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學法學院

暨南大學法學院

暨南大學法學院1930年創立於上海,當時設有法律系、經濟系、外交專科和行政法學科組。四十年代著名法學家冉榮躍擔任院長。1949年暨南大學院隨校合併復旦大學。1949年暨南大學停辦,法學院合併於復旦大學。

1958年暨南大學在廣州重建,1978年暨南大學復辦,學校解放思想,不斷深化教育改革,擴大對外開放。為適應新形勢的需要,1990年在經濟學院設立經濟法學專業,成立經濟法學系。1992年和1996年,學校先後將《香港基本法概論》和《澳門基本法概論》列為全校香港學生和澳門學生的必修課。2001年,學校復設法學院。2004年成立華南地區首家智慧財產權學院。2011年,暨南大學法學院和智慧財產權學院正式合併為法學院/智慧財產權學院。本科設法學和智慧財產權專業,現辦學地點為暨南大學番禺校區。研究生辦學地點為暨南大學石牌校區。2018年,暨南大學法學院/智慧財產權學院獲得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暨南大學法學院/智慧財產權學院
  • 外文名:Jinan University Law School
  • 簡稱:暨南法學、暨大法知院
  • 成立時間:1930年
  • 所屬地區:中國 廣州
  • 機構類別:公立大學法學院
簡介,歷史沿革,師資力量,教學實力,專業學位授予點,現任領導,學生組織,

簡介

暨南大學法學院1930年創立於上海,當時設有法律系、經濟系、外交專科和行政法學科組。四十年代著名法學家冉榮躍擔任院長。1949年暨大法學院隨校合併復旦大學,2001年在廣州重建。 2004年成立華南地區首家智慧財產權學院。2011年,法學院和智慧財產權學院合併成為暨南大學法學院/智慧財產權學院。
暨南大學法學院暨南大學法學院
學院下設法學系和智慧財產權系,以及智慧財產權與法治研究中心、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網路與電子商務法律研究室和法學理論等10個研究機構。智慧財產權與法治研究中心繫廣東省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

歷史沿革

暨南大學法學院歷史悠久,歷經變遷,社會鼎革,現正以嶄新的面貌展現於世人面前。往事悠悠,暨南大學法學教育的淵源可追溯到二十世紀二十年代。
1927年國立暨南大學在上海真如成立時,就開設了法律系,並賦予重要使命,“使負笈來學者獲得精密之預備,暨嚴善之訓練,庶可造成有用之司法人才,為國效力,為民族爭光,為僑胞爭自由平等。”
1930年成立法學院,為全校五大學院之一,系中國最早設立的法學院校之一。法學院下設法律系、政治經濟學系和外交領事專科。暨大法學院名師薈萃,一時稱威。著名法學家,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石熲先後任法律系主任和法學院院長。現代國際政治和憲法學專家,法國國立里昂大學法博士翟俊千,著名社會學家潘光旦以及孫寒冰,劉世芳,羅隆基,童冠賢等著名學者曾在該院任教。
1932年上海爆發“一·二八”淞滬抗戰,真如淪為戰區,暨大分散到上海外國租界、杭州、廣州辦學,法學院轉移到廣州上課。當年9月,三處學生遷回真如,法學院奉命裁撤,在校學生學習到畢業為止。抗日戰爭勝利後,暨南大學遷回上海,復設法學院,鄒文海、周枬、陳文彬先後任院長,著名學者陳彪如等曾在該校任教。
1949年暨南大學停辦,法學院合併於復旦大學。
1958年暨南大學在廣州重建
1978年暨南大學復辦,學校解放思想,不斷深化教育改革,擴大對外開放。
1990年,為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學校在經濟學院設立經濟法學專業,成立經濟法學系。
1992年和1996年,學校先後將《香港基本法概論》和《澳門基本法概論》列為全校香港學生和澳門學生的必修課。
2001年,學校復設法學院。
2004年成立華南地區首家智慧財產權學院。
2011年,暨南大學法學院和智慧財產權學院正式合併為法學院/智慧財產權學院。
2014年,法學院/智慧財產權學院本科遷到暨南大學番禺校區辦學。
2017年11月24日到26日,教育部高校法學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2017年年會暨“中國特色法學學科體系建設”論壇在廣州暨南大學順利召開,共有500多名來自全國各法學院校的領導和專家參加了會議,同時還舉辦了暨南法學90周年院慶。
2018年1月8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正式發布通知,確認全國範圍內新增8個法學一級博士點。其中華南地區僅有暨南大學成功入選。暨南大學因此成為廣東省除中山大學外唯一獲得法學一級博士點的高校。

師資力量

學院現有教職工58人,專任教師47人,其中教授12人,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34人。學院有智慧財產權國家級領軍人才、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廣東省“千百十”省級培養對象以及廣東省省級教學名師各1人。學院近年大力引進優秀青年教師。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凱原學者”崔建遠被聘為暨南大學周枏講席教授,法學院/智慧財產權學院名譽院長。

教學實力

針對生源的多元性和國際性,學院為培養我國法治建設所需要的卓越法律人才,以及適應粵港澳台合作和“一國兩制”所需要的跨境法律人才,進行了不懈的探索與實踐。學院形成了基於分類培養和因材施教的內外招學生人才培養體系和模式;碩士研究生實行春秋兩季招生,全日制教育與兼讀制並舉;在港澳設有多個本科和碩士研究生教育的面授點,並與英國伯明罕大學共建國際商法碩士研究生教育項目,探索內地法律人才與港澳法律職業的對接機制;率先在國內推出中國法的全英教材系列,傳播中國法律文化;積極推動雙語和全英教學,國際化與本土化有機結合,在我省最早獲得國家級雙語示範課程;率先在港澳建立境外實踐教學基地,聘請港澳法律機構和法律院校專家擔任兼職教授和導師;率先成立了香港暨南大學法學同學會,為區域法律文化交融以及兩地法治建設貢獻自己的力量。
學院積極為國家法治建設以及廣東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和法治建設建言謀策,提供決策決策諮詢。在我省最早承擔國家社科基金特別委託項目,承擔國家社科基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一般項目和重點項目以及省部級科研項目數量位居前列;榮獲多項教育部人文社科優秀科研成果獎、法務部全國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獎、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以及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多名教師擔任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獲聘為省市人大常委會、省市政府和司法機關的立法顧問、決策諮詢專家、法律諮詢專家;與廣州軍區某部“共建軍營法律文化園”。
風雨兼程,自強不息,暨南大學法學院/智慧財產權學院將在學校“僑校+名校”的戰略方針指引下,肩負傳播法律文化的使命,為培養海內外優秀法律人才!

專業學位授予點

學院已形成了法學和智慧財產權本科教育為基礎,以法學碩士點一級學科的科學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JM)研究生培養為主體,以國際法與國際關係、智慧財產權管理等兩個博士生招生方向及與經濟學院和產業經濟研究院共建的法律經濟學博士點的高層次複合型法學人才培養為高地,層次完整的法學人才培養體系。

現任領導

名譽院長
崔建遠
院長
朱義坤
黨委書記
林健和
副院長
劉穎、徐瑄、胡鵬翔、郭宗傑
院長助理
喬素玲、趙克祥

學生組織

法學院/智慧財產權學院團委學生會,簡稱“法知院團學會”,成立於2001年。是在學院黨委的領導下獨立開展工作的法知院在籍本科學生的民眾性組織,是學院聯繫學生的橋樑和紐帶。主席團下設宣編部、組織部、學術部、文娛部、公關部、法律青年志願者服務隊&法律援助中心、辯論隊。
法知院團學會會徽法知院團學會會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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