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繼勤

晏繼勤

晏繼勤,出生於公元1991年10月24日。她生前是清華大學附屬中學學生。法院審理後認為,朱玉琴直接實施侵害行為致小晏死亡,車上其他的司售人員未能及時制止,還拒不協助將小晏送往醫院救治,對小晏形成了共同侵權,由於二人當時舉動屬職務行為,故巴士公司應承擔相應責任。(註:朱玉琴已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晏繼勤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日期:1991年10月24
  • 逝世日期:2005年10月4日
  • 性別:女
簡介,紀念晏繼勤君,

簡介

今天,2005年10月24日,是清華大學附屬中學學生,“少先隊員”晏繼勤君的14歲生日。按照《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章》的規定,從今天開始,她就有資格成為一個“共青團員”。但是她早在10月4日,已經被公有制多種實現形式之一的國有獨資北京公交售票員阿姨朱玉琴掐死了(註:朱玉琴已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所以今天,既是她的生日,也是她慘遭毒手,不幸夭折20天的日子。

紀念晏繼勤君

古人說,親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一個小女孩的橫死,對於她父母之外的多數人,似乎沒有太大關係。我們在遙遠的地方乾哭幾聲,也實在沒有具體的思念可以寄託。所見者,只有她的一張笑得天真的生活照片,以及她在急救病床上臉上堆滿管子的照片而已。我與晏繼勤君無親無故,也不是出身清華。充其量,因為我的母校而聯繫到西南聯大,仿佛還有點淵源。即便有,鑒於清華上下在此事情之後,始終一言不發、一屁不放的放水行為,我本人因此完全羞於與該“大學”有任何瓜葛。自古以來,祭奠者,就有私祭與公祭之分。因此今天的紀念,不為私誼,而是公祭。
中國人有句古話,叫做死者為大。因此,除了古來因戰亂天災填了溝壑的難民,以及被朝鮮人掘了墓而散落屍骨的志願軍戰士,只要死者身後尚有一親人或朋友,總會說出些褒獎的話語。我2004年清明去看王小波兄的墳墓,見到漫山遍野的墓碑,以及刻在上面的窮盡漢語言的褒揚字眼的碑銘。如果這些話都屬實,那我們簡直就早已建成和諧社會了。當然,這些誰人的先“考*”們,是從死的那天開始,按照“死者為大”的古訓,開始享受完美主義待遇的。從這個意義上看,這個和諧社會是建成了至少5000年了,只不過是在陰間。
晏繼勤君在13歲的年紀死了。她不是草原小姐妹,也不是放牛的王二小。她的死,雖然是橫死,是被殺,仿佛沒有偉大的意義,必定不會被追認為“共青團員”。但是畢竟,她幼小的靈魂,於今日子夜,孤淒地飄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的上空,追憶曾經有過的貧寒和短暫的童年,以及每一個溫暖的生日。此時,我們還是應當尊重祖宗的教誨,在她的死上面,說點什麼。
不勞我們費心,晏繼勤君的父母和親友,自然會說點什麼。她會有一個小小的墓碑。埋葬在一個什麼角落裡。她的墓碑上面,會刻著“愛女晏繼勤之墓”的字樣。她的父親既然是享受黨的離休待遇的清華大學教授,那么清華大學畢竟近百年淵源,但願一脈正氣不死,或許會有幾個故舊好友到她的府上去祭奠,說幾句人話。或者至少,看著她小小的照片擺放在桌子上,人們會說,晏繼勤是個好孩子,或者太可惜了,云云。
我們要說的,卻不同於她的父母親友。她或許不是個好孩子,或許是,我不知道。我確切知道的是,她是個孩子。是一個普通的中國公民的孩子。作為和平時期,建設偉大的主義和諧社會,在世界社會主義運動自上世紀80年代末以來遭受慘重打擊之後幾乎碩果僅存的紅色首都北京,作為有悠久文明歷史的中華民族的一個小小的人兒,她的被掐死,其實有一個非常偉大的意義。
晏繼勤君的被掐死,其偉大意義是,標誌著自古以來在中國土地上盛行20幾個世紀的“死亡傳播律”的終結。
“傳播”是“和諧”的最大敵人。中國唯一本土宗教總CEO老子,他在認清“和諧”的“大同社會”的本質後,就欣然提倡,大家“小國寡民”。從某個角度看,“小國”也好,“寡民”也好,最容易成為一個聲音,一個嗓門,一個面孔,一個鳥樣。因此,最容易“和諧”。老子的徒子徒孫完全是黃鼠狼下老鼠,一代不如一代,後來都去練氣功打雞血維持生命去了。幸虧“大同”流傳下來,叫做建設和諧社會。
中國人的老祖宗,都很想建設和諧社會。因此,一旦做了當權派,是十分懼怕傳播的。所謂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為了打擊傳播,早在孔老二的時候,他就以“言偽而辯”為理由,在自己掌了點小權力僅有的時間裡,殺了知識分子少正卯。*雄曹*因為知識分子楊修參與奪嫡,也因為嫉恨此人文學聰明,就以言語“亂軍”之罪殺了他。唐朝皇帝因為政權比較自信,所以對於當面頂撞的臣子,也始終只是有殺心而無殺實。到了明朝,社會墮落分子和假和尚出身的朱元璋就開始因為別人的幾個字,幾句話而公開殺人,成為“文字獄”的始作俑者。滿清政權建立以後,更是把文字獄折騰到帝王時代登峰造極的地步。辛亥之後,北洋軍閥以打擊傳播赤黨學說,吊死了中共的祖宗李大釗。民國南京政權建立以後,蔣介石系統乘了中國新聞傳播事業的發展,大殺了不少業內人士。社會主義北京政權建立以後,尤其在1960年代-1970年代,文字獄殺人如麻的事情,迄今只見鳳毛麟角的著述,尚未有人來得及概括總結。因為說話而死的,死前就著名的至少有老舍。死了以後著名的有張志新。至於1960-1970年代以後的事情,請諒解我“為某某人諱”,大家留點餘地,現在還不想多說。
總結上述歷史,中國的“死亡傳播律”第一條,就水落石出,叫做“傳播者死”。這一條,是以傳播事後執行的程式,以最高刑死亡來禁止人說話。至於砸人飯碗,敗人身家,毀人名譽,那都更加不在話下。
不過,著名無產階級意識形態家某某先生說,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中國古人也呼應過,叫做發如韭,割復生;頭如雞,割復鳴。中國人對於“死亡傳播律”第一條“傳播者死”,一向有個對策,叫做“死亡導致傳播”。這是“死亡傳播律”的第二條。這其中,或許充滿中國人對相生相剋的自然之道的理解,但總之是以個人的勇敢死亡換得某種道理和信息得以傳播的一種悲壯努力。
春秋時期,齊相崔杼弒君。這樣不要臉的事情,當然要禁止傳播。因此,不識相的太史伯記載“崔杼弒其君”,崔杼就大怒,殺了太史伯。太史伯的弟弟太史仲接任,繼續寫道:崔杼弒其君。崔主子拿一看大怒,又殺了他。到太史叔接任,就直接告訴崔某,你還是殺了我吧。要我寫,還是“崔杼弒其君”。崔杼此時此刻完全可以殺了他。但是他的人味還沒有死絕,還沒有卑鄙到極端,還沒有數典忘祖到無窮,因此,他按照“死亡傳播律”第二條,以死亡可以換取事實的傳播,同意了這個記載。這樣,他付出了自己留千古罵名的代價,而順從了“死亡傳播律”的威力。而傳播從業人員太史一家,也就因此為傳播這個行當,留了點規矩.
整整100年前,中國有個留學生在日本,每天思考一些與自己發財致富、小康大康沒有關係的事情,而偏要關心一些所謂國家民族的事情。他發現“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認為自己的觀點應該傳播,但是舉目一看,國人皆渾渾噩噩,沒有人理睬他。他於是就寫了一個作文,叫做《警世鐘》。
他寫道:“須知國家是人人有份的,萬不可絲毫不管,隨他怎樣的。中國的人,最可恥的,是不曉得國家與身家有密切的關係,以為國是國,我是我,國家有難,與我何乾?只要我的身家可保,管什麼國家好不好。不知身家都在國家之內,國家不保,身家怎么能保呢?國家譬如一隻船,皇帝是個舵工,官府是船上的水手,百姓是出資本的東家,船若不好了,不但是舵工水手要著急,東家越加要著急。倘若舵工水手不能辦事,東家一定要把這些舵工水手換了,另用一班人,才是道理。既我是這個國的國民,怎么可以不管國家的好歹,任那皇帝官府胡亂行為呢?皇帝官府盡心為國,我一定要幫他的忙,皇帝官府敗壞國家,我一定不答應他,這方算做東家的職分。”
大哉《警世鐘》!幾乎是社會主義國家的建國綱要。今天看來,“國家譬如一隻船,咱們百姓是出錢的東家,皇帝是個舵工,官府是船上的水手”,這層意思,雖然已經寫在我國憲法裡,說咱們人民民眾是國家的主人;唱在歌曲里,說中央首長是船的舵手,等等,但是出去隨機搞個民調,幾個老百姓認為自己是東家,官府是水手?今天尚且如此,那么,他的觀點在100年前不得傳播,是肯定的。他百計莫施,於是斷然採取古代中國以來的“死亡傳播律”之第二條,以自己的死亡來實現觀點的傳播。1905年12月8日,陳天華,在日本東京大森海灣投海自殺。結果,這個《警世鐘》果然流傳。
據說,打擊言論自由,控制新聞傳播最厲害、最殘忍、最黑暗的是蔣系統南京國民政府。的確,他們殺了許多傳播的人。有的公開審判,有的暗中殺害。南京國民政府還以“死亡傳播律”第一條“傳播者死”之國粹,結合前蘇聯和西方國家在戰爭期間採取的《新聞檢查法》,並且發布了一系列新聞檢查制度。成為中國大陸上首先擁有“事前”新聞檢查制度的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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