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主要協同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黨委負責全國檢察機關黨的建設和隊伍建設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 部門屬性最高人民檢察院內部設立職能機構
  • 主要職能:負責全國檢察機關的隊伍建設
  • 地理位置:北京市東城區北河沿大街147號
  • 主任姓名:王少峰(副部長級)
部門簡介,機關職能,下設機構,

部門簡介

人民檢察院是中國的國家法律監督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鐵路運輸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各級人民檢察院都是與各級人民法院相對應而設定的,以便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式辦案。這種自上而下的排列反映了檢察機關上下級是領導和被領導的關係及其集中統一的特點,這與人民法院上下級之間監督與被監督的關係有顯著不同。為了維護國家法制的統一,檢察機關必須一體化,必須具有很強的集中統一性。
最高人民檢察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國家檢察機關,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上級人民檢察院領導下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代表國家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機關職能

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簡稱最高檢政治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內設職能機構。主要協同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黨委負責全國檢察機關黨的建設和隊伍建設工作。開展具有檢察特點的思想政治工作;協同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黨委負責省級檢察院領導班子的考核、配備及後備幹部的考察工作,辦理有關任免手續;
承擔全國檢察系統機構編制工作以及檢察機關的專業技術職稱、工資津貼和獎勵工作,制定檢察機關有關幹部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全國檢察機關司法警察的管理、培訓、考核工作的指導;負責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幹部考核、任免、調配、獎勵及勞動工資管理工作;
負責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宣傳工作以及對全國檢察機關宣傳工作的指導;負責對檢察報刊、雜誌、出版審查工作的指導;負責對全國檢察機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規劃指導檢察機關的培訓基地建設及師資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國家檢察官學院及其分院、培訓中心的工作;指導全國檢察機關的幹部人事管理工作。

下設機構

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下設辦公室、幹部部、宣傳部、教育培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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