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璘

曹璘明代官員。字廷暉,襄陽人。成化十四年(1478年)進士。曾任御史。孝宗即位,他上書請用王恕等大臣,遣返宮中怨女,撤走監督京營及鎮守四方的太監等,均被採納。後因上書請罷斥大學土劉吉,並停調京營北征,以出師之費賞邊卒,逆孝宗之意,被調往廣東任職。不久即棄官歸,建室於大鐵山中讀書,幾十年不入城。著有《襄陽府志》,《光化縣誌》及《西田存稿》二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曹璘
  • 民族:漢
  • 出生地:湖北襄陽
  • 朝代:明
基本資料,史籍記載,

基本資料

【字號又名】:字廷暉
【性別】:男
【分類號】:z3:k81
【主題】:(政治)
【資料來源】:湖北歷史人物辭典

史籍記載

曹璘,字廷暉,襄陽人。成化十四年進士。授行人。久之,選授御史。
孝宗嗣位,疏言:“梓宮發引,陛下宜衰絰杖履送至大明門外,拜哭而別,率宮中行三年喪。貴妃萬氏有罪,宜告於先帝,削其謚,遷葬他所。”帝納其奏,而戒勿言貴妃事。頃之,請進用王恕等諸大臣,復先朝言事於大節等諸臣官,放遣宮中怨女,罷撤監督京營及鎮守四方太監。又言:“梁芳以指揮袁輅獻地建寺,請令襲廣平侯爵。以數畝地得侯,勛臣誰不解體,宜亟為革罷。”疏奏,帝頗采焉。
弘治元年七月上言:“近日星隕地震,金木二星晝現,雷擊禁門,皇陵雨雹,南京內園災,狂夫叫閽,景寧白氣飛騰,而陛下不深求致咎之由,以盡弭災之實。經筵雖御,徒為具文。方舉輒休,暫行遽罷,所謂‘一日暴之,十日寒之’者。願日御講殿與儒臣論議,罷斥大學士劉吉等,以消天變。臣昨冬曾請陛下墨衰視政,今每遘節序,輒漸御黃袞,從官朱緋。三年之間,為日有幾,宜但御淺服。且陛下方諒陰,少監郭鏞乃請選妃嬪。雖拒勿納,鏞猶任用,何以解臣民疑。祖宗嚴自宮之禁,今此曹乾進紛紜,當論罪。朝廷特設書堂,令翰林官教習內使,本非高皇帝制。詞臣多夤緣以乾進,而內官亦且假儒術以文奸,宜速罷之。諸邊有警,輒命京軍北征,此輩驕惰久,不足用。乞自今勿遣,而以出師之費賞邊軍。”帝得疏,不喜,降旨譙讓。
已,出按廣東,訪陳獻章於新會,服其言論,遂引疾歸。居山中讀書,三十年不入城市。
彭程,字萬里,鄱陽人。成化末進士。弘治初,授御史,巡視京城。降人雜處畿甸多為盜,事發則投戚里、奄豎為窟穴。程每先機制之,有發輒得。巡鹽兩浙,代還,巡視光祿。
五年上疏言:“臣適見光祿造皇壇器。皇壇者,先帝修齋行法之所。陛下即位,此類廢斥盡,何復有皇壇煩置器?光祿金錢,悉民膏血。用得其當,猶恐病民,況投之無用地。頃李孜省、繼曉輩倡邪說,而先帝篤信之者,意在遠希福壽也。今二人已伏重辟,則禍患之來,二人尚不能自免,豈能福壽他人。倘陛下果有此舉。宜遏之將萌。如無,請治所司逢迎罪。”帝初無皇壇造器之命,特光祿姑為備。帝得程奏大怒,以為暴揚先帝過,立下錦衣獄。給事中叢蘭亦巡視光祿,繼上疏論之。帝宥蘭,奪光祿卿胡恭等俸,付程刑部定罪。尚書彭韶等擬贖杖還職。帝欲置之死,命系之。韶等復疏救,程子尚三上章乞代父死,終不聽。
是時巡按陝西御史嵩縣李興亦坐酷刑系獄。及朝審,上興及程罪狀。詔興斬,程及家屬戍隆慶。文武大臣英國公張懋等合疏言:“興所斃多罪犯,不宜當以死。程用諫為職,坐此戍邊,則作奸枉法者何以處之?”尚書王恕又特疏救。乃減興死,杖之百,偕妻子戍賓州,程竟無所減。程母李氏年老無他子,叩闕乞留侍養。南京給事中毛珵等亦奏曰:“昔劉禹錫附王叔文當竄遠方,裴度以其母老為請,得改連州。陛下聖德,非唐中主可比,而程罪亦異禹錫。祈少矜憐,全其母子。”不許。子尚隨父戍所,遂舉廣西鄉試。明年,帝念程母老,放還。其後,劉瑾亂政,追論程巡鹽時稍虧額課,勒其家償。程死久矣,止遣一孫女。罄產不足,則並女鬻之,行道皆為流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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