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

曾健超

曾健超,男,亂港分子,曾任馬頭圍選區民選議員、全職區議員及九龍城區議會議員。曾健超被稱為公民黨的“長毛”,是個暴力抗議慣犯。2010年1月高鐵撥款一役,他戴著頭巾指揮示威者衝擊鐵馬。在“反國教運動”中,他是沖在前面的“爛頭卒”。香港文匯報的評論文章說,曾健超的流氓暴徒行徑,令公民黨年輕成員“丐幫化”、“蒙面化”。

2014年香港發生非法“占中”事件,參與者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協同他人圍攻、辱罵、用尿液淋警察並拒捕。2016年5月,香港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其一項襲警及兩項拒捕罪成,被判入獄五星期,但獲準以300港元保釋。而7名警察在非法“占中”行動期間,因涉嫌襲擊曾健超,各被香港區域法院外籍法官杜大衛判刑2年。當時,判決結果一經公布,便震驚整個香港社會。人們質疑之前輕判襲警辱警的非法示威人員,之後重判辛苦執勤的警察,於情不合、於理不公。社會各界紛紛支持聲援獲罪警察,靜坐、遊行、籌資,共同主張抗訴改判,為法治正名,還警察公道。2017年2月22日,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香港警務督察協會等4個警察協會還組織發起4萬人大集會,要求“爭公義、還法治”。

2021年,其區議員宣誓被認定無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曾健超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77年 
人物經歷,人物評價,

人物經歷

2014年香港非法占中事件期間,其協同他人圍攻、辱罵、用尿液淋警察並拒捕。
2016年5月26日,香港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其一項襲警及兩項拒捕罪成,被判入獄五星期,但獲準以300港元保釋,他隨即保釋抗訴。相關判決被民眾質疑處罰過輕。
2017年3月21日放棄就三項罪名定罪量刑的抗訴。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頒令維持原判,即時入獄五個星期。
2017年4月20日刑滿出獄,邵家臻、梁國雄等亂港分子到場接他,其聲稱會積極考慮是否參加立法會補選,並妄稱將延續“占中”精神。
2018年底與多名攬炒派成員在社會工作者註冊局的換屆選舉當選為選任成員,曾健超更是擔任註冊局的專業操守委員會成員,該委員會負責處理一切有關註冊社工專業操守的事宜,至今仍在任。後來香港修例風波期間,不少黑暴分子利用社工身份參與及組織暴動,可是即使法庭對涉事黑暴社工判刑,社工註冊局卻一直未有註銷涉事社工牌照,社工註冊局面對多方投訴仍然不聞不問。這令外界對社工的公信力產生懷疑。
2019年8月12日在網上散播欺凌警察子女的言論,他聲稱警員子女要受欺凌排斥,“永永遠遠抬不起頭”。香港《文匯報》13日報導稱,香港社福界、教育界代表強烈譴責,批評曾的言論有違人類道德標準的底線。
2021年1月19日,攬炒派炒作的「12逃犯」偷越邊境案已在內地審結,惟「占中」襲警分子、九龍城區議員曾健超,日前在fb貼一幅名為《沉舟》的黑暴畫作文宣,稱「12逃犯」以及一眾「手足」,受到政治迫害、拘捕云云。攬炒派一直美化「12逃犯」扭曲違法真相,抹黑判決判決不公,手法不公,程式不公云云,藉以煽動「仇中」仇警情緒。
2021年9月24日在北角小區會堂舉行了油尖旺區議會、深水埗區議會、九龍城區議會、黃大仙區議會和觀塘區議會的區議員宣誓儀式,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解釋》),監誓人負有確保宣誓合法進行的責任,對符合該《解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的宣誓,經考慮有關區議員的書面回復以及所有相關資料後,監誓人根據《解釋》所訂下的原則及相關的法律規定,確定曾健超的宣誓為無效宣誓。

人物評價

曾健超的流氓暴徒行徑,令公民黨年輕成員“丐幫化”、“蒙面化”。(香港文匯報評)
曾言論惡毒、涼薄至極,讓人不寒而慄。(香港文匯報評)
哪怕不是社工,即使是普通人,也不應該煽動欺凌無辜孩子的言論。社工是專業人員,若作出偏激言論,更會讓民眾產生欺凌沒有問題的錯覺。(香港社工及福利人員工會副主席陳義飛評)
(曾健超)相關言論明顯踐踏、有違人類道德標準的底線,反映文明“開倒車”。(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主席黃錦良評)
曾健超公然煽動歧視及欺凌不相干的孩子,根本沒資格當專業社工,認為相關單位應該作出跟進。(香港優質家長學會總幹事奚炳松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