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艷

暨艷

暨[jì]艷(公元?年~224年),字子休,三國時期吳郡人。生年不詳,自殺於吳黃武三年。暨艷是由張溫引薦的選曹郎,尚書。其有耿直剛正個性,希望改革郎署,彈劾多位官僚,重選三署,引起怨憤聲積,被誣陷為專用私情愛憎,辦事不根據公理,被孫權逼迫自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暨艷
  • 別名:(字)子休
  • 國籍:東吳
  • 出生地:(三國時)吳郡
  • 出生日期:不詳
  • 逝世日期:公元224年(吳黃武三年)
  • 職業:選曹郎
  • 主要成就:整頓郎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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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暨艷,字子休,吳郡人。生年不詳,逝世於公元二二四年(即:吳黃武三年),自殺而死。歷史名臣張溫引薦暨艷,讓其擔任選曹郎,官至尚書暨艷個性耿直、剛正不阿,喜歡以儒家的倫理道德為依據,臧否人物,看見宿衛侍從官的公署多非其人,欲臧否區別,彈射多位官僚,重新選拔三署官員,率皆貶高就下,降塤數等。由是怨憤聲積,競相說暨艷專用私情愛憎,不根據公理辦事。被逼自殺。暨艷著有二卷文集傳於世(據《隋唐書經籍志》)。

相關事件

暨艷丟命

公元224年,坐斷東南的孫仲謀鎮壓了一起震動朝野的政治案件:負責官員選拔考核的選曹尚書暨艷丟了性命,和他一起自殺的,是他的副手選曹郎徐彪;引薦暨艷的張溫出自吳郡望族,剛剛立下恢復漢吳同盟大功,卻因此被廢棄不用,還牽連到了張溫的兩個兄弟,連已經出嫁的三個姐姐也遭到“清算”。孫權以“溫宿與艷、彪同意,數交書疏”為理由,將溫下獄。

考核方案惹火豪門

這一年,(東吳)外患暫消,內憂卻在加劇。北方恢復穩定,為孫氏立國提供了“人才基礎”的“北士南流”也基本停止,放眼望去,吳國的朝堂上多半是吳會豪門的子弟,很多還是靠著爺爺、老子的勢力濫竽充數。
暨艷看到了這一點,他覺得身為國家人事部門的一把手,必須要做點什麼,發動了聲勢浩大的官吏考察(彈射百僚),並以主公身邊地位最清貴的郎官為重點(核選三署)。暨艷的措施非常嚴厲,考察稱職的不到十分之一,不稱職的都被連降幾級,有“經濟問題”的 全部改為“軍吏”。軍吏為下層小官,常與士大夫對稱。
讓那些豪門出身的“官二代”、“官三代”當軍吏,等於是把他們從士大夫階層里開除了。別說他們自己不願意,他們的爺爺、爸爸、伯伯、叔叔能答應嗎?這事鬧大了,群情洶洶。最後,孫權親自出來給他們平反,而一心要整頓吏治的暨艷,則論罪自殺。
一般來說,暨艷是人事部長,從行政管理的角度,覺得要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不能讓沒能耐的傢伙混在主公身邊,挨個考察一下,不合格的,就讓他滾蛋。孫權是最高領導,以政治家的眼光,覺得要維護孫家王朝的穩定,不僅不能這么乾,而且還要讓暨艷死,給豪門一個交代。
但事情並不這么簡單,好戲還在後頭。孫權以國家元首兼最高大法官的身份給暨艷下了份判決書。判決書里說,暨艷的父兄,當年曾經跟著那些“惡逆”專門和我們孫家作對,後來我寬大為懷(寡人無忌),還是重用了他(故進而任之)。不過我也是在考察他(欲觀艷何如),但他經不起考驗,狐狸尾巴終於露出來了(形態果見)。在吳國的官方檔案里,惡逆、惡民一類的詞,專指那些武力反抗孫氏統治的土著大族。說白了,暨艷有“歷史問題”,剛剛摘了帽子,混進東吳政權,又被打成了企圖顛覆先行政府者。
暨艷死了,東南豪族的官二代、官三代們可以官復原職了,但別高興得太早,先看看你們的主公,給張溫的判決書是怎么寫的:你到底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目的(何圖凶醜),專門和我過不去(專挾異心)?張溫和暨艷不同,出身於吳中望族張氏,雖然暨艷是他引薦的,他也支持暨艷的整肅運動,但最多屬於“用人失察”,應該和“歷史問題”沾不上邊,孫權為什麼覺得他也有異心,下手還這么重呢?

孫權愛翻舊賬

有一種可能,在孫權眼裡,張溫也是有“歷史問題”的,不僅張溫是,那些為孫氏服務的東吳豪族,從根子上都是。他們並不是一開始就支持孫氏的,和那些選擇武力對抗的“惡逆”不同的是,他們選擇的是不合作——100年後,司馬家的殘餘勢力逃到建鄴,一開始也沒人理睬。而且他們一合作,就把持了孫氏朝廷的文武大權,孫權又怎能全然“無忌”?
暨艷整肅吏治,得罪了權貴,死了也就算了。把人家父兄“附於惡逆”的老底也翻出來,孫權是氣混了,老賬新賬一起算,還是別有所指,敲打一下其他有“歷史問題”的?
有意思的是,暨艷最初的推薦者,是做了31年吳郡太守的朱治,丹陽朱氏也是江南豪族。朱治孫堅的時代起,就跟孫氏合作了,連孫權當上孝廉,還是他舉薦的。就在暨艷案發的那一年,朱治病死了。據說孫權一向很敬重他,到頭來卻對他有點不滿。為什麼不滿?僅僅因為他推薦了暨艷嗎?

史籍記載

據《名賢我族言行類稿》提到過一位暨艷。“暨艷,呈郡人,字子休。張溫引致之,以為遷曹郎,至尚書,性狷介,好為清議,見朗署多非其人,欲臧否區別,彈劾否區輥,彈劾百傣,核選三署,率皆貶高就下,降損數等。由是怨憤聲積,竟言其專用私情愛贈,不由公理,坐自殺。”張溫亦因此棄置終身。
簡單來說:黃武三年(224年)孫昊的選曹尚書暨艷,因整頓郎署被誣告,終致自殺。此案牽連吳國名臣張溫,溫由此被廢。
暨艷試圖改革選官中一些弊病。事件的原由是:張溫推薦吳郡暨艷為選曹郎,至尚書,擔任選用官吏的要職。暨艷為人狷直自負,不肯隨俗浮沉,喜為清議,品評人物,企圖改革當時選用人才不分賢愚、徇私舞弊、清濁混淆的種種惡習,於是“彈射百僚,核選三署,率皆貶高就下,降損數等,其守故者,十未能一,其居位貪鄙、志節汗卑者,皆以為軍吏,置營府以處之”。結果招致了許多人的反對,他們用各種手法在孫權面前告狀,“競言艷及選曹郎塗彪,專用私情,愛憎不由公理。艷、彪皆坐自殺”。

歷史評價

張溫的失敗,並非他做的不對,只緣他敢同不良現象作鬥爭,所以引起了力量大、人數多的保守派的反對。至於暨艷銳意改革的失敗,也是同樣情況。當暨艷不計個人得失,毅然要沙汰貪鄙時,著名大臣陸遜朱據陸瑁等都曾勸阻,認為事情辦不通,且會招致禍患。暨艷只從刷新政風考慮,而不顧個人安危得失。所以張、暨的失敗只能說明:(1)孫權統治集團暮氣已深,雖志於改革之士亦無法有為;(2)《三國志》卷55《陳表傳》言:“後艷遇罪,時人鹹自營護,信厚言薄,表獨不然,士以此重之”。可知暨艷不僅不是壞人,並且還為正人君子所同情;(3)張溫、暨艷之遇禍,再次說明到了孫權統治的後期,孫權在用人方面的優點已逐漸由缺點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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