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兵制

春秋兵制

春秋時期(公元前770—前476)奴隸制逐漸解體,封建制逐漸興起,軍事制度隨之發生相應的變化。隨著周王室的衰弱和一些諸侯、卿大夫勢力的增強,“禮樂征伐自天子出”逐漸變為“自諸侯出”和“自大夫出”。較大的戰爭幾乎都由諸侯國的軍隊承擔。幾個諸侯大國相繼成為中原的霸主,代天子發號施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春秋兵制
  • 發生年代:春秋時期(公元前770—前476)
軍隊組成,作戰方式,軍隊編制,

軍隊組成

諸侯國的軍隊主要由公室軍隊、世族軍隊組公室軍隊多建於西周諸侯受封立國時。主要成員是“國人”中的士和農。士以習武打仗為主要職事,作戰時充任甲士;農即庶人,除老弱殘疾者外,所有成年男子都須接受軍事訓練,三季務農,一季講武,每隔三年進行一次大演習。遇有戰事,要隨時聽從調發,充任徒卒(步兵),役期依戰事的長短而定。奴隸一般沒有充任甲士和徒卒的資格,只能隨軍服雜役。這時,卿大夫的勢力迅速發展,他們也仿照國都的制度在自己的封邑上,設定軍隊,即世族軍隊,其從軍人員也以封邑及其周圍的士和農為主。此外,某些較大的城邑還有“邑甲”,有的屬於國君,有的屬於卿大夫,是公室軍隊與世族軍隊的補充。

作戰方式

作戰方式以車戰為主,車兵是主要兵種。各諸侯國兵力的強弱,往往以戰車(見中國古代戰車)的多少衡量。前期,諸侯國一般不超過1000乘,所謂“千乘之國”;卿大夫一般不超過 100乘,所謂“百乘之家”。後期,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口的增加,晉國和楚國已各達到5000~6000乘,齊國和秦國也各有2000~3000乘,還出現了擁有近1000乘的卿大夫。每輛戰車多由 4匹馬駕挽,一般配有甲士10人(包括車上3人),徒卒20人。春秋中期以後,各諸侯國隨車徒卒有不同數量的增加。有的諸侯國及邊陲少數民族國家,還建立了獨立於戰車之外的步兵。公元前719年,魯、宋、陳、蔡、衛等國伐鄭,“敗鄭徒兵”(《左傳·隱公四年》),這是中原諸侯國使用步兵的最早記錄。公元前 541年,晉軍與狄人交戰,因狄人用步兵,晉將魏舒“毀車以為行,五乘為三伍”(《左傳·昭公元年》),即臨時拆散車兵建制,將五乘戰車上的甲士改編為步兵三伍,這是中原諸侯國改車兵為步兵的一個典型事例。南方的楚、吳、越等國已建有一定規模的舟師,多用於內河、湖上,有時也出海作戰。

軍隊編制

各諸侯國軍隊的組織編制不盡相同。據《國語·齊語》記載,齊國管仲改革時規定:齊軍五人為一伍,十伍(50人)為一小戎,四小戎(200人)為一卒,十卒(2000人)為一 旅,五旅(1萬人)為一軍。據《左傳》記載,晉軍有伍、 兩、 卒、旅、師、軍的建制。楚軍的車兵有“廣”,晉軍和鄭軍的車兵有“偏”等不同的編制。軍隊的糧草物資供給,平時由“司馬”負責,戰時士卒通常須隨身攜帶數天的口糧,稱為“裹糧”,並有隨行車輛以備補充。到達某城邑或諸侯國時,則由該城邑或東道國供給。
春秋中期以後,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制度的演變,軍事制度進一步發生變化。主要表現在:晉、魯、鄭、楚等國先後在改革田制的基礎上,“作州兵”、“作丘甲”、“作丘賦”、“量入修賦”等(《左傳》僖公十五年、成公元年、昭公四年、襄公二十五年),擴大兵役和軍賦的來源;允許奴隸從軍和充當甲士,“國人”從軍的制度逐漸向郡縣徵兵制演變;車兵的地位逐漸下降,步兵的地位逐漸上升;軍權向集權方向發展,文武開始分職等。但是這些變化,有的僅開始,有的僅表現出某種先兆,軍事制度的重大變革是在戰國時代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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