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靜(2024年南充女子舉報公婆事件舉報人)

曾靜(2024年南充女子舉報公婆事件舉報人)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30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曾靜,女,2024年南充女子舉報公婆事件舉報人。

2024年7月18日,曾靜在社交平台發視頻實名舉報稱,她的公公婆婆名下資產近億元,其中包含有8套商鋪,3套住宅,以及大量紅木家具和收藏的字畫,超體制內正常收入水平,引發社會關注。7月19日,南充市發改委通報稱,已聯合中國工商銀行南充分行成立調查組進行核查,將根據核查情況依規依紀依法處置。

2025年2月28日,曾靜在網上發布視頻追問,距離她當初的實名舉報已過去大半年,她非常期待南充調查組公布詳細的核查結果。6月,曾靜接受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採訪講述事發前後經過,希望早日得到核查答案。6月27日,有記者與南充市發改委辦公室取得聯繫詢問舉報核查結果。一位工作人員首先表示,當事人已經確認並且簽字了。當記者嘗試詢問雙方簽字確認的具體內容時,該工作人員表示“雙方是簽字確認認可了的,具體的情況需要和紀檢組聯繫。”根據對方提供的聯繫方式,該記者與南充市發改委紀檢部門取得了聯繫,工作人員表示“涉及到當事人的個人隱私不便對外通報。”6月29日報導,據調查組介紹,未發現有利用職務之便獲取不當利益的情形;公公婆婆也首次面對媒體發聲,稱曾某誇大家庭財產金額,完全是為了博眼球,引人關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曾靜
  • 網路名稱:曾靜 相信相信的力量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事件經過,事件調查,追問結果,事件回應,

人物經歷

曾靜,四川省成都市雙流區人,大學畢業時拿到了市場行銷和英語兩個專業的學位,系校優生。
2015年1月,曾靜通過相親認識了在成都一家銀行上班的男子尹某,他比曾靜大4歲,四川南充人,當時全家居住在成都市溫江區。曾靜說,尹某上班的地方離她家大約半小時車程,相識後他們有時也一起外出吃飯,但在感情上沒有過多深入交流,其間他家也催過婚,2020年7月31日,他倆到成都市雙流區民政局領取了結婚證,雙方也做了婚檢,同年8月拍了婚紗照,當年10月辦了酒席,隨後曾靜住進他們家,婚房是170多平方米的大平層。曾靜說,婚前婚後自己的經濟一直是獨立的,結婚之前她買了兩套房子,30歲那年買了一輛賓士車,當然父母也資助了一點,讓她沒有貸款壓力。
曾靜說,婚後3年她和尹某一直沒有小孩,後來她主動提出離婚,2024年1月18日,成都市溫江區法院受理了她提出的離婚案,曾靜要求判決雙方離婚,同時分割婚後夫妻共同財產。溫江區法院調查發現,曾靜前夫名下有數百萬元信託產品以及兩套價值共200多萬元的房子,加上其他的總共近1000萬元,她要求分割這筆財產。曾靜回憶說,開庭前法官曾對她的離婚案主持過調解,婆家開始同意支付她50萬元,開庭後又調解過,他們只同意支付20萬元,最後同意支付60萬元,“沒料到法官僅判支付我5萬多元。”曾靜感覺受到了侮辱,“婚後夫妻共同財產明明有近1000萬元,這樣做太欺負人了。我只想拿我該拿的就行了,哪知道法院僅給我判了5萬元。”曾靜稱,自己的訴訟費就交了3萬多元。曾靜還提到,前夫還認為她婚前的那兩套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加以分割,法院認為他未舉證證明她名下房屋狀況,對此未予支持,“這亦是我舉報他們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此外,她還認為自己在離婚這件事上被前婆家污衊過,“他們說我是高消費,還罵我是撈女。”“我的舉報完全是被逼的,他們太過分了。”“如果給我的判決金額比60萬高一點或比60萬低一點,我可能不會選擇在網上實名舉報。”
2024年7月18日上午,曾靜拿到了溫江區法院的判決書,法院判決她和丈夫離婚。當晚,她在網上實名舉報。。7月31日,曾某與尹某達成和解並簽訂協定書。根據協定由尹某一次性向曾某支付經濟補償金140萬元,任何一方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張任何財產分割和補償。2024年9月1日前,尹某方面已按協定約定將相關補償款項全部支付到位。後來,曾某又提出再審申請,2025年2月28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曾某的再審申請。

人物事件

事件經過

2024年7月18日晚上10:39,曾靜突然在網上發了一段63秒的舉報視頻,當時她穿著短上衣戴著口罩拿著身份證出鏡,實名舉報前公公尹某光、婆婆漆某華資產遠超體制內人員的正常收入,引發廣泛關注。在舉報中稱,在體制內工作的前公婆家有3套房子,總面積超過400平方米,另有8處商鋪,總面積超過6000平方米,她前夫名下的現金理財數百萬元,他們家是全屋名貴紅木家具,有大量字畫收藏品,“還大量持有並使用他人銀行卡進行理財涉嫌洗錢,其家庭資產估計在8000萬到1億元之間。”
曾靜(2024年南充女子舉報公婆事件舉報人)
截至2025年6月25日,從實名舉報當天開始,曾靜在網上發了204個視頻,主要涉及對舉報結果的追問、婚戀過程以及對離婚訴訟的解釋和責問等內容。曾靜說,她之所以選擇網路發聲,是因為堅信法律的力量,也堅信社會在不斷發展中會更加完善。她說,“我這樣做是為了救贖我自己,希望從過去的痛苦中把自己擺脫出來。”針對有網友提出她為何不儘早提出離婚的問題,她解釋說,“如果我有那個能力馬上離婚,你覺得我當初還會結婚嗎,你以為我不想離婚嗎,我是離不了啊,這次離婚我都遭遇了重重阻力,我一直覺得整個離婚過程就像一部微型的《甄嬛傳》。”

事件調查

2024年7月19日,南充市發改委發布“情況通報”稱,曾靜實名舉報的尹某光系該委原價格調控科科長,早在2018年就已退休了,妻子漆某華系中國工商銀行南充分行原計財處處長,已於2004年退休。該通報說,曾靜舉報的這對夫妻家庭財產與實際收入不符情況,他們高度重視,已聯合中國工商銀行南充分行成立調查組進行核查,下一步將根據核查情況依規依紀依法處置。
曾靜(2024年南充女子舉報公婆事件舉報人)
南充市發改委通報
2025年6月,曾靜介紹說,2024年7月30日上午,調查組通知她到一個酒店對她宣布了核查結果,但對她提出的漆某華退休時寫了不經商保證,但轉身去房地產公司參與開發等情況,則以涉及對方隱私為由無可奉告,“後來我對核查結果不接受不認可,拒絕簽字。”

追問結果

2025年2月28日,曾靜在網上發布視頻追問,距離她當初的實名舉報已過去大半年,她非常期待南充調查組公布詳細的核查結果。後來,她又多次發視頻稱希望早日向社會公布核查結果。截至2025年6月25日,該結果沒有公布。
2025年6月29日報導,經調查人員深入核查,尹某光、漆某華家庭財產主要包括金融資產和住宅3套、商鋪8個、車庫2個。調查組查明的家庭實際財產遠遠低於舉報人反映的家庭財產總額。經調查組核實,尹某光、漆某華工作期間沒有信訪舉報和問題線索反映,也沒有因違規違紀違法受到相關處分處理。未發現尹某光、漆某華有利用原有職務之便獲取不正當利益的情形。調查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因為已經給舉報人當面反饋,且舉報人在核查情況上籤字確認,後面,當事雙方又在前述協定上再次確認調查結論,所以未再公開通報。

事件回應

2024年7月19日,海報新聞記者電話採訪了南充市發改委,工作人員表示被舉報人確實是他們單位的,但已退休多年,已針對此事開始調查。
2025年6月,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繫四川省南充市發改委紀檢部門,一名工作人員稱信號不好掛斷電話。
2025年6月,針對曾靜說,漆某華退休時才40多歲,那么她是如何退休的呢,是內退還是病退抑或其他?這些反常情況都需要核查。工商銀行南充分行相關人士沒有正面回答,稱當初舉報之事由南充市發改委牽頭負責調查,他們只是協助處理,具體調查情況不清楚。
2025年6月,曾靜接受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採訪講述事發前後經過,希望早日得到核查答案。曾靜對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介紹稱,她所知道的那3套房子全在前公婆名下,“其中那套大平層婚房我原以為是前夫的,後來偶然得知也是老兩口的。”曾靜告訴記者,除她實名舉報的那些外,前婆婆漆某華當初還入股了重慶上市公司“東源公司”,還繫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記者通過企查查檢索發現,早在2006年10月19日,漆某華變更為陳某,後來該公司被重慶一家知名地產集團公司併購。曾靜還稱,前婆婆違反退休時的相關承諾,轉身就在四川南充等地參與了房地產開發。她還介紹說,不僅如此,前公婆家曾以代持股方式將位於四川廣元的物業對外出租,每年收取大約100萬元租金,“有一次前夫在微信里告訴我,他們家還入股了四川一個煤礦。”
2025年6月28日,對於實名舉報婆家家庭財產8000萬—1億元,曾某在電話中回復記者,她很忙,不方便接受採訪,建議找調查組了解情況。曾某向調查人員介紹,從兩人認識開始,公婆就主動向她展示家庭資產,在婚姻存續期間,也經常告知她,放心和尹某在一起。曾某告訴調查人員,是在婚前和他人閒聊中,聽說尹家可能有近億元。
2025年6月27日上午,有記者與南充市發改委辦公室取得聯繫詢問舉報核查結果。一位工作人員首先表示,接到實名舉報後便第一時間與工商銀行成立了聯合調查組進行核查。“於2024年7月30號當面給當事人進行了回復,當事人已經確認並且簽字了。”
當記者進一步詢問核查結果以及何時公開通報此事時,該工作人員則聲稱,沒有公開發布(核查結果)因為涉及到當事人個人家庭隱私,所以我們僅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反饋。當記者嘗試詢問雙方簽字確認的具體內容時,該工作人員並未直接回應。“雙方是簽字確認認可了的,具體的情況需要和紀檢組聯繫。”
根據對方提供的聯繫方式,該記者與南充市發改委紀檢部門取得了聯繫。工作人員表示實名舉報後他們及時進行了調查,也把調查結果反饋給了舉報人(曾女士)。“她自己沒有什麼意見,我們手上的資料她也是簽了字有按印的。”對於為何不公布核查結果,對方則表示“涉及到當事人的個人隱私不便對外通報。”
隨後,記者又與南充市發改委黨建工作科取得了聯繫,對方同樣表示因涉及個人隱私,未將具體核查結果進行公布。對於舉報中提到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以及涉嫌貪腐等問題是否屬實,該工作人員則並未作出直接回應。“我目前還不掌握相關情況,我們會依法依規進行推進。”
2025年6月29日報導,尹某光、漆某華向記者表示,完全是道聽途說,沒有任何依據,就是為了博眼球引起大家關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