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標準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標準的通知》在2010.01.28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標準的通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 頒布時間:2010.01.28
  • 實施時間:2010.02.0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根據各有關高級人民法院的報請,現將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目前具有一般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的標準(見附屬檔案)統一予以印發,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之前已經受理的案件,仍按照各地原標準執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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