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公安局

明光市公安局是一個公安機關,所在地是安徽滁州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明光市公安局
  • 外文名:Mingguang City Public Security Bureau
  • 所在地安徽滁州市
明光市公安局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家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部署,制定全市公安工作的目標、任務和措施,監督和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三)組織指揮全市公安機關偵查工作。
(四)組織指揮全市治安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職責。處置重大治安事(案)件和群體性事件;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治安保衛工作。
(五)負責全市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中國公民出入境和外國人在我市境內居留、就業、旅行的有關工作。
(六)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消防工作,負責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和公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指導武警中隊工作。
(七)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管理工作,處理交通事故。
(八)負責全市公安機關公共信息網路安全保護工作和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
(九)揭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配合有關部門搞好國內外敵對勢力滲透活動的控制和調查。
(十)防範、處置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十一)組織、協調對恐怖活動的防範、偵查工作。
(十二)負責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以及對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三)統一領導全市執法規範化建設,負責勞動教養人員的審查、報批工作。
(十四)負責實施到我市視察工作的黨和國家、省以上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以及重要會議、大型活動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五)組織實施公安指揮系統、信息通信、刑事技術建設工作。
(十六)制定裝備、被裝、經費等警務保障措施,督促落實警務保障工作。
(十七)組織、制定、協調全市公安機關開展禁毒、緝毒工作,承擔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負責全市公安機關隊伍建設,加強公安機關正規化建設,思想作風建設和工作作風建設,指導全市公安機關人事工作、教育訓練、宣傳等工作。
(十九)組織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指導、檢查、監督全市公安執法活動,制定並落實全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規章制度,查處全市公安隊伍違紀違紀案件。
(二十)指導林業公安機關業務工作。
(二十一)承辦滁州市公安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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