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再發

曹再發

曹再發,男,湖南郴州市汝城縣人。

2013年1月21日,曹再發揚言要在廣州的幼稚園和中山大學製造血案,引起全城恐慌。

2013年3月11日他突然爬上獵德大橋揚言要跳橋,因為“拆遷補償一分錢都沒拿到”

2013年3月12日,曹再發不滿拆遷賠償,爬上廣州獵德大橋,造成14小時交通癱瘓。

2016年9月13日下午4時許,汝城縣發生一起汽車撞人案件。駕駛一台SUV小車,在城區街上連續撞人後棄車逃離現場。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傷。湖南汝城縣公安局於13日發布通緝令。經200餘警力與數百人民民眾連夜圍捕。

2016年9月14日14時40分許,汝城警方在人民民眾的大力支持下,通過他們積極提供的線索,在該縣井坡鄉漿糊村居民區一小巷內將曹再發抓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曹再發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湖南郴州市汝城縣盧陽鎮
  • 事件介紹:校園血案、撞人事件
  • 性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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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2010年,他又到樟木頭一家塑膠機械廠工作。
2012年12月28日曹再發家房子被拆。12月28日晚上7點多鐘,他的兩公婆綁架,直到1月6日才放出來。出來以後房子被挖了。
2013年1月21日,曹再發揚言要在廣州的幼稚園和中山大學製造血案,引起全城恐慌。
2013年3月02日,曾要在廣州幼稚園和中大製造血案的湖南汝城人曹再發,取保候審後又回來了,還帶著老婆孩子,說來找律師解決問題。
2013年3月11日他突然爬上獵德大橋揚言要跳橋,因為“拆遷補償一分錢都沒拿到”
2013年3月12日,曹再發不滿拆遷賠償,爬上廣州獵德大橋,造成14小時交通癱瘓。
2014年3月6日,正值全國“兩會”,曹再發在北京散發寫有“冤”字人民幣。
2016年9月13日下午4時許,汝城縣發生一起汽車撞人案件。駕駛一台SUV小車,在城區街上連續撞人後棄車逃離現場。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傷。湖南汝城縣公安局於13日發布通緝令。經200餘警力與數百人民民眾連夜圍捕。
2016年9月14日14時40分許,汝城警方在人民民眾的大力支持下,通過他們積極提供的線索,在該縣井坡鄉漿糊村居民區一小巷內將曹再發抓獲。

撞人事件

事情起因

2016年9月13日,縣國土、鎮政府聯合執法,將違建現場搭建的木板、架子拆除。曹再發開車趕到,試圖撞擊前來拆違的挖機未果,調轉車頭沖向汝城縣盧陽大道,一路狂飆,致3死5傷。
曹再發
撞人事故現場

事情經過

2016年9月13日下午4時左右,湖南汝城縣發生6起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傷,經工作查明,曹再發有重大作案嫌疑。湖南汝城縣公安局於13日發布通緝令。
曹再發
抓捕圖片
湖南省公安廳官方微博2016年9月14日上午發布公告,希望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民眾提供有關線索,發現有關情況,請及時撥打110報警。對提供線索抓捕的將給予人民幣3萬元獎勵,如直接將其抓捕的將給予人民幣5萬元獎勵。
湖南省公安廳官方發布微博下午更新訊息,經200餘警力與數百人民民眾連夜圍捕,2016年9月14日14時40分許,汝城警方在人民民眾的大力支持下,通過他們積極提供的線索,在該縣井坡鄉漿糊村居民區一小巷內將曹再發抓獲。

校園血案

事件介紹
2013年1月14日上午11點33分,曹再發,男,湖南汝城縣人。因不滿家鄉拆遷問題於1月12日抵穗,揚言要在廣州幼稚園和中山大學製造血案!”該微博稱,信息源於廣州市南武中學官方微博@廣州市南武中學,學校“接海珠區教育局緊急通知”。
稱曹再發“可能駕駛一輛車牌為湘A59800的銀灰色奇瑞小汽車。一經發現此人立即加以控制,並通知新港派出所處理。”第二張配圖為“梁老師”通過“互教通”發給學生家長的簡訊:“現有一湖南男子……揚言要在廣州幼稚園和中山大學製造血案,現暫未發現該男子行蹤。請各校園加強安全工作,加強與轄區綜治部門和派出所的聯繫,提醒家長和學生增強防護意識。海珠區教育局通知。
事件反思
儘管曹再發已向警方自首,他所稱的血案並未實施,但曹再發的言論給不少學生、家長甚至政府部門帶來的影響卻已產生。
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朱孝頂律師認為,曹再發揚言要在廣州幼稚園、中山大學製造血案的信息,已經造成了家長的恐慌,公安機關在加強布控排除危險方面也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曹再發的行為具有社會危害性。
朱孝頂律師認為,我們必須正視,如果公民依法理性維權的大門關閉,暴力血腥恐怖泄憤就會登場。反思曹再發事件,必須審視法律渠道是否暢通。當然,也不排除此事件本身可能是當事人自己在製造話題,試圖通過這樣的方式引發對自身遭遇的關注。

拆遷上訪

背景

天涯論壇一個2012年9月23日的網帖顯示,曹再發曾向附城鄉派出所(現為城關派出所)舉報其所在村村幹部曹曉夏開設地下賭場,派出所以“時間很久了”為由拒絕受理。
網帖還稱,汝城縣以不到建設成本四分之一的補償款要求曹再發拆遷新建的三層樓房,致後者多次上訪。曹再發曾遭曹曉夏、鄉政府工作人員的毆打,後因上訪被鄉政府接回後再遭毒打,公安機關不但不立案,還將其治安拘留。
2013年1月14日下午,登錄“汝城縣人民政府入口網站”,在“領導風采”欄目中看到,該縣縣委領導共12人,縣政府領導共9人(其中3人為縣委領導)。縣委書記廖桂生的工作分工為“主持縣委全面工作”,簡歷空白。縣長黃志文的工作分工為“主持縣政府全面工作“,簡歷同樣空白。餘下的領導,工作分工和簡歷,均為空白。該縣“人大領導”除兩名副主任外,其他4人的工作分工和簡歷均有內容。
在“組織機構”欄目中,“縣政府辦”的簡介顯示,縣政府辦“共有領導班子成員19人,其中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3名,黨委副書記1名,紀檢組長1名,工會主席1名,專職黨組成員1名,兼職黨組成員1名”。對此,縣政府辦工作人員稱,19名政府辦領導班子成員全是正科級,13名副主任中,有6人是兼職的,不占政府辦編制,他們是政府服務中心、信訪局、法制辦等部門負責人,“這樣便於協調”。

處理

湖南郴州汝城縣政法委書記鐘玉龍說,曹再發名下房屋所在位置剛好處於當地岳汝高速公路連線線征地範圍之內,項目已經獲得批准。但在拆遷賠償問題上,曹再發和縣裡面一直談不攏。相關評估機構給出的60多萬賠償款曹再發不同意,其要求數百萬賠償。
對於曹再發聲稱房屋遭當地不明身份人員強拆,鐘玉龍強調,該事件絕不是政府工作人員所為。強拆是高速公路施工方人員乾的,當時與曹再發還發生了衝突。當地政府一直都支持曹再發動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權益的。
而曹再發前往廣州聲稱要製造血案的情況。鐘玉龍說,此前縣裡面多次試圖與曹再發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但對方一直不願意談。2013年1月11日下午,縣裡面有領導收到曹再發的信息,聲稱如果不落實賠償款項,一切後果自負。獲悉這一情況後,2013年1月12日凌晨,當地組織工作人員趕赴廣州,並於當天早上與曹再發見面協商。但當天下午,曹再發突然離開所住賓館。因無法與其聯繫,縣裡工作人員立即向廣州市公安機關匯報。
最後,鐘玉龍表示,對於曹再發的相關問題,賠償這一塊堅持依照法律和政策標準做到位,而對於拆遷相關問題支持其依法來解決。

爬上大橋

事件簡介

取保候審後,2013年2日他又攜妻女來到廣州,稱“要對廣州市民有個交代”,此後便在公眾視野中消失,直到3月11日早上。
曹再發
事件照片
3月11日早晨6時許,就有市民發現,在獵德橋南往北方向將要下橋處,一名男子坐在高約30米的拉索上,不少圍觀者為他捏了一把汗。7時左右,交警、水警、消防和醫療人員等全部到場,隨後的兩三個小時,正是上班高峰期,橋上一側的道路嚴重堵塞,南邊一度堵到番禺沙溪,北邊則波及到黃埔大道。有市民稱,“過個橋就過了半個小時。”近中午時分,獵德大橋的行車才稍微通暢些,一側人行道被封閉。

事件原因

曹某因不滿家鄉房屋拆遷賠償問題而爬上獵德大橋鐵索,要求當地政府滿足其賠償要求。據曹再發本人描述,凌晨4點多他就沿著拉索一點一點地爬上大橋,6點左右給女兒打電話,女兒隨即報警。隨後,無論是他的妻子、律師還是記者打電話勸其下來,曹再發都堅決拒絕,稱除非能夠拿到300萬。
2013年3月11日20時35分許,曹再發自行返回地面。此前他已經在大橋拉索上呆了約14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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