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德強(贛州市尋烏縣林業局原一級主任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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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德強,曾任贛州市尋烏縣林業局一級主任科員。

2023年10月,曾德強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曾德強
  • 國籍:中國
職務任免,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職務任免

2023年1月,入選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單。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0年至2022年,曾德強在擔任縣林業局副局長、二級主任科員、一級主任科員等職務職級期間,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禮品;利用職務便利,在低質低效林改造等項目實施、驗收、工程款撥付等方面幫助他人謀取利益,收受或索要巨額財物。曾德強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23年9月,尋烏縣林業局一級主任科員曾德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正接受尋烏縣紀委縣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10月,尋烏縣林業局一級主任科員曾德強主動投案。經中共尋烏縣委批准,尋烏縣紀委縣監委對尋烏縣林業局一級主任科員曾德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曾德強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利慾薰心,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驗收、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夥同他人非法收受、索要他人巨額財物。
曾德強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尋烏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尋烏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曾德強開除黨籍處分;由尋烏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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