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朝爵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晉朝爵位
晉武帝鹹寧三年(275年)定製,爵位有:王、公、侯、伯、子、男、開國郡公、開國縣公、開國郡侯、開國縣侯、開國侯、開國伯、開國子、開國男、鄉亭侯、關內侯。非皇子不得封王,宗室封爵有公、侯、伯、子、男(其中又有郡公、縣公、郡侯、縣侯之別);功臣有開國郡公、開國縣公、開國郡侯、開國縣侯、開國侯、開國子、開國男、鄉亭侯(鄉侯和亭侯)、關內侯、關外侯等。五等爵上加“開國”二字西晉時較少,東晉多以此酬異性功臣,其建制不久,常與原五等爵混稱,沿用至後世。從官品上看,開國郡公、縣公為一品,開國縣侯、伯、子、男為二品,縣侯三品,鄉侯四品,亭侯五品,關內名號侯六品,關外侯七品。
晉武帝時對王國制度有具體規定:大國二萬戶,兵五千(置三軍,中軍二千,上下軍各千五百);次國一萬戶,兵三千(置上下兩軍,各千五百);下國五千戶,兵一千五百(置一軍)。公之制同王之下國。侯不滿五千戶,亦置一軍,兵千人。諸王子除嗣王外,依次按公、侯、伯、子、男遞降。王、公、侯國均以中尉領兵。王國置相(後改稱內史),王官除傅、保、友、郎中令、中尉、大農、常侍、侍郎外,職官略同郡,以上均由朝廷任命。租調由王“三分食一”(東晉改為“九分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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