快捷、直觀的方式了解他們關注的案件情況。為此,伊春市人民檢察院積極組織市司法局、律師協會等部門召開聯席會議,通報檢察機關開展案件信息公開工作情況。2014年12月2日,陳某某故意傷害案的律師房忠華到伊春市院申請閱卷,市院案件管理辦公室于丹安排閱卷後,主動告知可以進行網上查詢終結性法律文書等信息,並進行了現場演示。律師在首次登錄網站,實現自助查詢後,對案件信息公開給予高度評價,表示“足不出戶就可以利用網路瀏覽文書、查詢程式性信息,真是方便!一方面節省了大量的時間成本,可以將有限的精力投入案件研究當中;另一方面,文書的公開可以起到法律普及和示範警示作用,非常便民利民!”
全面公開是原則。終結性法律文書公開,堅持公開是原則、不公開為例外。根據《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網上公開工作操作規範(試行)》的規定,除涉及國家安全、商業秘密、個人隱私、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外,一律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打造陽光檢務,以公開促公正,以公開贏公信。哈爾濱鐵路運輸檢察分院針對兩級院案件數量不多的實際情況,決定將統一業務套用系統內錄入的符合條件的案件全部予以公開,並要求基層檢察院將經過技術處理的所有文書,都要報送分院,經過分院審核檢查後,再發布外網。哈鐵分院的做法在全省起到了很好的引領示範作用,齊齊哈爾、七台河、雙鴨山、林區等市分院都紛紛效仿。至此,在時間上,實現了全省自2014年1月1日統一業務套用系統上線以來,系統內所有符合公開條件的文書都公開;在地域上,實現了祖國最東端至最北端文書公開全覆蓋。
及時規範是目標。“文書網上曬”,體現了檢察機關對於司法公開的強大自信與堅定決心。一方面,滿足了社會各界對檢察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讓社會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義。另一方面,對檢察機關執法辦案產生倒逼效應,對辦案質量和法律文書製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強了檢察執法透明度和社會參與度,提升了檢察執法的規範化水平。終結性法律文書公開,及時、準確、規範是關鍵。各地案管部門工作人員在接收外來文書後,及時錄入系統,並送達案件承辦人,保證文書可以在第一時間內公開。
保護隱私是基礎。從公開的法律文書中,可以清楚看到檢察機關對案件當事人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證人、鑑定人姓名等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包括通過合理推斷能夠得知當事人身份的信息均要進行禁止和技術處理,目的是在文書公開的同時,注重保護個人隱私,切實保障當事人和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受到社會一致好評。在文書公開之前,要經過細緻的技術處理和嚴格的審批程式,從而保障公開的每一份文書都準確、規範,以取得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典型事例3
廣東省檢察機關依託案件信息公開系統全面保障律師依法執業
按照最高檢的統一部署,2014年9月,廣東省三級檢察機關全部上線運行全國檢察機關案件信息公開系統,通過統一平台為律師提供查詢、預約等服務。特別是異地網上預約打破時空局限,律師只需向經常居住地所在基層檢察院提交申請,經過身份認證後就可以查詢到全國範圍內其代理案件訴訟程式的進展情況。截至2015年2月27日,全國共有4470名律師通過案件信息公開系統查詢廣東省檢察機關辦理的案件,線上提出的4185件閱卷、會見預約業務全部辦結。據統計,自案件信息公開系統上線以來,廣東省檢察機關通過該系統辦結的律師業務數一直居全國前列。
“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對司法公開提出了更高要求,其中律師接待工作已成為檢察機關增強執法辦案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渠道和視窗。當前,就是要通過建立健全接待律師會見、閱卷、調查取證等工作機制,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以公開贏公正、陽光贏公信。”在談到如何進一步深化陽光檢務時,廣東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李小東說。2014年以來,廣東省檢察院先後出台《關於全面加強陽光檢務工作的若干意見》、《案件程式性信息網際網路查詢工作規定》等檔案,全面加強律師接待視窗建設,暢通律師接待渠道,尤其是對律師網上預約辦理業務流程作了具體規定。全省各級院也相繼制定一系列規範性檔案,對檢察環節中支持律師依法行使執業權利作出全面細緻的規定。
為深入推進案件信息公開系統套用,充分發揮該系統在律師預約辯護與代理業務中的作用,廣東省檢察院全面加強對全省律師接待工作的監督和指導,定期對全省通過系統辦理律師網上預約業務的情況進行通報。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兩微一端”等平台加強套用宣傳,提升案件信息公開系統在律師中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在檢察機關和律師協會入口網站與案件信息公開系統建立連結,方便全國律師登錄使用。
為確保律師預約信息得到迅速反饋,切實將線上申請落實到線下服務中,廣東省檢察機關積極規範律師接待流程,開闢綠色服務通道。各級院在案件管理部門設定專門的律師閱卷室、律師會談室,指派專人具體承擔接待工作。每日匯集、跟蹤律師通過網際網路提交的預約信息,通過電話或簡訊提醒案件承辦人,接到反饋結果第一時間通知律師,確保業務辦理不拖延。2014年底,上海陳律師通過案件信息公開系統預約查閱戴某祥涉嫌貪污罪一案的卷宗,其後兩次申請變更閱卷日期。廣東省檢察院幹警通過每日系統巡查,即時發現該情況,反覆協調公訴部門安排閱卷事宜。陳律師最終順利閱卷,臨走時他表示由衷地感激:“我在上海通過系統預約閱卷十分方便,幾次變更時間的申請你們都及時處理,我可以即刻返程,明天開庭也不會耽誤了。”
當前,廣東省各級檢察機關設立了152個律師服務視窗,2014年共接待律師預約閱卷、會見80414次,查詢案件202301次,以實際行動有效保障了律師合法權益,進一步增強檢察官和律師之間的職業認同感和信任感,構建新型、健康、良性互動檢律關係,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好評。
典型事例4
江蘇蘇州檢察機關全力推進重要案件信息發布工作
2014年6月,經江蘇省檢察院批准,蘇州市檢察院和全市十家基層院作為全省首批試點開展案件信息公開單位。“公開是一種胸懷,是一種自信,更是一種倒逼機制。只有公開了,我們才能更加直接地接受社會各界的廣泛審視,我們的司法行為才能更加合法、公正、規範,司法人員也必將更加清正、廉潔、文明。”蘇州市檢察院分管檢務公開的副檢察長凌永興在動員會上說。會後,蘇州市檢察院相繼制定《深化檢務公開實施意見》、《案件信息公開實施辦法》、《查辦職務犯罪重要案件信息公開暫行規定》等制度,明確公開範圍,明晰發布許可權,規範審批流程,統一發布渠道。在蘇州檢察區域網路發布“重要案件信息發布流程圖”,責任到人,流程化管理。下發重要案件信息發布的範例模板,明確重要案件信息的要素、措辭等,確保格式規範,用語準確。
2014年9月底,最高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上線以來,蘇州市檢察機關公開案件程式性信息7934件、重要案件信息發布224條、法律文書公開3184件,三項數據均列全省檢察機關前列。隨著工作機制的日益完善,一則則重要案件信息同步出現在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上。中新蘇州工業園區黨工委原副書記、蘇州工業園區股份有限公司原總裁杜建華(正處級)、崑山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任雪元(正處級)受賄案、太倉市政協原副主席、黨組副書記孫錦泉(正處級)受賄案等一大批案件曝光在蘇州市民目光下,營造出“有案必查、絕不姑息”的反腐氛圍。
重大案件信息發布,還及時回應社會關注,還原事實真相。2014年11月15日,有一網民在蘇州市行風熱線平台反映,只看到檢察機關查辦受賄的,行賄人為何不查,是治標不治本。面對網民質疑,蘇州市檢察院及時將以往發布的行賄犯罪公開信息推送給該網民,並表示將進一步加大行賄犯罪的查辦力度,消除了網民誤解。
“重要案件信息發布,不但擴大了辦案成果,還杜絕了說情打招呼的情況”,蘇州市檢察院反貪局負責人表示。在發布蘇州高新集團原董事長、總經理紀某受賄案件信息後,蘇州市檢察院又陸續收到多份關於紀某問題的舉報線索,擴大了戰果。而吳江區檢察院統計發現,案件公開後說情打招呼的情況明顯減少。
百姓關注的熱點,就是檢察機關案件信息的發布重點。去年8月底,吳江女大學生高某失蹤事件引起了全國媒體的廣泛關注,蘇州市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案件調查,並第一時間發布案件辦理進展,信息被眾多紙媒、網媒關注轉載。一年來,蘇州市檢察機關案件信息發布由點及面,由個案試點走向全面公開。
“如果您關注蘇州的法治進程,您會發現如今蘇州市檢察機關直接通過案件信息公開網等方式發布重要案件信息,以迅捷權威的檢務公開方式,實現社會知情權,也使一些謠言止於真相”。2015年1月5日《蘇州日報》的蘇州驕傲欄目發出這樣的感慨。
蘇州市檢察院檢察長王君悅表示:“在信息化時代,檢察工作越公開就越有公信力,越是及時主動公開,就越能促進公正執法、贏得民眾信賴。蘇州作為經濟發達地區,理念先進、科技發達、社會文明程度高、市民平等意識權利觀念強,檢務公開工作具備優良的土壤和環境”。
典型事例5
江蘇南京市檢察院創設“檢察為民服務中心”
2014年,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檢察院通過創新載體、整合資源,建成實體、網上、掌上三個“檢察為民服務中心”,成功打造了一站式多功能便民服務平台,受到廣大民眾歡迎。自2014年9月1日正式掛牌成立至2014年底,總計服務來訪民眾8500餘人次,接待律師查詢、閱卷1186人次,接受行賄檔案查詢14845批次,公布案件程式性信息4500件、法律文書1053份。
實體檢察為民服務中心坐落在南京市院主樓西側,分設案件管理、案件受理、控告申訴、行賄犯罪記錄檔案查詢、業務諮詢5個視窗,涵蓋了案件管理、行賄檔案查詢、檢察法律諮詢、12309民生服務熱線、接受控告舉報申訴、律師接待、視頻接訪、公開聽證、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檢調對接等10項功能,並設有檢察官接待室、視頻接待室、心理疏導室等功能區域,努力滿足持不同訴求的民眾與檢察官面對面交流的需求。為做到讓民眾滿意,市檢察院精心打磨每一個服務細節,觸摸式一體查詢機、雙屏接訪機、取號機、飲水機、雨傘架等設施一應俱全,擺放在大廳醒目位置,傳遞了檢察機關執法為民的誠意。
網上檢察為民服務中心與實體中心同時上線運行,進一步延伸了便民服務的時空觸角。通過已經建立的案件信息查詢、舉報申訴控告、法律援助申請、訴訟服務等7個功能模組,人民民眾足不出戶便可以在對話框提示下完成對職務犯罪的舉報;動動滑鼠就能對行賄犯罪檔案記錄進行查詢,並遠程列印查詢結果。同時,在網上開通了律師閱卷預約、檢察官預約、線上接訪等一系列即時服務功能,滿足不同群體訴求;設有網上留言板、檢察長信箱等欄目,安排專人及時收集並反饋民眾的意見和建議。
依託“南京檢察”微信公眾號,“檢察為民服務中心”實現了從網上向掌上的延伸。掌上“檢察為民服務中心”開通了為民服務、預約接訪、監督評議3個板塊總計11個子欄目,將網上檢察為民服務中心的主要功能囊括其中,更加及時有效地為民眾提供貼心便捷的服務。
2009年以來,湖南省邵陽市檢察機
典型事例6
湖南邵陽檢察機關選任檢務公開評議員監督評議案件
關著眼於讓人民民眾感受並認同執法的公正性,創設了檢務公開評議員制度。
市縣兩級院採取媒體宣傳、本人申請、單位或社區推薦等方式,每個院相繼選任了50-100名檢務公開評議員,全市總計1000餘人。評議員來自社會各個方面,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律師、專家學者、新聞記者及普通民眾等。
工作中,堅持公開是常態,不公開是例外。凡是社會關注度高、當事人爭議大、各方評價複雜的案件,都通過公開聽證、公開審查、公開評議等方式,從評議員信息庫中隨機抽選3-7人參與執法活動,見證執法過程,評議執法狀況。以檢務聽證方式為例,評議員監督評議的程式是:聽取案件承辦人介紹案情及法律依據,就案件的定性、法律適用等問題現場提問,圍繞案件應作何處理進行討論,無記名投票表決處理意見。檢察機關在處理案件時,充分考慮監督評議意見,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告知評議員。近年來,我市共邀請檢務公開評議員監督評議各類案件500餘件,評議員的綜合表決意見絕大多數得到了採納,沒有被採納的,經進一步說理均得到了評議員的理解,評議員還能夠積極配合檢察機關做當事人的釋法說理工作。這種執法方式對化解社會矛盾、消除民眾誤解、平息涉檢信訪、提升執法公信都發揮了積極作用。
典型事例7
湖南郴州檢察機關大力推行案件公開審查
2014年以來,湖南省郴州市檢察機關對113件擬作不受理、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訴、撤案及變更強制措施的案件進行公開審查,有重點地實現從辦案結果公開到辦案過程公開、從執法形式公開到執法內容公開的轉變,努力讓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針對少數民眾對檢察職能和執法辦案情況缺乏了解,對檢察機關辦案不夠信任等情況,郴州市檢察院制定出台《全市檢察機關案件公開審查實施辦法》,對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疑難複雜案件和擬作出不逮捕、不起訴、變更強制措施、不立案、撤案的案件,採取舉行公開聽證會、見證檢察機關調查取證、查閱案件相關材料、列席案件討論會等多種方式,邀請偵查機關、當事人及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等第三方介入和監督檢察執法辦案活動,把檢務公開的要求落實到執法辦案全過程。
開展案件公開審查工作,有效保障了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完善了檢察機關主動接受外部監督的途徑,提升了檢察幹警綜合素能,取得了良好效果。2014年,全市檢察機關的案件質量和執法狀況綜合考評位列全省第一,檢察官整體形象民意調查繼續保持全省前列,市檢察院順利通過省級文明標兵單位驗收,檢察形象和執法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
典型事例8
廣西自治區檢察院:“微”力量傳遞檢察正能量
2014年以來,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大力加強以微博、微信為代表的檢察機關新媒體建設,利用新媒體平台進一步推進檢務公開。開通了自治區檢察院5個官方微博和1個微信公眾平台。開通半年,5個官方微博共發布了7000多條博文,冬粉數超過50萬,微信公眾平台堅持每天推送,至2015年1月16日共推送206期,發布1000多條信息,並主動收集網民反饋意見、與網民互動,為網民提供法律服務100多人次,有力地提升了檢察機關形象。
“廣西檢察院”微信公眾號設定了頭條、微訊、案例、案件發布廳、微視頻、圖說、小西點案、每天學法、微讀庫等十多個欄目,每天向關注用戶推送檢察動態、重要案件信息、日常生活引人關注的案例、檢察知識、法律常識等內容。如“案件發布廳”欄目,第一時間發布廣西檢察機關查辦的重要案件信息,去年共向社會發布重要案件信息25件,受到社會廣泛關注,利用新媒體平台發布重要案件信息成為常態。“小西點案”欄目則設計了一個廣西女檢察官的卡通漫畫形象,取名“小西”,選取典型案例通過“小西”的卡通形象,用網路化語言點案普法,讓網友在輕鬆的網路氛圍里得到警示,學習法律知識,“小西”的形象推行以來獲得廣大網友的點讚。“微讀庫”欄目主要為網友及時發布重大法治熱點事件、動態進展、與民眾相關的法治動態等,該欄目從開通公眾號至今一直獲得高關注度。“廣西檢察院”微信公眾號開通以來,注重推送信息的質量、可讀性和趣味性,克服刻板教條的宣傳模式,避免官話官詞,大膽運用新媒體多樣化形式,如漫畫、微視頻、微電影等,以及親民化的語言風格,網路化特點,力求所推送信息親切、接地氣。如“圖說”欄目,主要以圖說文、以圖說法,通過卡通畫、圖表、引用網路圖片、原創圖文等的形式宣傳檢察工作、輕鬆普法。此外,根據新媒體傳播特點和語言風格,原創製作了9部檢察職能動漫宣傳片,包括1部6分鐘的檢察職能宣傳片和8部1分鐘主要業務部門職能宣傳片,如1分鐘了解反貪部門、1分鐘了解公訴部門等,用動畫卡通形象介紹檢察機關主要職能,簡短有趣,宣傳片推送以來受到網友極大歡迎。
“廣西檢察院”微信公眾號還注重服務功能的開拓,改版後的微信將於1月20日前正式上線,屆時頁面將體現一站式“微網站”理念,囊括了政務大廳、服務大廳等多個欄目,更全面更快速獲取信息,進一步了解檢察機關和檢察職能,並同時實現了通過微信舉報、控告、申訴、案件程式查詢、預約等多項功能。
“廣西檢察院”微信公眾號運行半年來以其精準的定位、靈活的風格、豐富的內容和形式獲得廣大網民朋友的認可,短時間內走在了全國政務微信前列:在2014首屆網際網路政務峰會上,榮獲“2014網際網路政務卓越獎”,在司法微信TOP10榜單上,以359.42的微信傳播指數位列第一,是廣西政法機關唯一獲獎的新媒體。持續進入人民網、法制日報、檢察日報、清華大學新聞研究中心等不同權威機構公布的各種全國政法微信影響力排行榜前十,如:上榜“中國法律微信影響力排行榜”,最高排位全國政法機關類第5,檢察機關類第3;連續上榜多期“全國政務微信影響力榜單”,最高排位全國司法系統類第2,同時還上榜“首期政法機關微信影響力周排行榜”,最高排位全國檢察機關類第1。
典型事例9
湖北:檢民互動走進“微時代”
近年來,湖北省檢察院要求全省檢察機關積極利用新媒體拓寬陽光檢務渠道,加強與民眾的交流互動,並最終形成了入口網站、部落格、微博、微信、客戶端五位一體的“鄂檢網陣”。截至2014年,該省130個檢察院全部開通了官方微博微信,@檢察官阿明等多名檢察官個人也活躍在新媒體平台。公開為先、服務為本,是該省檢察機關新媒體工作宗旨。如“湖北檢察”微信服務號,有辦案期限查詢、律師閱卷預約、網上受理等17項服務功能。2014年2月15日,網友@阿軍發微博向湖北省檢察院舉報孝感市某村近千畝良田被毀,開發商在未達成任何協定的情況下,強行挖掘農田。湖北省檢察院迅速轉給當地檢察院調查。3月19日,當地檢察機關以涉嫌玩忽職守罪依法對孝感市孝南區國土資源局魏某等2人立案偵查,以涉嫌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對開發商楊某併案偵查。截至目前,湖北省檢察院官方微博、微信共發布信息近2萬多條,為網民提供法律諮詢、解決相關訴求12700餘次,該院也獲得了全國政法機關微博問政倡導獎、微信問政新銳獎等多項榮譽。為促進規範運用,湖北省檢察院出台了檢察微博微信管理辦法等檔案,大大提升了便民服務效率和檢務公開效果。
典型事例10
重慶檢察:“鍵”對“鍵”公開“點”對“點”服務
從“鍵對鍵”到“點對點”,再到“面對面”。重慶檢察機關的微信不作華麗麗的宣傳,只立足於實打實的公開和服務,讓民眾觸摸到檢察的溫度。去年8月,重慶檢察微信公眾平台和手機微官網開通,設立舉報申訴、案件查詢、律師預約、檢務指南、人民監督之窗等欄目。
微信開通不久,就收到微友意見,稱舉報申訴欄目不好操作,重慶檢察立馬作技術修改,讓手機舉報更便捷。最近又根據微友意見,擬將行賄檔案查詢、法律文書公開、檢察證件查詢等平台搬上微信。不僅重慶檢察,巴南檢察更是將點對點變成面對面:2014年5月,微友“荻小清”留言,稱丈夫羅某被車撞死,肇事車輛逃逸。巴南檢察迅速和警方取得聯繫,得知由於肇事車輛逃逸,暫時無法啟動賠償程式,死者的老伴和殘疾兒子生活無依時,一邊繼續積極協助公安查找破案線索,聯繫呼籲肇事司機自首,一邊為羅家爭取到6000元司法救助金,冒著近40度的高溫送到羅家人手中。巴南檢察還結合微友留言中的諸多問題,編輯出版了《檢務公開手冊》,免費向平台上的微友贈送,引發微友紛紛點讚,留地址索取。
重慶檢察微信平台運行半年來,共接受人民民眾舉報申訴880件,提供案件查詢21102條,接受律師預約116件,運用手機舉報腐敗、便民利民的做法被人民日報、新華社等媒體報導,35家地方媒體轉載。
典型事例11
雲南檢察:利用新媒體踐行執法為民
雲南省檢察院微博上線3年多,沒有雙休,沒有節假日,堅持天天更新、發布信息,提升檢察公開的知名度。至2015年2月25日,騰訊、新浪、人民、法律微博共有冬粉198多人,發布信息、轉帖評論達12萬多條。注重適時互動,為博友解決涉法涉訴問題,開展公益活動,為民眾解決困難和問題。微信上線637天,每天圖文發布一期8條微信共637期。雲檢“雙微”成了雲南檢察機關檢察宣傳的一張名片,形成了雲南“現象”。
案例一:微博發現刑事申訴,救助刑事被害人實現息訴罷訪。2012年6月的一天,小編在微博上發現有人將刑事申訴狀發成了一條條的微博,當即私信告訴發帖人信箱,讓其將申訴狀發信箱。原來,發帖人是一件故意傷害案件的被害人的家屬,因對多年前法院判決的附帶民事賠償費用一直沒有得到而發帖求助。小編立即報告院領導,檢察長王田海當即作出批示。省檢察院公訴二處處長劉宗煌等在第三天即到達雲南保山,找當事人了解情況。經過省檢察院公訴二處出面多方協調,半年後,通過被害人救助的方式了解了此案,被害人在息訴罷訪協定上籤了字。
案例二:民眾微信求助,檢察官出面解決。2014年春節前,有雲南威信網友在微信後台上發私信:說自己家和村上有勢力的人因民事糾紛打官司,法院判被告付3000元給這個網友家。被告不但不付錢,還揚言“我就是不給,看你能把我怎么樣?”網友的母親為要這3000元錢,從偏遠農村多次奔波到縣城,光車費就花了300多元。小編作了核實,打電話給威信縣檢察院檢察長王建雄說明情況。威信縣檢察院安排檢察官出面,被告很快付給了3000元。
案例三:發動公益救助,一天為一個網友捐款1萬多元。2014年春節前的一個晚上,家在雲南魯甸農村的博友郭福,在微博上說:自己父親突然摔倒在地,昏迷不醒,不知該怎么辦。家裡只有200多元錢。小編當即要求其先送人到縣醫院搶救,並聯繫魯甸檢察微博小編張玉林,為郭福父親聯繫入院救治之事。第二天,雲檢微博發博文,開展為郭福父親捐款活動。一天中,網友捐款1萬多元,郭福父親得到了及時救治,康復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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