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縣移民開發局

2000年10月成立了明溪縣接收三峽庫區外遷移民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三峽移民安置的組織協調工作。機構掛靠明溪縣委農業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外名稱為明溪三峽移民辦,從不同工作單位上借調三名專職工作人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明溪縣移民開發局
  • 地點:明溪縣
  • 釋義:政府部門
  • 職責:指導、協調三峽庫區移民安置工作
機構沿革,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沿革


2001年10月,成立“明溪縣安置三峽移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定編兩人為事業單位,承擔三峽移民安置工作。
2007年6月28日,成立明溪縣人民政府水電站庫區移民開發局,根據《關於明溪縣人民政府水電站庫區移民開發局機構規格的批覆》(明委編[2007]11號)檔案的精神,事業定編五人,承擔行政管理職能事業單位,機構規格副科級,歸口縣國土資源局管理,現有工作人員8人。

機構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大中型水電站(水庫)庫區移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當地政府的工作部署,在上級移民管理機構的指導下開展庫區移民安置各項工作。具體職能:
1、負責實施移民拆遷安置規劃和經濟責任總包乾協定;參與本轄區內水電站(水庫)庫區移民安置規劃和實施計畫的初審,並按許可權上報審查、審定。
2、負責組織中型以下水電站庫區移民安置規劃的初審和實施計畫的審定,按審批許可權上報審批;協助水電站(水庫)業主開展庫區有關各項工作,並向業主通報庫區工作情況。
3、負責全縣水電站(水庫)庫區移民及庫周防護工程的實施等工作,定期向縣人民政府和市移民開發局匯報庫區工作情況。
4、指導、協調三峽庫區移民安置工作,協調接收安置地政府做好三峽移民穩定、生產發展及後期扶持工作。
5、負責中央直屬水庫移民遺留問題處理的規劃編制及規劃審核等工作,並做好規劃上報審批和實施工作。
6、貫徹縣級報賬制,管好用好各項庫區資金,並向社會和移民公開。
7、負責指導、落實庫區後期扶持的開發性生產,協調庫區鄉鎮、村安排好移民的生產出路;按分工許可權負責庫區項目的計畫審批,並做好計畫項目的實施落實、初驗工作。
8、認真做好全縣庫區移民來信來訪工作,協助庫區移民安置地政府和其它部門調解移民安置糾紛;組織移民幹部進行庫區移民政策法規和業務培訓,總結交流庫區移民工作經驗,開展庫區諮詢和調解工作。
9、承辦縣人民政府和市移民開發局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本局日常事務工作,保證工作正常運轉;負責庫區工作年度計畫、總結、綜合報告和有關檔案的起草,擬定和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庫區信息、理論調研、來信來訪、庫區政策法規宣傳、檔案管理、財產管理、保衛、保密、綜治、計畫生育、精神文明、接待、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幹部人事管理、幹部年度考評、組織幹部教育培訓。
負責落實庫區各項資金到位,做到庫區補償資金、後期扶持資金專項存儲、專款專用;組織編制年度投資計畫,做好計畫管理、項目預決算管理、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庫區各項經費的核算、管理和監督使用;負責擬定和執行庫區財務會計規範制度,組織開展庫區財務審計、監督工作;負責建立各鄉鎮庫區財務報帳制度,規範財務管理,並檢查指導。
負責庫區移民人力資源的調查,根據人力資源狀況與市場勞動力的需求,制定全縣庫區人力資源培訓計畫並組織培訓,推薦適合就業崗位給庫區移民選擇;根據縣裡的產業政策,制定中長期培訓計畫和組織實施,逐步引導全縣庫區移民向縣裡既定的產業方向轉化並提供技能保障。
(二)安置股(加掛“明溪縣三峽移民安置工作辦公室”牌子)
負責組織落實三峽移民能夠“搬得出,穩得住,逐步能致富”的各項措施;搞好三峽移民政策、法律、法規宣傳,確保政策規定的落實;配合安置地處理協調移民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和問題,抓好工作協調,促進穩定和發展。
負責庫區移民搬遷工作,組織審查移民安置規劃和補償、補助標準,根據法律、法規、規章提出審核意見;審查或擬定移民搬遷和安置點建設總體計畫和進度計畫,研究起草有關實施意見;檢查和監督移民安置規劃實施,定期報告移民搬遷安置工作進度,配合有關部門協調解決移民安置中發生的問題;負責組織庫區概算調整的編制工作;負責組織移民評估工作,檢查督促移民安置點建設項目的實施和竣工驗收工作;檢查督促移民安置點建設項目的實施和竣工驗收工作;檢查督促庫區安置點的安全防護和綠化工作;配合有關科室審核年度資金使用計畫,開展庫區工作調查,建立庫區信息網路。
負責擬訂庫區專項設施搬遷、復建年度實施計畫和庫區防護工程實施計畫;組織審查專項設施復建實施方案、核實補償投資、落實專項設施項目投資包乾責任制;組織審查庫區防護工程實施方案,核實工程投資概算,負責專項設施淹沒項目的搬遷管理工作;協調處理專項設施搬遷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三)項目發展股
負責組織調研和擬定庫區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協助庫區鄉級政府貫徹執行國家庫區後期扶持有關發展政策;編制審核庫區後期扶持發展項目,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跟蹤管理;按分工許可權負責審查庫區開發性生產規劃及年度生產計畫,做好立項審批及資金安排的各項準備工作;監督、指導、檢查庫區開發生產項目的具體實施;協調、服務庫區生產開發的技術引進、外引內聯等工作;負責組織總結、交流庫區開發性生產的典型經驗;會同計畫財務科做好後期扶持資金的核撥、使用、管理,做好生產項目的統計年報、項目建檔、資金收集等工作;組織開展庫區開發性生產調研,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