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校長專業標準

為促進普通高中校長專業發展,建設高素質普通高中校長隊伍,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根據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標準。

校長是履行學校領導與管理工作職責的專業人員。本標準是對普通高中合格校長專業素質的基本要求,是制訂普通高中校長任職資格標準、培訓課程標準、考核評價標準等的重要依據。

教育部
關於印發《普通高中校長專業標準》《中等職業學校校長專業標準》《幼稚園園長專業標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和《國務院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國發〔2012〕41號),構建教師隊伍建設標準體系,建設高素質普通高中校長、中等職業學校校長、幼稚園園長隊伍,我部研究制定了《普通高中校長專業標準》《中等職業學校校長專業標準》《幼稚園園長專業標準》,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附:《普通高中校長專業標準》.doc
《中等職業學校校長專業標準》.doc
《幼稚園園長專業標準》.doc
教育部
2015年1月10日

  
普通高中校長專業標準
為促進普通高中校長專業發展,建設高素質普通高中校長隊伍,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根據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標準。
校長是履行學校領導與管理工作職責的專業人員。本標準是對普通高中合格校長專業素質的基本要求,是制訂普通高中校長任職資格標準、培訓課程標準、考核評價標準等的重要依據。
一、辦學理念
(一)以德為先
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和黨對教育工作的領導,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學校教育全過程,依法履行法律賦予的權利和義務;熱愛教育事業和學校管理工作,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職業道德規範,為人師表,公正廉潔,勤勉敬業,關愛師生,尊重師生人格。
(二)育人為本
堅持育人為本的辦學宗旨,充分認識立德樹人是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本質要求。把促進每個學生健康成長作為學校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為學生髮展提供多樣化的選擇,積極探索培養創新人才的途徑;遵循教育規律,注重內涵發展,始終把全面提高學生綜合素質放在重要位置;樹立正確的人才觀和科學的質量觀,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不斷深化課程改革,為每個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
(三)引領發展
校長作為學校改革發展的帶頭人,擔負著引領學校和師生髮展的重任;樹立正確的學校發展觀,將發展作為學校工作的第一要務,秉承先進教育理念和管理理念,建立健全現代學校制度,完善學校管理機制,依法治校,實施科學管理、民主管理,推動學校可持續、有特色地發展。
(四)能力為重
將教育管理理論與學校管理實踐相結合,重在實踐,勇於創新;不斷提高規劃學校發展、營造育人文化、領導課程教學、引領教師成長、最佳化內部管理和調適外部環境等方面的能力;堅持實踐、反思、再實踐、再反思,強化專業能力提升。
(五)終身學習
牢固樹立終身學習的觀念,將學習作為校長專業發展和改進工作的重要途徑;最佳化知識結構,提高自身科學文化素養,增強法治觀念;與時俱進,及時了解國內外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趨勢;注重學習型組織建設,將學校建成師生共同學習的精神家園。
二、專業要求
專業
職責
專業要求














1.正確理解普通高中教育的責任與使命,明確學校的辦學定位。注重培養學生自主學習、自強自立和適應社會的能力,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
2.注重學校發展的戰略規劃,在充分參與中凝聚師生智慧,建立共同發展願景,明確學校發展目標,形成學校發展合力。
3.尊重辦學傳統與學校實際,注重學校特色建設,堅持多樣化的成才觀,重視人才培養模式創新。







4.熟悉與教育相關的法律法規、教育方針政策和學校管理的規章制度,深入領會有關普通高中的政策法規。
5.掌握普通高中教育的基本特點,了解國內外教育改革和發展的基本趨勢,學習借鑑先進的辦學經驗。
6.熟悉學校戰略管理,掌握學校發展規劃制定、實施與評價的理論、方法與技術。







7.系統分析學校發展狀況,傳承學校優秀文化,發現面臨的主要問題,形成學校發展思路。
8.按照規定程式領導制定學校發展規劃,組織教師、學生、家長、社區多方參與共同確定學校的中長期發展目標。
9.選擇確定學校發展的關鍵措施,分解落實到學年、學期工作計畫,指導師生員工制定具體行動方案,提供人、財、物等條件支持並組織實施。
10.監測學校發展規劃實施過程與成效,根據實施情況進行修正,調整工作計畫,完善行動方案。
專業
職責
專業要求














11.將立德樹人作為普通高中教育的根本任務,把德育工作擺在素質教育的首要位置,全面加強學校德育體系建設。
12.重視學校文化潛移默化的教育功能,將學校文化建設作為學校德育工作的重要方面,把文化育人作為辦學治校的重要內容與途徑。
13.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熱愛與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充分發揮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時代意義和教育價值,重視地域優秀文化的重要作用。







14.廣泛涉獵自然科學與人文社會科學知識,掌握必要的藝術基礎知識,具有良好的藝術修養和藝術欣賞能力。
15.把握學校文化建設的內涵,掌握高中學校文化建設的任務、途徑與方法。
16.熟悉普通高中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和思想品德形成規律,掌握提高德育實效的理論和方法。







17.營造體現辦學理念和學校特色的校園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以校訓、校歌、校徽、校標等為重要載體,樹立優良的校風、教風、學風。
18.精心設計和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積極向上的藝術、體育、科技等校園文化和社會實踐活動,開展公民意識、禮儀規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等主題教育活動,形成愛學習、愛勞動、愛祖國活動的有效形式和長效機制。
19.建設綠色健康的校園信息網路,向師生推薦優秀的精神文化作品和先進模範人物,努力防範不良的流行文化、網路文化和學校周邊環境對學生的負面影響。
20.凝聚學校文化建設力量,發揮教師、學生及社團的主體作用,鼓勵社會(社區)和家庭參與學校文化建設,為共青團、學生會、學生社團、班集體活動開展提供必要條件,保證活動時間。
專業
職責
專業要求














21.充分認識課程教學是提高學校教育質量的關鍵環節。發揮各學科育人作用,促進全體學生的全面發展,重視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22.重視課程的多樣性和選擇性,增強學生學習的自主性,豐富學生的學習經驗,注重學思結合、知行統一、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個性健康發展。
23.尊重教師的教學經驗和智慧,重視課程教學研究,積極推進教學改革與創新。







24.熟悉中國小課程政策,了解國內外高中課程教學改革的經驗和發展動態。
25.熟知學生成長和發展規律,掌握課程教學基本理論知識和課程規劃、開發、實施與評價相關技能。
26.掌握信息技術在教育領域套用的一般原理與方法。







27.落實國家課程方案和標準,統籌國家、地方、學校三級課程,創建具有本校特色的學校課程體系,開設多種形態、適應學生髮展需要的選修課,為學生提供豐富多樣的學習資源。
28.開齊、開足國家規定的各類必修和相關選修課程,確保體育、藝術、技術、綜合實踐活動等課程的實施,加強法治教育,關注學生心理健康和青春期教育,合理安排作業,不得違規補課和增加課時,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建立健全學生體質健康監測機制,確保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
29.建立健全課程教學管理制度和教學質量測評、分析與改進機制,定期深入課堂聽課,並對課堂教學進行指導,每學期聽評課不少於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課時數量。
30.組織開展教學研究與課程改革,落實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加強對學生職業生涯規劃的指導,拓寬學生的成才渠道。
專業
職責
專業要求














31.將教師作為學校改革發展最寶貴的人力資源,尊重、信任、團結和賞識每一位教師。
32.校長是教師專業發展的引領者和第一責任人,將學校作為教師實現專業發展的精神家園。
33.尊重教師職業特點和專業發展規律,注重激發教師發展的內在動力。







34.掌握教師專業素養要求,明確教師權利與義務。
35.掌握教師專業發展的理論與方法、指導教師開展教育教學實踐與研究的策略與方法。
36.掌握學習型組織建設的方法,掌握教師團隊建設以及激勵教師自主發展的策略與方法。







37.建立健全教師專業發展制度,針對教學實際問題,開展教學研究與培訓,構建教研訓一體的機制,落實每位教師五年一周期不少於360學時的培訓要求。
38.關心每一位教師的發展,指導教師制定個人專業發展計畫。加強青年教師培養,培育學科骨幹,完善教師梯隊建設。
39.開展師德師風教育,落實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要求和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引導支持教師堅定理想信念、提高道德情操、掌握紮實學識、秉持仁愛之心,不斷提升教師的精神境界。
40.關愛教師身心健康,維護和保障教師合法權益和待遇,建立優教優酬的激勵機制。
專業
職責
專業要求














41.堅持依法治校,自覺接受師生員工和社會的依法監督。
42.崇尚以德立校,廉潔奉公、為人表率、處事公正。
43.實行科學管理和民主管理,堅持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







44.熟悉國家相關政策及其對校長的職責定位和工作要求。
45.把握高中學校管理的基本規律,掌握學校管理的基本理論與方法,了解國內外學校管理的先進經驗與發展趨勢。
46.熟悉學校人事財務、資產後勤、校園網路、安全保衛與衛生健康等管理實務。







47.形成學校領導班子的凝聚力,認真聽取黨組織對學校重大決策的意見,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強學校管理隊伍建設。
48.尊重和支持教職工代表大會參與學校管理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實行校務會議、校務公開等管理制度。鼓勵師生員工參與學校管理。
49.健全學校人事、財務、資產管理等管理制度,將信息化手段引入學校管理,提高學校管理的專業化水平。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不得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
50.努力建設平安校園,建立和完善學校各種應急管理機制,定期實施安全演練,排查安全隱患,正確應對和妥善處置學校突發事件。
專業
職責
專業要求

調












51.堅信營造學校與家庭、社會(社區)支持性的發展環境是學校發展的基礎與重要保障。
52.重視學校與家庭、社會(社區)的溝通,把與社區的良性互動作為辦學水平的重要體現,將服務社會(社區)作為學校的重要功能。
53.堅持學校、家庭、社會(社區)合作共贏的原則,增強學校對外交流的主動性和創新性。







54.掌握學校公共關係及家校合作的理論與方法。
55.熟悉社會公共服務機構的教育功能,掌握開發和利用社會資源的知識與方法。
56.掌握與家庭、社會(社區)、學校、各類媒體等溝通的方法與技巧。







57.樹立學校的良好形象,加強校際合作,整合辦學資源,最佳化育人環境,爭取社會(社區)對學校的大力支持。
58.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的積極作用,接受改進學校工作的合理建議,完善家庭和社會(社區)參與學校管理的機制,主動與社區建立合作關係。
59.健全家校合作育人機制,建立教師家訪制度,通過家長學校、家長會、家長開放日以及信息化通訊手段等多種形式,幫助家長了解學校情況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指導家長掌握科學的親職教育方法。
60.積極發揮學校在社區建設中的文化引領作用,鼓勵並組織學校師生參與服務社會(社區)的有益活動。
三、實施意見
(一)本標準適用於國家和社會力量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的正、副校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可以依據本標準制定符合本地區實情的實施意見。
(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本標準作為普通高中校長隊伍建設和校長管理的重要依據。根據教育改革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本標準引領和導向作用,制訂普通高中校長隊伍建設規劃,嚴格普通高中校長任職資格標準,完善普通高中校長選拔任用制度,推行校長職級制,建立普通高中校長培養培訓質量保障體系,形成科學有效的普通高中校長隊伍建設與管理機制,為實現普通高中教育多樣化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有關高等學校和校長培養培訓機構要將本標準作為普通高中校長培養培訓的主要依據。重視普通高中校長職業特點,加強相關學科和專業建設。根據普通高中校長發展階段的不同需求,完善培養培訓方案,科學設定校長培養培訓課程,改革教育教學方式。注重校長職業理想與職業道德教育,增強校長教書育人、管理育人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校長培養培訓的師資隊伍建設,開展校長專業成長的科學研究,促進校長專業發展。
(四)普通高中校長要將本標準作為自身專業發展的基本準則。制訂自我專業發展規劃,愛崗敬業,增強專業發展自覺性;大膽開展學校管理實踐,不斷創新;積極進行自我評價,主動參加校長培訓和自主研修,不斷提升專業發展水平,努力成為教育教學和學校管理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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