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宗鑒

北洋時期的外交官,福建閩侯(今福州)人。劍橋大學畢業,以好學並掌握七國語言而著稱於外交界,官至駐瑞典兼挪威公使,外交部次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曾宗鑒
  • 出生地:福建閩侯
  • 出生日期:1882年
  • 逝世日期:1958
  • 畢業院校:上海南洋公學
  • :鎔甫
簡介,生平,出生外交官宦人家,澳洲中國總領事,軟弱的五卅慘案交涉,大沽口事件的屈辱交涉,再任南京政府外交次長,

簡介

曾宗鑒(1882年-1958),字鎔甫,後以字行,福建閩侯人。1901年畢業於上海南洋公學,後赴英國留學,入劍橋大學習法制經濟,獲經濟學士學位。1908年畢業回國,歷任外務部主事,法部編纂處幫辦,考察憲政大臣隨員,外務部僉事。
1911年武昌起義時,段祺瑞統兵駐漢口,任交涉科長。1913年二次革命時,隨段芝貴任交涉科長。同年11月,署駐澳大利亞總領事。
1915年3月,任駐澳大利亞總領事。1917年8月,暫調回國,任北京政府外交部江蘇特派交涉員,未就職,改任為吉黑榷運局局長。1918年隨徐樹錚赴日本參觀操練。1919年任全國經界局總辦;同年任上海浙江地方實業銀行經理。1923年被推為該行副行長。
1925年2月,署外交部次長,關稅特別會議代表,上海五卅慘案調查委員。1926年2月,任駐瑞典兼挪威公使。1927年回國。任外國銀行團華方經理。1929年任國民政府財政部內外債整理委員會秘書長。1936年1月,任鐵道部常務次長。
1938年4月,任賑濟委員會常務委員。同年9月,任外交部常務次長。1941年9月免職。

生平

出生外交官宦人家

福州曾氏是名門望族,曾有“五子登科四代進士”的說法。曾宗鑒的父親曾兆錕,是光緒八年(1882年)優貢,是湖北巡撫兼署湖廣總督郭柏蔭的女婿,歷任清朝駐英國公使館頭等參贊、駐美國紐約總領事、候補道台。曾宗鑒出生於這樣的官宦人家,自幼受到良好教育。
由於曾宗鑒的父親做過外交官,在國外開了眼界,了解國際發展大勢,不要求兒子走科舉考試的老路,相反,他認為未來中國的出路在於新學,將曾宗鑒送入國人創辦的新式學堂――南洋公學求學。曾宗鑒聰慧好學,是1901年南洋公學師範班第一屆畢業的六名學生之一,並以第一名的成績與李福基(中國第一位物理學博士)等四人被選派英國留學,入劍橋大學學習法制經濟,獲經濟學學士學位。求學期間,極有語言天賦的曾宗鑒為了到歐洲旅遊考察,還掌握了法語等語言;後因工作之便,又學習掌握了瑞典語、日語等語言。1908年他畢業回國,進入外務部工作,歷任外務部主事、法部調查處幫辦、考察憲政大臣隨員、外務部僉事。
1911年武昌起義時,段祺瑞統兵駐漢口,委任曾宗鑒任交涉科長。1913年孫中山發起反袁二次革命,曾宗鑒隨袁世凱親信段芝貴鎮壓革命派,並任交涉科長。這些經歷為他日後出任駐外使節打下了基礎。

澳洲中國總領事

1913年11月,曾宗鑒職業生涯的轉機來臨,他被委任署理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1915年3月正式出任駐澳大利亞總領事。
曾宗鑒上任時,二次革命失敗後流亡海外繼續開展反袁鬥爭的革命黨人,於1914年成立雪梨(今悉尼)國民黨支部,澳大利亞成為泛太平洋國民黨活動的中心。而同年在澳大利亞創刊的《民國報》,在主筆趙國俊、伍洪培主持下,公開發表反袁言論,還秘密成立了“閱書報社”,發動反袁鬥爭。趙、伍兩人的言論和反政府行為,引起曾宗鑒的不滿,他隨即與澳大利亞中華總商會合作,以“搗亂”為名,聯名要求澳大利亞政府將趙國俊、伍洪培驅逐出境。1915年,趙國俊、伍洪培被強迫相繼離開澳大利亞。曾宗鑒的行為,在一些人看來是“助紂為虐”,是他的人生污點,但在他看來卻是作為北洋政府外交官的職責所在。
與破壞孫中山革命派的活動不同,曾宗鑒在維護華僑利益方面態度積極,有著可圈可點的表現。當時,澳洲政府推行“白澳政策”,對華人和有色人種的排斥打擊變本加厲,“限制華僑之種種苛例,日新月異”。面對此種情形,曾宗鑒與中華總商會緊密合作,“合群策力,據理抗爭”,積極維護僑胞權益。對於僑胞遇到的無法解決的問題,他積極出手相助。1915年2月3日夜,悉尼中華商會會董陳柱臣的家屬自悉尼回國後,“即有強盜十餘人,明火持槍劫掠一空”;會董張雅聲之胞兄張伯甫在開平被凶匪擄勒慘殺滅屍,這些案件遲遲不能破解。無奈當中,悉尼中華商會向曾宗鑒求助。在獲知情況後,曾宗鑒出面與廣東省政府積極交涉,終於促使案件被偵破,維護了僑胞利益。
作為安福系(北洋軍閥時期依附於皖系軍閥的官僚政客集團,因其成立及活動地點在北京宣武門內安福胡同,故名)人物,曾宗鑒的命運與國內政局密切相連。1917年8月,北洋政府總統黎元洪與國務總理段祺瑞“府院之爭”達到高潮,段祺瑞調曾宗鑒回國,擬讓其擔任外交部江蘇特派交涉員,但未能如願,後改派其擔任吉黑榷運局(1914年12月成立,承辦吉林、黑龍江兩省官鹽的運輸、中轉與緝私等事宜)局長,暫時脫離外交舞台。1919年改任全國經界局(1915年3月成立,籌辦土地調查和經界整理工作)總辦;同年任上海浙江地方實業銀行經理,1923年被推為該行副行長。

軟弱的五卅慘案交涉

1924年10月馮玉祥在北京發動政變後,段祺瑞東山再起,被推舉為中華民國臨時總執政(國家元首)。隨著段祺瑞重返政治舞台,曾宗鑒於1925年2月26日被任命為外交部次長。
1925年五卅慘案發生後,中國人民的反帝怒火像火山一樣爆發。面對洶湧澎湃的反帝愛國運動,段祺瑞執政府不能不有所表示。6月2日,北京政府任命稅務督辦蔡廷乾、外交部次長曾宗鑒為專使,前往上海調查交涉處理此事。
6月7日,曾宗鑒、蔡廷乾到達上海,向外界表示:“第一為調查經過事實;第二為慰藉各界,同時與租借當局交涉,請其接受相當條件,以平眾憤。”隨即他們實地了解五卅慘案實情,撫慰受難民眾,就交涉條件積極與各方人士溝通,並對五卅慘案華人傷斃情況做“精確詳盡”的調查,以作為交涉要求的依據。
關於交涉條件,6月7日、10日,曾、蔡兩專使曾分別向外交部電告上海工商學聯合會提出的“十七條”要求,但上海總商會向帝國主義妥協的“十三條”更符合外交部和曾、蔡的胃口。 16日~18日,雙方代表在上海交涉公署連續舉行會議,圍繞“十三條”展開交涉,曾宗鑒作為中方代表列席會議。但六國委員卻以無權談判為由,完全無視中方“此13條提案,實為最低的要求,讓無可讓”的要求,致使談判破裂。後來,曾宗鑒作為中方談判代表,參與了五卅慘案在北京的後期交涉。最終除了收回會審公廨(1868年,上海英美租界會審公廨成立,又名“會審公堂”,與外方陪審官會同審理租界內與華人有關的訴訟案件。辛亥革命時英、美等駐滬領團借中方會審官棄職逃匿,乘機完全侵占會審公廨)的談判與工部局選舉華人董事參與工部局管理的問題有所進展外,其餘條件多湮沒於累累的外交公文之中,成為可悲的“懸案”。
同時,在北洋政府積極推動下,1925年10月26日,有13國代表參加的關稅特別會議召開,曾宗鑒以外交次長身份成為中國代表團成員,在會議的組織、議題的推動等方面發揮了作用。11月21日,曾宗鑒率領中國代表團成員出席專稅會議討論厘金問題的專門分股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被推選為大會主席。在隨後長達兩個半小時的談判中,英、日等國代表圍繞厘金定義等問題頻頻發難,曾宗鑒絞盡腦汁,窮於應付。下午3時,又一場其他用途專門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專門討論附加稅收入的其他支配用途,曾宗鑒再次出任會議主席。關稅會議終因各國缺乏誠意,成為一場鬧劇。

大沽口事件的屈辱交涉

1926年2月23日,曾宗鑒出任中國駐瑞典公使兼駐挪威公使。3月9日,外交總長沈瑞麟獲準辭職,外交部由曾宗鑒代理部務,將他推向“大沽口事件”的風口浪尖。
3月10日,北京公使團公然干涉中國內政,由荷蘭公使代表公使團赴外交部見曾宗鑒,當面提交抗議書,不但要求國民軍在天津航道停止所有戰鬥行為,而且提出對外國船舶不得加以任何干涉,停止對外船的一切檢查。面對氣勢洶洶的荷蘭公使,曾宗鑒只得答以“政府未得詳報,忠告各節,自當轉飭軍事當局注意”。3月12日,兩艘日本軍艦護衛奉系軍艦進入天津大沽口,炮擊國民軍,國民軍猝不及防,受傷十餘人,迫不得已,開炮還擊,將日艦逐出大沽口。此即“大沽口事件”。
事件發生後,日本顛倒黑白,藉口國民軍破壞《辛丑條約》,糾合英、美、法、意等八國公使於3月16日向曾宗鑒提出最後通牒,要求中國軍隊停止在天津、大沽口間的一切軍事行動,撤離大沽口,停止對外船的一切檢查等五項條件,限北京政府在48小時內兌現,否則將“採取所認為必要之手段”。為迫使中國屈服,八國在大沽口雲集20餘艘船隻,赤裸裸地進行威脅。17日,曾宗鑒復照八國,表示尊重《辛丑條約》有關規定,將竭力恢復通海之自由交通,只是軟弱地抗議八國通牒“超越辛丑條約之範圍,不能認為合適”,更希望各國“勿取激切之措置,以重親睦之邦交”。
帝國主義低估了中國人民反抗的意志。4月20日,國民軍利用民眾的反抗怒火,迫使段祺瑞政權垮台。曾宗鑒也在同一天被免除職位,結束了外交部次長任內的這段屈辱經歷。

再任南京政府外交次長

段祺瑞政府倒台後,曾宗鑒前往瑞典上任,擔任中國駐瑞典兼駐挪威公使。然而,由於北洋政府已處於徹底垮台的前夜,嚴重拖欠駐外使館經費,曾宗鑒於1927年離職回國,任外國銀行團華方經理。1929年2月27日,南京國民政府正式解除曾宗鑒駐瑞典兼挪威公使職位,委任其出任財政部內外債整理委員會秘書長。1936年1月,改任鐵道部常務次長。
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曾宗鑒隨同國民政府遷往陪都重慶。1938年9月,任外交部常務次長,無甚作為,1941年9月被免職。1948年曾任中英文教基金董事會董事,隨即前往美國。1958年終老,享年7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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