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性質的明傳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性質的明傳是最高人民法院於2006年07月26日發布,自2006年07月26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最高人民法院
  • 發布日期:2006年07月26日
  • 實施日期:2006年07月26日
  • 效力級別:司法解釋
  • 法規類別:保險綜合規定
  (法(民一)明傳〔200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民一庭:
現將我院對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請示作出的〔2006〕民一他字第1號函復轉發給你院。該函明確2006年7月1日以前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的性質為商業保險,請參照執行。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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